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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53教育法学自考考试大纲(2020版)
课程名称 | 课程代码 | 学分 | 大纲名称 | 教材/推荐用书名称 | 主编 | 出版社 | 版次 |
教育法学 | 00453 | 4 | 教育法学自学考试大纲 | 教育法学 | 劳凯声 | 辽宁大学出版社 | 2020年版 |
注:1、本目录内的课程学分含实践性环节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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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学》考试大纲
第一章绪论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正确理解法律与教育的关系,了解现代教育成为高度专门化的人才培养形式的原因,掌握国外教育立法的发展阶段、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历史沿革以及健全的教育法制所应具备的特征。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法律与教育
第二节现代教育:高度专门化的人才培养形式
第三节国外教育立法的历史考察
(一)零星立法阶段
(二)专门对普及义务教育进行立法的阶段
(三)广泛进行教育立法阶段
(四)教育的综合法治阶段
第四节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历史沿革
(一)清末教育立法的沿革
(二)民国时期教育立法的沿革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教育立法
第五节教育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法律与教育
1.领会:(1)法律与教育的关系。
(二)现代教育:高度专门化的人才培养形式
1.领会:(1)现代教育的发展趋势;(2)国家教育权力产生的必要性。
(三)国外教育立法的历史考察
1.领会:(1)不同的教育立法阶段教育立法的主要特征。
(四)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历史沿革
1.识记:(1)不同教育立法阶段所颁布与实施的主要教育法规。
(五)教育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
1.识记:(1)健全的教育法制应具备的特征。
四、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1)法律与教育的关系;现代教育的发展趋势。
本章难点:(1)健全的教育法制应具备的特征。
第二章教育法的原理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教育法的含义、法律关系、法源和基本结构等教育法的基本原理,正确认识教育公共性的内涵,并将其作为教育立法的基本价值。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概述
(一)教育法的定义
1.教育法是国内法
2.教育法是规定调控教育事业发展和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的不同主体及其权利与义务的法律
3.教育法的目的在于依法治教。
(二)教育法的特点
1规范性
2.强制性
3.教育性
4.超前性
5.客观规律性
(三)教育法的功能
1通过教育立法确保国家教育政策的有效实施和教育事业的稳定发展
2通过教育立法实现教育行政管理的有序化、科学化
(1)国家教育权必须为国家所专有;
(2)教育行政范围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
(3)教育行政行为必须以法律为依据;
(4)教育行政的目的必须以实现国家的职能为出发点。
3通过教育立法建立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活动的法律体系
(1)教育事业规划管理的法律形式;
(2)教育经费管理的法律形式;
(3)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的法律形式。
(四)教育法的原则
1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基本方向
2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基本方针和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
3坚持保障各级各类教育工作的自主权
第二节教育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概说
1.法律关系是由法律法规所规定和调整的社会关系
2.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
3.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二)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型
1.从法律关系的性质看
(1)教育行政法律关系;
(2)教育民事法律关系。
2.从法律关系的主体看
(1学校与政府的关系;
(2)学校与社会的关系;
(3)学校与教师的关系;
(4)学校与学生的关系。
第三节教育法的法源
(一)宪法
1宪法规定了教育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和立法依据
2.宪法规定了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
(二)法律
(三)行政法规
(四)地方性法规
(五)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六)行政规章
第四节教育法的结构
(一)教育法的文本结构
1.法律文件的名称
2.法律规范
3.效力等级、时间效力、使用范围
4.法律本文
(二)教育法的体系结构
1.教育法体系的概念
2.我国教育法体系的纵向结构
3.我国教育法体系的横向结构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教育法的含义
1.识记:(1)教育法的定义。
2.领会:(1)教育法的特点;(2)教育法的功能;(3)教育法的原则。
(二)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型
1.领会:(1)教育行政法律关系;(2)教育民事法律关系;(3)政府与学校的关系;
(4)学校与社会的关系;(5)学校与教师、学生的关系。
2-应用:(1)正确理解教育法、处理教育活动中的各类教育法律关系。
(三)教育法的法源
1.识记:(1)法律渊源的定义;(2)我国教育法的法源;(3)法律的定义和类型。
2.领会:(1)宪法对教育法的法律规定;(2)行政规章的法律效力及其在教育法律实施中的作用。
(四)教育法的结构
1-识记:(1)法律结构的案件;(2)教育法的文本结构;(3)教育法体系的概念。
2.领会:(1)我国教育法体系的纵向结构;(2)我国教育法体系的横向结构。
四、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1)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的法源;教育法的结构。
