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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实施细则公布

关于印发《周口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22】67号)等文件精神和省、市人事部门要求,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周口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认真落实。

周口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 11月 6日

周口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实施细则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72 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由河南省教育厅承办的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教办人〔2022〕335号)和《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周人社办〔2022〕158号)要求,现制定我市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请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按照执行。

全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参照此细则执行。

一、申报评审计划

根据《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 年度事业单位职称晋升评审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周人社函〔2022〕219 号)文件要求做以下三点:

(一)单位自主。

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各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相应空缺岗位内,自主确定本年度职称晋升评审计划,经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示,用人单位按照备案内的评审计划开展职称晋升申报评审工作。

(二)公开透明。

用人单位应及时将备案后的评审计划在单位进行公开,落实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五公开”制度,接受单位职工和社会监督。

(三)强化监督。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和业务指导责任,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综合管理和指导监督,切实做到一次性备案上网公示,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申报推荐

科学制定职称推荐办法。

科学、合理的推荐办法是保证推荐工作公平、公正的基础,是提高职称评审工作质量的重要前提。

各单位要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67号)和有关职称政策为基本依据,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在广泛征求一线教师和相关教育教学专家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办法,用人单位制定的推荐办法须经单位教职工大会或职称推荐工作委员会等集体研究程序审议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地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因不及时备案的单位,在推荐评审中出现的问题自行解决。

三、登录注册注意事项

(一)个人网上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及单位审核时间:按“教育职称工作群”中通知的《2022年度全市职称申报审核时间安排》执行。

请务必遵守,按时申报和审核,逾期无法受理。

(二)登录位置

申报人登陆http://218.28.8.34:8084/zcsb/,或者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河南职称网→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信息。

(三)正确选择评审委员会

坚持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农村学校教师按定向评价的农村学校教师评价标准评审通过的职称, 仅限农村学校使用,调入城市学校须依程序转评。

农村学校教师参评副高级职称时,可自主选择城市学校或农村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城市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评审通过的农村学校教师职称,调入城市学校时无须转评。

1.城市教师(或农村教师按城市教师评价标准)申报中小学副高级职称的,请选择“周口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农村教师按农村教师评价标准申报中小学副高级职称的,请选择“周口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3.申报中小学中级职称的物流港区、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直各学校等申报中小学中级职称的教师,请选择“周口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关于“评委会所在地”的填写

周口市承办的评委会均选择“周口市”,省级部门承办的各系列高评会应选“省直”。

中小学副高级职称评审“评委会所在地”均应选择“周口市”。

(五)关于“绿色通道”人员网上申报

1.单位系统管理员,登录管理系统,点击“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在已获得“绿色通道”资格人员的信息右侧,找到“绿色通道”,并在此栏内勾选“√”;

2.“绿色通道”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类型”处,选择“评审(正常)”;

3.“绿色通道”人员,在“申报职称-个人审批表”处,上传已逐级审核盖章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专设职数申请表》。

非绿色通道人员,不会出现上传《审批表》界面。

(六)人员性质

单位职称经办人须登录管理员账号,点击“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在申报人(参评人)姓名右侧,“人员性质”一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岗在编”或“人事代理”等”。

(七)关于审核

1.各级经办人、负责人必须把申报人上传材料中存在的所有问题一次性退,让其逐个修改,并告知完成修改再次提交期限。

2.退回操作。

点击“退回修改”-输入修改意见-点击“所有信息”-“新增”-“提交审批结果”

3.每一级审核必须在下一级提交后的72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时间到而未完成审核的。

(八)关于教案、听课记录

由于疫情原因,教案和听课记录由申报单位负责审核。

不用提交纸质教案和听课记录,只需在教育教学能力、经历第三条“教学工作”中上传申报单位出具的“***同志教案齐全证明”“***同志听课记录齐全证明”即可。

(九)关于政策倾斜需提供的材料

一线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在评委会组织的讲课答辩中成绩居同类别人员中前8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实施素质教育、课程改革、教科研课题有关条款可适当倾斜:

1. 长期在农村学校一线从事教育教学满15年申报一级教师或满20年申报高级教师,且现仍在教育教学一线的农村学校教师。

2.连续在农村学校一线教学任教满30年且在职称评审中讲课答辨合格者。

提供材料:①单位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县(市、区)教体局负责人签字、盖章;②能证明从教时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能证明从教时间的工资单表原件,或《民师资格审查表》等;③从教初次工资表。

