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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万五就能拿本科毕业证?这份学历提升保过协议被判无效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宇 通讯员 梁江焕

十年寒窗苦读,一朝金榜题名。

历经漫长的求学过程,考上心仪的学校是每个考生的梦想。

但也有人为了省时省力,与教育机构签订所谓的保过培训协议。

殊不知,这样的“保过协议”在法律上会被认定为无效。

90后的小怡为了提升学历,于2020年7月与北京某教育培训公司签订《培训辅导协议》。

协议约定小怡自愿参加该培训公司组织的河北某大学统招本科会计专业的培训辅导课程,培训为期九个月,培训公司保证小怡在2021年4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统招毕业证和学位证,并保证学历信息永久可查。

合同签订后,小怡向培训公司支付了培训费用35000元。

在之后的时间里,小怡并未接受教育培训公司提供的相关培训,当然也没有在约定的时间被大学录取。

小怡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遂将培训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全额退还支付的费用。

培训公司经法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应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本案中,培训公司保证小怡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统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约定违反了我国教育法的相关内容,影响了教育机构的正常管理工作,双方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背了公序良俗。

因此,双方签订的教育培训合同应属无效,教育培训公司应返还小怡已支付的培训服务费。

最终,法院判决培训公司向小怡退还培训费用35000元。

审理法官说,我国法律规定,全日制统招毕业证和学位证应该是受教育者在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学习并参加由其组织的考试考核,经由法定程序和法定部门核发的证件;未经批准和设立的机构无权颁发相关证书。

本案中,小怡想提升学历的想法虽然值得肯定,但是应当通过正当程序取得,与培训机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取得证书的行为,因违反教育法的规定并且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