本章难点:(1)教育行政法律关系与教育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章教育法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教育法的立法权限,了解教育法制定的程序、教育法实施的基本形式以及教育法监督体制。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教育法的制定
(一)立法权限的划分
1.立法权限划分概说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权限
3.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权限
4.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
5.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规章的权限
(二)立法程序
1.法律议案的提岀
2.法律草案的审议
3.法律的通过
4.法律的公布
(三)教育立法应以维护教育的公共性为价值
1.教育的公共性的内涵
2.教育的公共性:教育立法的目标价值
(1)合理性;
(2)公益性;
(3)公平性;
(4)公开性。
第二节教育法的实施
(一)法律实施概说
(二)法律的适用
(三)法律的遵守
第三节教育法实施的监督
(一)权力机关的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
(二)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
(三)行政机关的行政监督
(四)社会监督和执政党的监督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立法权限的划分
1.识记:(1)立法的定义。
2.领会:(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权限;(2)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权限;(3)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4)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规章的权限。
(二)立法程序
1.识记:(1)立法程序的定义;(2)立法程序的基本步骤。
(三)教育立法应以维护教育的公共性为价值
1.识记:(1)教育的公共性的内涵。
2.领会:(1)教育立法的目标价值。
(四)教育法的实施
1.识记:(1)法律实施的定义;(2)法律适用的定义;(3)法律遵守的定义。
2.领会:(1)教育法有效实施的必要条件。
3.应用:(1)将体现在法律中的国家意志转化为个体行为。
(五)教育法实施的监督
1.识记:(1)教育法实施的监督体制。
四、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1)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程序;教育法的实施及其监督。
本章难点:(1)教育立法的目标价值。
第四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正确理解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法律定义和法律地位,了解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管理的法律形式、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与义务。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概述
(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定义
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一般定义
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法律定义
(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公益性及其保障
1.公益性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性质
(1)设置目的;
(2)经费来源;
(3)调节手段。
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公益性的保障
(1)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制度;
(2)弱化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营利性。
(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法律地位
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构成的法律关系
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主体资格
(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2)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3.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法人地位与法律地位的关系
第二节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举办
(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举办主体
1.国家
(1)中央政府;
(2)地方政府。
2.社会力量
(二)不同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与举办责任
(三)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设置程序
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设立的基本条件
(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合格的教师;
(3)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2.民办学校的特殊规定
(1)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2)具有筹设民办学校所需的材料;
(3)具有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所需的材料。
3.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程序
第三节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管理的法律形式
(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外部管理的法律形式
1教育行政管理体制
2.教育事业计划
3.教育经费
4.教育课程
(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内部管理的法律形式
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内部领导体制
(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领导体制定义:横向关系、纵向关系、纵横交叉关系;
(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领导体制的法律规定性:类型的规定、权责的规定。