(以上材料除上传申报系统相应的纸质材料留存评委会)

3.担任班主任满15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满5年以上,现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

提供材料:①单位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县(市、区)教体局负责人签字、盖章;②根据实际提供原始能证明任班主任原始材料。

(以上材料除上传申报系统相应的纸质材料留存评委会)

4.连续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满15年申报一级教师或满20年申报高级教师,现仍在特教岗位上教学的一线教师。

提供材料:①单位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县(市、区)教体局负责人签字、盖章;②能证明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

(以上材料除上传申报系统相应的纸质材料留存评委会)

四、网上申报资料上传(一)总体要求

1.所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项目不能空;没有的可以填写“无”。

2.所有上传内容务必保证正向上传,印章、内容、签名清晰、全面,顺序正确,否则予以退回。

凡网上上传材料印章显示不清的,需将原件与纸质《评审表》一并提交。

3.每个上传扫描件的地方,均可上传多个扫描件。

除视频外,其他材料均须扫描成PDF格式;若需同时上传多个扫描件,必须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的顺序上传,无法按顺序上传的,可将扫描件按顺序做成一个pdf。

如课题需上传立项申请书、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研究过程性材料、中期报告、研究报告、结项(鉴定)证书或获奖证书7-8类材料,可将这7-8类材料按顺序制成1个PDF文件上传。

4. 若同一类材料过多,制作在一个PDF上文件过大,无法上传。

可将其分成多个文件再上传,标注“**材料(1)、**材料(2)”。

5.所有上传的扫描件,需将本人姓名用醒目颜色圈划。

6.凡作为业绩使用的证书,须在其扫描件右上角,标注“公布评选结果文件号”。

7.单位经办人上传:①申报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所有页面。

(按文件规定最低任职年限提供,丢失的,需上传当年年度考核文件。

用人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不适用;《单位推荐报告》,内容包含推荐年度、推荐晋升职称名称、推荐人选数量、推荐人员名单、公示结果等;公示报告及公示截屏或张贴图片。

(以上材料除上传申报系统相应的纸质材料留存评委会)

8.单位经办人上传截止时间:依照单位审核截止时间。

9.必须在指定申报审核时间范围内,完成网上申报审核。

10.用人单位和各级审核部门,请务必按照此实施细则严格审核;审核时,一定要点开上传的附件,查看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上传是否有效。

有的附件上传过程中,可能被杀毒软件拦截无法预览,遇到这种情况要重新上传。

(二)基本信息

1.个人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聘任证等基本证件。

2.现任职称(1)在“现任职称-证书扫描处”上传《任职资格证》,需显示:从事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组织、评审通过时间、发证单位、文件号、本人照片、姓名、工作单位、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印章等信息。

(2)校长申报“教育管理”专业的,须在“现任职称-证书扫描处”上传:《任职资格证》、《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及校长任职文件;(3)“职称聘任时间”按《聘任证》右下角,人社局盖章时间填写;(4)“聘书扫描件”处,需上传《聘任证》显示“姓名、从事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发证单位、聘任期限、聘期内考核情况、单位公章”的页面。

聘任证书上的聘期,按文件规定最低任职年限提供,比如:本科学历申报副高需任职满5年以上,就需要填写5年以上的考核情况。

其中,年度、考核结果、单位行政领导签字、考核时间均需填写完整,且考核结果需与《年度考核登记表》上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填写不全一律退回。

3.“其他职称”:如果现任职称是经转评而来的,须填写转评前的同级职称信息,并上传转评前同级职称任职资格证。

4.“技能等级”可以不填;5.“执业资格”一栏填写“教师资格证”信息。

需上传显示“姓名、照片、资格类别、证书号码、认定机构及其印章”信息的页面。

“执业资格”一栏的“注册单位、注册时间、注册证书扫描件”可以不填。

6.“担任学术团体职务或社会兼职”一栏如实填写。

(三)学习经历

“学习经历”必填。

《毕业证》在“学习经历”一栏上传。

毕业证在学信网可查询的,仅需上传毕业证书;最高学历在学信网不可查询的,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档案扫描件。

