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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研究生考试新政策规定通知

近日,教育部发布《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定于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少数考试科目安排在12月26日。网上报名工作安排在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工作安排在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进行报名。

2023年研招管理规定有哪些变化?大家一起来看。

一、网上报名要求处增加温馨提示

《规定》第四章报名第十九条(一)网上报名要求新增: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明确网上确认具体要求

《规定》第四章报名第十九条(二)网上确认要求明确: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变化

《规定》第四章第报名第二十二条: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预告2024年起教育专硕命题调整

《规定》第六章初试第三十四条新增;

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起,教育专业学位硕士业务课考试科目将增设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供相关招生单位自主选择使用。

五、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

《规定》第四章报名(一)网上报名要求新增: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遵循《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