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内部管理的其他法律形式
(1)教学管理的法律形式;
(2)学校财务管理的法律形式。
第四节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
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监督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定义、性质和法律地位
1.识记:(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定义;(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性质;
(3)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构成的法律关系及主体资格。
2.领会:(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公益性的保障;(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法律地位;(3)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法人地位与法律地位的关系。
(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举办
1.识记:(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举办主体;(2)不同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与举办责任。
2.领会:(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设立的基本条件;(2)民办教育的特殊规定;(3)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程序。
3.应用:(1)依法、依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管理的法律形式
1.识记:(1)学校内部领导体制的概念;(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外部管理的法律形式;(3)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内部管理的法律形式。
2.领会:(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内部领导体制设立的原则;(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领导体制的法律规定性。
(四)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与义务
1.识记:(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义务。
2.应用:(1)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四、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性质、法律地位、权利与义务。
本章难点:(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管理的法律形式;民办学校的特殊性。
第五章教师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认识我国教师的法律地位,正确理解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了解教师的资格和任用、培养与培训、教师考核以及教师待遇。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教师概述
(一)教师的法律概念
(二)教师的地位
1.教师的社会地位;
2.教师的法律地位。
第二节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一)教师的权利
1.教师权利的含义;
2.教师权利的内容。
(二)教师的义务
1.教师义务的含义;
2.教师义务的内容。
第三节教师的资格和任用
(一)教师的资格
1.教师资格分类
2.教师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必须具有规定的学历;
(3)必须具有教育教学能力。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4.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5.教师资格丧失
(二)教师的任用
1.教师职务制度;
2.教师聘任制度。
第四节教师的培养与培训
(一)教师的培养
1.教师培养的含义
2.师范教育的举办
(二)教师的培训
1.教师培训的含义
2.中小学教师培训
3.高校教师培训
4.民办学校教师培训
第五节教师的考核
(一)教师考核的概念
(二)教师考核的内容、原则和结果
1.教师考核的内容
2.教师考核的原则
3.教师考核的结果
第六节教师的待遇
(一)教师的工资待遇
(二)教师的其他待遇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教师的法律概念和地位
1.识记:(1)教师的法律概念”
2.领会:(1)教师的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
(二)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1.识记:(1)教师的权利;(2)教师的义务。
2.领会:(1)教师权利的含义;(2)教师义务的含义。
3.应用:(1)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教师的资格和任用
1.识记:(1)教师资格分类;(2)取得教师资格的条件;(3)教师聘任制度;(4)教师职务制度。
2.领会:(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2)教师资格认定程序;(3)教师资格丧失。
3.应用:(1)建立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实现教师队伍的优化组合。
(四)教师的培养与培训
1.识记:(1)教师培养的含义;(2)教师培训的含义。
2.领会:(1)师范教育的举办;(2)中小学教师培训;(3)高校教师培训;(4)民办学校教师培训。
(五)教师的考核
1.识记:(1)教师考核的概念:(2)教师考核的内容。
2.领会:(1)教师考核的原则;(2)教师考核的结果。
3.应用:(1)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机制,加强教师管理。
(六)教师的待遇
1.识记:(1)关于教师工资水平的规定。
2.领会:(1)关于教师住房、医疗、退休、退职待遇的规定
四、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1)教师的法律概念和地位;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本章难点:(1)教师的资格和任用;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的差异。