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同时上传学籍档案中能够证明毕业证信息(准予毕业)的扫描件。

毕业证丢失的,应上传单位出具的查档证明和人事档案中能够证明毕业证信息的扫描件。

以校(园)长身份申报的,上传《校(园)长培训合格证》原件。

“培训经历”必填。

如实填写培训情况。

( 四)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必填。

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工作经历。

(五)申报职称

“评审类型”:申请转评的,选择“转评”;破格参评的,选择相应破格选项;其余选择“评审(正常)”。

“评委会省辖市”:高级选择周口市

“申报人身份”:可选择“教师、或校长、或教研员

“申报专业”:如果要申报“小学语文”,只能选择“小学语文”,不能选择“语文”;如果要申报“小学数学”,只能选择“小学数学”不能选择“数学”。

五、“能力经历”七大条需上传以下内容

(一)专业知识和能力(本条需上传以下2类材料)

1.证明:内容按要求及个人实际填写(出具证明的学科负责人签字、主管副校长签字、学校盖章);

2.相关证书:能够证明本人专业知识和能力的证书。

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计算机培训合格证等。

(二)育人工作 (本条需上传以下2类材料)

1.班主任材料

①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学生管理工作证明。

(部门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②本人任班主任情况一览表,要求显示年度、年级、班级、班主任姓名(盖单位公章)

③班主任工作校级及以上表彰证书

④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按最低标准年限)(上传显示材料题目、年度、单位、教师姓名、单位公章页面)

2.家校共育:提供近五年每学年一次家校共育公开课教案及现场图片(一级可不作要求)。

(三)教学工作(本条需上传以下材料)

1.中小学教师不少于320课时;幼儿园教师每年不少于180课时;特教学校教师每年不少于180课时。

2.证明:分年度(按文件要求最低任职年限提供)列出本人总工作量,要求显示:学年度、学段、学科、总工作量、部门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3.本人原始的课程表(按文件要求最低任职年限提供)(显示:年级、班级、学科、授课人姓名、授课节数、部门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4.循环教学材料

①证明:说明任现职以来进行过某学段、某年级、某学科循环教学或3年毕业班教学(学科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②任课一览表(一个循环的)(盖单位公章)

③教案:需上传学校开具的循环内教案(听课记录)齐全的证明,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④学校教学计划(个人教学计划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供一个循环的。

上传封面、及正文首页,需显示年度、年级、学科、授课人姓名)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5.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效果突出

①证明:主要体现以下内容:每学年讲授校级示范课、观摩课、或研讨课1次,或开展学科专题讲座1次。

教学效果突出,按最低任职年限上传教学效果评估材料,近5年教学评估至少有2学年优秀。

(教学评估情况最好用表格形式分年度列出。

部门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②教学评估材料:(部门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a)示范课、观摩课证书;(b)按最低任职年限上传教学评估结果,需显示:材料题目、年度、姓名、学科、评估结果、单位公章等信息)教学评估材料须提供原始的,不能只是一段文字。

(c)教学工作评价意见:要求如实评价(出具评价意见的学科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四)素质教育(本条需上传以下4类材料)

1.证明:XXX同志任现职以来,积极实施素质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教学中面向全体学生,发展学生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取得突出成绩:20**年辅导学生***在周口市第**届**大赛中获得一等奖,XXX本人获得“优秀辅导员”称号。

同时,该同志积极落实课程改革精神,结合学科特点指导学生长期开展《***》社团活动,(或:为学生开设《***》校本课程,效果显著。

(出具证明的部门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2.学生获奖证书或德育先进证书(根据实际情况上传,校级及以上)。

3.素质教育经验总结或案例材料(上传显示材料题目、单位、姓名、正文首页、学校公章的页面)。

4.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社团材料具备其一即可(上传各要件显示题目、单位、姓名、正文首页、单位公章的页面)。

(五)教研工作(本条需上传以下2类材料)

1.证明:任现职以来撰写论文或教学心得*篇(要求2014年以来每学期1篇)在学校某次交流活动中获得奖励。

或参与的课题在实践中效果良好。

(部门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2.论文或教学心得(上传近3年来,本人6篇论文或心得经单位组织鉴定的意见,要求显示:论文题目、年度、姓名、部门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正文首页等信息)。