第六章学生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明确学生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了解我国学生管理的法律形式及有关规定,理解我国对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女子、家庭贫困学生等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进行特别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学生概述
(一)学生的法律概念
(二)学生观的发展与学生的法律地位
1.学生观的发展
2.学生的身份与法律地位
第二节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一)学生的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岀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学生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第三节学生管理的法律形式
(一)学籍管理
1.注册
2.保留学籍
3.跳级和降级
4.转学(系、专业)、休学、退学、复学
5借读
6.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
7.结业、肄业和毕业
(二)成绩与档案管理
(三)日常行为管理
(四)班级管理
1.编班、分组和排座位,建立班级秩序
2.组建班委会,选拔培养班干部
3.建立班级规章制度
4.举行班会
5.评选优秀学生、三好学生和各种先进
6.做好个别学生的管理工作
(五)体育卫生管理
(六)组织活动管理
第四节未成年人和特殊学生群体受教育权利的法律保护
(一)对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的法律保护
1.国家保护
2.家庭保护
3.学校保护
4.社会保护
5.司法保护
6.网络保护
(二)对特殊学生群体的法律保护
1对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的法律保护
2.对女子受教育权利的法律保护
3.对家庭贫困学生受教育权利的法律保护
4.对民办学校学生受教育权利的法律保护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学生的法律概念和法律地位
1.识记:(1)学生的法律概念;(2)学生的法律地位。
2.领会:(1)学生观的发展。
(二)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1.识记:(1)学生的权利;(2)学生的义务。
2.应用:(1)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学生管理的法律形式
1.识记:(1)学生学籍管理的主要内容;(2)学生班级管理的主要工作。
2.领会:(1)学生的成绩与档案管理;(2)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3)学生的体育卫生管理;(4)学生的组织活动管理。
3.应用:(1)遵循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合乎教育规律和教育目的的原则,开展学生管理。
(四)未成年人和特殊学生群体受教育权利的法律保护
1.识记:(1)对未成年人和特殊学生群体受教育权利实施法律保护的法律法规名称;
(2)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原则与对未成年人实施特殊保护的种类。
2.领会:(1)对未成年人和特殊学生群体受教育权利实施特别法律保护的原因、意义及有关规定。
3.应用:(1)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1)学生的法律地位、权利与义务;学生管理的法律形式。
本章难点:(1)未成年人和特殊学生群体受教育权利的法律保护。
第七章学制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正确理解学制的概念,了解我国近现代学制的历史沿革与发展、现行学制系统的结构及其改革与发展。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学制的含义与类型
(一)学制的含义
(二)学制的类型
1.双轨制
2.单轨制
3.分支型学制
第二节我国近现代学制的历史沿革与发展
(一)我国近现代学制的历史沿革
1.近代学制
(1)壬寅学制、癸卯学制(1902年学制和1904年学制);
(2)壬子癸丑学制。
2.现代学制
3.现行学制
(二)今后我国学制改革与发展的基本趙势
1.普惠化将会成为学前教育制度,要的价值基础,其发展的有序性与规范性将会愈来愈强
2.义务教育的评及性将会进一步增强,其分段将会更加灵活,与学前教育、高级中等教育的衔接也将会更加紧密
3.加大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结构调整的力度,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不同专业人才的培养的需要
4.高等教育将会愈来愈为普及,类别将会多样化,公平与质量将为成为高等教育制度重要的价值基础
5.为继续教育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学制的含义
1.识记:(1)学制的广义定义和狭义定义;(2)学制的特征。
(二)学制的类型
1.识记:(1)双轨制、单轨制、分支型学制的代表国家。
2.领会:(1)双轨制、单轨制、分支型学制的形成与发展过程。
(三)我国近现代学制的历史沿革
1.识记:(1)近代学制;(2)现代学制;(3)现行学制。
(四)今后我国学制改革与发展的基本趋势
1.领会:(1)我国学制改革与发展的基本趋势。
四、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1)学制的类型。
本章难点:(1)今后我国学制改革与发展的基本趋势。
第八章义务教育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正确理解义务教育与基础教育、初等教育的区别,掌握义务教育的概念、特征和指导思想,了解我国义务教育的办学体制、实施保障和义务教育制度的价值取向。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义务教育制度概述
(一)义务教育及义务教育制度的概念
1.义务教育的概念
(1)义务教育概念解析;
(2)义务教育与基础教育、初等教育。
2.义务教育制度的概念
(二)义务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
1.国外义务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
(1)萌芽阶段(16—18世纪);
(2)形成阶段(19—20世纪初期);
(3)规范发展阶段(20世纪以来)。
2.我国义务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
(1)清末时期的义务教育制度;
(2)民国时期的义务教育制度:北洋政府时期的义务教育制度、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义务教育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义务教育实践;
(3)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义务教育制度:普及教育推行阶段、义务教育制度实施阶段、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阶段。
第二节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制度
(—)我国义务教育的指导思想
(二)我国义务教育的对象和学制
1.义务教育的对象
2.义务教育的学制
(三)我国义务教育的特征
1.强制性
2.普及性
3.免费性
4.公共性
5.基础性
(四)我国义务教育的办学体制
1.坚持国家为主体
2.社会力量办学
第三节我国义务教育实施中的责任划分
(一)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职责
1.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对义务教育的管理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义务教育的管理
3.市(地、州、盟)对义务教育的管理
4.县(市、区、旗)对义务教育的管理
5.乡(镇)对义务教育的管理
(二)社会及个人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职责
1.依法办学
2.捐资助学
3.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4.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
(三)学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职责
1.尊重和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1-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适应全体学生身心发展需要
3.贯彻教育方针
4.按规定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5.发放义务教育证书
6.维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
7.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
(四)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职责
第四节我国义务教育实施的保障
(一)义务教育的经费筹措
1.国家财政拨款
2.社会集资、捐资
3.设立教育专项资金
(二)义务教育的物质保障
(三)义务教育师资的培养与管理
1.义务教育师资的任职资格
2.义务教育师资的培养和培训
(1)义务教育师资的培养;
(2)义务教育师资的培训。
3.义务教育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第五节我国义务教育制度的价值取向
(一)从义务本位走向权利本位
(二)强化政府的义务教育职责
(三)从基本均衡走向优质均衡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义务教育制度的概念和历史沿革
1.识记:(1)义务教育的概念;(2)义务教育制度的概念。
2.领会:(1)义务教育与基础教育、初等教育的辨析;(2)义务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
(二)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制度
1.识记:(1)我国义务教育的对象和学制;(2)我国义务教育的特征。
2.领会:(1)我国义务教育的指导思想;(2)我国义务教育的办学体制。
(三)我国义务教育实施中的责任划分
1.领会:(1)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职责;(2)社会及个人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职责;(3)学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职责;(4)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职责。
2.应用:(1)正确履行职责,促进义务教育良性发展。
(四)我国义务教育实施的保障
1.识记:(1)义务教育的经费筹措;(2)义务教育师资的任职资格。
2.领会:(1)义务教育的物质保障;(2)义务教育师资的培养和培训;(3)义务教育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五)我国义务教育制度的价值取向
1领会:(1)我国义务教育制度的价值取向
四、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1)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制度;我国义务教育实施中的责任划分。
本章难点:(1)我国义务教育制度的价值取向。
第九章职业教育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国内外职业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掌握职业教育的概念、持征和指导思想,了解我国职业教育的办学体制、实施保障和职业教育制度的价值取向。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职业教育制度概述
(一)职业教育及职业教育制度
1.职业教育的概念
2.职业教育制度的概念
(二)职业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
1.国外职业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
(1)职业教育制度的萌芽(18世纪中叶一1世纪70年代);
(2)职业教育制度的形成(19世纪70年代一20世纪中叶);
(3)职业教育制度的发展(20世纪中叶至今儿。
2.我国职业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
(1)清末时期的职业教育制度;
(2)民国时期的职业教育制度;
(3)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职业教育制度;
(4)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职业教育制度。
第二节我国现行的职业教育制度
(一)我国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和任务
1.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
2.职业教育的任务
(二)我国职业教育的特征
1.职业性
2.实践性
3.社会性
4.终身性
(三)我国职业教育的办学体制
1.各级人民政府举办职业教育
2.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举办职业教育
3.企业举办职业教育
4.境外职业教育机构、行业协会或有职业教育资源的企业举办职业教育
5.联合举办职业教育
第三节我国现行的职业教育体系
(一)职业学校教育
1.中等职业学校教育
2.高等职业学校教育
3.职业学校教育管理
(二)职业培训
1.职业培训的形式
2.职业培训的等级及证书制度
(三)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关系
第四节我国职业教育实施的保障
(一)职业教育管理机构的权责划分
1.国务院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对职业教育的管理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职业教育的管理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管理
(二)职业教育机构设立的基本条件
1.职业学校设置的基本条件
2.职业培训机构设立的基本条件
(三)职业教育经费的筹措
1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财政拨款