或本人主持过校本科研项目(课题),经学校或业务主管部门认定。

(上传结项证书、获奖证书或学校认定证件中,显示课题名称、课题组成员姓名、认定结果、认定时间、认定部门印章等信息的页面)

论文和校本科研项目(课题)具备其一即可。

(六)示范引领(本条需上传以下4类材料)

1.证明(参考格式):XXX同志,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经学校统一安排,结对培养青年教师张三李四两名青年教师,由于教得认真,学得刻苦,教学能力有较大提升。

张三老师在***活动中,获得(县级以上)*等奖(附获奖证书),李四老师在***活动中,获得(县级以上)*等奖(附获奖证书)。

XXX同志符合能力经历(六)的要求。

(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2.近3年的学校师德师风考核结果。

(上传显示材料题目、单位、姓名、考核结果、单位公章等信息的页面)

3.师徒结对安排表(上传显示材料题目、单位、年度、结对师徒姓名、单位公章等信息的页面)

4.被辅导2名教师的获奖证书(业绩上能用的县级以上奖励)

(七)支教(支教需上传以下2类材料)农村教师不作要求。

1.支教考核证明(附件)

2.今年作为过渡有农村工作任教经历的,只需上传用人单位证明。

证明上需显示: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显示学校名称)任教经历、需加盖现所在单位行政公章、原农村学校行政公章,县(市、区)教体局人事章或提供从农村调往城市的调令原件。

2023年起所有业绩均为任现职以来。

六、业绩需上传的材料

(一)教师1.教育教学水平及实绩贡献(1)优质课:自2014年起,示范课、观摩课应提供证书及文件或简报。

教研部门优质课需上传:①获奖证书;②优质课评价意见表,教案。

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需上传:①获奖证书;②优质课评价意见表;③光盘,上传课堂视频片段或截图,教案。

实验优质课需上传:①获奖证书;②优质课评价意见表;③光盘、教案。

优质课作为业绩使用时,需要上传教案,可将word 格式的教案直接转换成pdf上传。

(2)班主任:需上传奖励证书和班主任工作评价意见表(学校出具、学校盖章)。

(3)共青团少先队工作:需上传奖励证书。

(4)学科竞赛或创新实践活动:学生竞赛辅导奖以教育部公布的《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 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所列活动为准,要提供学校认定3年以上辅导情况证明,附参赛文件及教师、学生获奖证书。

(5)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需上传奖励证书。

(6)党委和政府表彰或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表彰:需上传奖励证书。

(7)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受到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表彰:需上传奖励证书。

2.发展素质教育和推进教育教学研究

(1)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劳动教育、学生社团活动、开发实施校本课程以及思政课专职教师思政实践活动

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劳动教育;需上传①获奖证书;②活动整体规划、项目名称、指导教师姓名、单位公章的页面;③活动方案、活动总结中显示材料题目、指导教师姓名、单位公章等信息的页面。

学生社团活动;需上传①获奖证书;②三年的过程性材料,包括:章程(上传显示材料题目、社团名称、单位、指导教师、章程正文首页、单位公章等信息的页面);加入、退出机制(上传显示材料题目、社团名称、指导教师姓名、正文首页、单位公章);定期开展活动制度(上传显示材料题目、社团名称、指导教师、制度正文首页、单位公章等信息的页面);每学年一次校级展示活动方案(上传显示材料题目、社团名称、指导教师、方案正文首页、活动开展时间、单位公章等信息的页面,活动照片提供三年的,每年2张);该社团在学校备案的文件(上传显示文件名、该社团名称及备案信息、该社团指导教师姓名、个人在本社团中发挥的作用、单位公章等信息的页面)。

开发实施校本课程:需上传①获奖证书;②校本课程封面、显示本人姓名页、本人撰写部分作品页面等。

思政课专职教师思政实践活动:需上传①获奖证书;②活动整体规划、项目名称、指导教师姓名、单位公章的页面;③活动方案、活动总结中显示材料题目、指导教师姓名、单位公章等信息的页面。