2.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费用
3.开征用于职业教育的地方附加费
4.适当收取学费
5.其他渠道
(四)职业教育师资的培养与管理
1.职业教育教师的任职资格
2.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的培养与培训
第五节我国职业教育制度的价值取向
(一)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注重职业教育内涵发展
(三)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职业教育制度的概念和历史沿革
1.识记:(1)职业教育的概念;(2)职业教育制度的概念。
2.领会:(1)职业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
(二)我国现行的职业教育制度
1.识记:(1)我国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和任务;(2)我国职业教育的特征。
2.领会:(1)我国职业教育的办学体制。
(三)我国现行的职业教育体系
1.识记:(1)职业学校教育的类型;(2)职业培训的形式。
2.领会:(1)职业培训的等级及证书制度;(2)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关系。
(四)我国职业教育实施的保障
1.识记:(1)职业学校设置的基本条件;(2)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设立的基本条件;
(3)职业教育经费的筹措;(4)职业教育教师的任职资格。
2.领会:(1)职业教育管理机构的权责划分;(2)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的培养与培训。
(五)我国职业教育制度的价值取向
1领会:(1)我国职业教育制度的价值取向。
四、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1)我国现行的职业教育制度;我国现行的职业教育体系。
本章难点:(1)我国职业教育制度的价值取向。
第十章继续教育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正确理解继续教育与成人教育的关系,掌握我国继续教育的方针和任务,了解我国继续教育的办学体制以及现行的继续教育体系。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继续教育制度概述
(一)继续教育与成人教育
1继续教育
2.成人教育
3.继续教育与成人教育的关系
(二)我国继续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
1.兴起阶段(1979—1999年);
2.转型阶段(2008一2009年);
3.创新阶段(2010年至今)。
第二节我国现行的继续教育制度
(一)我国继续教育的方针和任务
1.继续教育的方针
2.继续教育的基本任务
(二)我国继续教育的管理机构
(三)我国继续教育的办学体制
第三节我国现行的继续教育体系
(一)学历继续教育
1.成人初等学历教育
2.成人中等学历教育
3.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1)高校学历继续教育;
(2)远程继续教育;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非学历继续教育
1.学校非学历继续教育
(1)高校非学历继续教育;
(2)中等非学历继续教育。
2.工作场所教育培训
(1)人才培训;
(2)岗位培训;
(3)农村居民培训;
(4)农村转移劳动者转业培训。
(三)社区教育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继续教育与成人教育
1.识记:(1)继续教育的概念;(2)成人教育的概念。
2.领会:(1)继续教育与成人教育的关系;(2)我国继续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
(二)我国现行的继续教育制度
1.识记:(1)继续教育的方针;(2)继续教育的基本任务。
2.领会:(1)我国继续教育的管理机构;(2)我国继续教育的办学体制。
(三)我国现行的继续教育体系
1识记:(1)学历继续教育的类型;(2)非学历继续教育的类型。
四、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1)我国现行的继续教育制度;我国现行的继续教育体系。本章难点:(1)继续教育与成人教育的关系。
第十一章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国家教育考试的种类,了解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报考条件、考试科目与方式。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报考条件
(二)考试科目与方式
1.考试科目
(1)“3+X”方案;
(2)“3+3”方案。
2.考试方式
(三)考试组织与实施
1.命题
2.试卷印制、运送与保管
3.考试实施
(1)考点设置;
(2)考试实施程序。
4.评卷与分数报吿
5.考试信息管理
第二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一)报考条件
(二)考试科目与方式
1.考试科目
2.考试方式
(三)考试组织与实施
1.命题
2.试卷印制、运送与保管
3.考试实施
(1)考点设置;
(2)考试实施程序。
4.评卷与成绩发布
5考试信息管理
第三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一)报考条件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2.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3.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二)考试科目与方式
1.考试科目
2.考试方式
(1)全国统一考试;
(2)联合考试;
(3)单独考试;
(4)推荐免试。
(三)考试组织与实施
1.命题
2.初试
3.评卷
4.复试
(1)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办法。
5.调剂
(1)调剂基本条件;
(2)调剂办法。
第四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一)报考条件
(二)考试课程与方式
1.考试课程
2.考试方式
(三)考试组织与实施
1.命题
2.试卷印制、运送与保管
3.考试实施
(1)考点设置;
(2)考试实施程序。
4.评卷与分数报告
5.考试信息管理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1.识记:(1)报考条件;(2)考试课程与方式。
2.领会:(1)考试组织与实施。
(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1.识记:(1)报考条件;(2)考试课程与方式。
2.领会:(1)考试组织与实施。
(三)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识记:(1)报考条件;(2)考试课程与方式。
2.领会:(1)考试组织与实施。
(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1.识记:(1)报考条件;(2)考试课程与方式。
2.领会:(1)考试组织与实施。
四、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1)国家教育考试的种类。