(2)教科书、地方教材、教学指导用书:需上传相应书籍封面、版权页、所撰写部分及出版部门出具的撰写字数证明。

(3)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需上传评价命题及命题组织部门邀请函或相应证明。

(4)教科研课题:需上传①结项证书;②鉴定意见(上传扫描件需显示:课题名称、课题组成员姓名、审核意见、审批意见、结项鉴定等级、审批单位公章等信息);③立项申请书、④立项通知书; ⑤开题报告(上传扫描件需显示:材料题目、课题名称、正文首页); ⑥研究过程性材料(实施方案上传扫描件需显示:材料题目、课题名称、正文首页,其它过程性材料酌情上传;⑦中期报告(上传扫描件需显示:材料题目、课题名称、正文首页);⑧研究报告(上传扫描件需显示:材料题目、课题名称、单位公章、正文首页)。

(二)教育管理及教研人员

1.专题讲座:需提供主办方邀请函、有关会议通知、讲稿、讲 座有关视频等影像资料。

视频影像按上传三张视频截图为准。

一是讲 座人与有关领导开场截图;二是讲座人正面在讲课截图,显示讲座横 额,截图上打印“×××同志讲座”;三是听讲人正面和讲座人会场截图。

视频影像单位留存备查。

2.学术论文:需上传杂志封面、目录、本人撰写部分页面及知网、万方、维普等期刊网收录查询页面。

其它资料上传与教师相同。

3.个人业务自传:主要填写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完成本职工作的质和量以及工作业绩和学术、技术水平等。

“个人业务自传”栏没有设置“提交按钮”,填写完毕,在方框以外任何地方单击,即可保存。

个人业务自传可以在其他文档中排版后复制到本网页。

以上填写完成后,点击“预览信息”可预览以上填写的内容。

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

提交审核后,系统跳转出最后界面,上传承诺书、单位推荐表。

按模板填写上传《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单位上传《单位职称申报推荐委员会申报人推荐表》,此表可电脑打印,但须手动签名。

“推荐委员会成员签字”指推荐单位(参评人所在单位)成立的推荐委员会成员签字。

检查无误后,点击“确认上报”。

点击“确认上报”后,信息将无法更改。

请申报人在申报时间段内,及时关注自已的申报状态(点击页面左侧“信息查询”),一旦发现信息被退回,请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

请申报人在规定申报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

若超出规定时间,将无法提交

信息,申报资格自动取消。

七、报送纸质材料清单及要求

待申报系统中显示申报人员的审核状态为“评委会审核通过” 后,需向评委会报送纸质材料。

1.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正式印发(红头)的“五公开”推荐报告。

2.填写、盖章规范的《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3.经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打印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 2份A4纸双面打印)

4.各县《2022年度XXX县、市(区)中小学教师副高级任职资格审查表汇总表》汇总表(一式3份A3打印)

5.周口市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

6.申报材料按照(Ⅰ袋):申报人资格条件证书类、考核表、支教证明或农村工作经历(城市教师)、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表、《评审表》(Ⅱ袋):能力和经历材料。

(Ⅲ袋):工作业绩材料 、享受政策倾斜的证明材料、业绩报告。

三个部分分装,每部分一袋,封面贴材料目录,便于材料审阅。

评委会只收Ⅱ袋和Ⅲ袋,Ⅰ袋县教体局留存待查,评审结束公示无异议人事部门下文后,全部由各县、(市、区)发给本人。

7.评审材料一律以县(市、区)或市直学校为单位报送,严禁申报者本人报送材料。

八、评委会注意事项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要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职称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职称评审工作。

1.落实“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申报推荐制度,用人单位成立职称推荐工作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的工作小组,其成员中一线教师应不少于二分之一。

2.申报材料逐级负责,实行痕迹化管理。

申报人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负责。

对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取消申报晋升职称,已获得的职称,由相应职称管理部门予以撤销,职称已被聘任的,责成聘任单位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讲课答辩采取讲课加答辩的方式,高级教师每人讲课答辩时间为15分钟左右,其中教师、教研员讲课时间10分钟左右、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申报教育管理人员讲课时间5分钟左右、答辩时间10分钟左右。

讲课答辩按专业,分城市学校、农村学校分类进行。

4.评委会未经上一级职称管理部门同意,不可无故推迟、拖延评审时间。

本细则有关规定与省、市文件不一致的,以省、市文件为准,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