本章难点;(1)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二章学业证书制度与学位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我国学业证书种类和学位等级,掌握我国学业证书与学位制度实施的基本情况。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学业证书制度
(一)学业证书的种类
1.学历证书
2.其他学业证书
(1)专业证书;
(2)培训证书及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3)写实性学业证书。
(二)各级各类教育学业证书的颁发
1.小学教育
2.中学教育
3.高等教育
4.民办教育
5.职业教育
6.中外合作办学
(三)法律责任
第二节学位制度
(一)学位制度概述
1.学位制度的概念
2.我国学位制度的历史沿革
(二)学位的划分
1.学位的等级
(1)学士学位;
(2)硕士学位;
(3)博士学位。
2.学位的门类
3.学位授予的新渠道
(1)第二学士学位;
(2)成人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
(3)授予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学位;
(4)专业学位。
(三)学位制度的实施
1.学位的授权
2.学位的授予
(1)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组成;
(2)学位的授予与学位证书的颁发。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学业证书制度
1.识记:(1)学业证书的种类。
2.领会:(1)各级各类教育学业证书的颁发;(2)法律责任。
(二)学位制度
1.识记:(1)学位制度的概念;(2)学位的等级与门类。
2.领会:(1)我国学位制度的历史沿革;(2)学位授予的新渠道;(3)学位的授权授予。
四、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1)学业证书的种类;学位的等级与门类。
本章难点:(1)学位制度的实施。
第十三章教育督导与评估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正确理解教育督导的性质和任务,了解我国教育督导评估的内容、教育督导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以及教育督导评估的实施。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教育督导概述
(一)教育督导的概念
1.教育督导的含义
2.教育督导的性质和任务
(1)教育督导的性质;
(2)教育督导评估的原则。
3.教育督导评估的作用
(1)监控作用;
(2)指导作用;
(3)反馈作用。
(二)教育督导评估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二节教育督导评估的内容
(一)对所辖区域内教育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
(二)对地方下级教育行政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进行督导
(四)对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验收
第三节教育督导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一)教育督导机构
1国家教育督导团的职责
2.地方教育督导机构的职责
(二)教育督导人员
1.教育督导人员的任职条件
2.教育督导人员的培训
3.教育督导人员的聘任
4.教育督导人员的责权
第四节教育督导评估的实施
(一)教育督导的方式
1.综合督导
2.专项督导
3.经常性督导
(二)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教育督导的概念
1.识记:(1)教育督导的含义;(2)教育督导的性质。
2.领会:(1)教育督导评估的原则;(2)教育督导评估的作用。
(二)教育督导评估制度的历史沿革
1领会:(1)教育督导评估制度的历史沿革。
(三)教育督导评估的内容
1.识记:(1)对所辖区域内教育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2)对地方下级教育行政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3)对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进行督导;
(4)对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验收。
(四)教育督导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1.识记:(1)国家教育督导团的职责和地方教育督导机构的职责;(2)教育督导人员的任职条件。
2.领会:(1)教育督导人员的培训;(2)教育督导人员的聘任;(3)教育督导人员的责权。
(五)教育督导评估的实施
1.识记:(1)教育督导的方式。
2.领会:(1)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
3.应用:(1)运用教育科学理论和技术,实施教育评估和指导。
四、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1)教育督导评估的内容。
本章难点:(1)教育督导评估的实施。
第十四章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法律责任的基本知识,了解申诉、教育行政复议、司法救济等不同类型的教育法律救济途径。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概说
1.法律责任的定义
2.法律责任的分类;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
(二)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1.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是一种行政法律责任
2.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分类
3.法律责任的构成案件及其免责条件
4.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惩罚性行政法律责任,补救性行政法律责任
第二节法律救济
(一)法律救济与教育法律救济
1.法律救济的定义与特征
2.教育法律救济的含义与途径
(二)申诉制度
1.教师申诉制度
(1)教师申诉的范围;
(2)受理教师申诉的机关及管辖。
2.学生申诉制度
(1)学生申诉的范围;
(2)学生申诉的受理机关及管辖;
(3)学生申诉的程序;
(4)对学生申诉的处理。
(三)教育行政复议制度
1.教育行政复议的特征
2.教育行政复议与申诉的区别
3.教育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4.教育行政复议的管辖
(1)—般管辖;
(2)特殊管辖。
5.教育行政复议的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理;
(4)决定;
(5)执行。
(四)司法救济
1.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的含义和特点;
(2)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3)行政诉讼的程序:起诉与受理、审理和判决、执行;
(4)教育领域的行政诉讼。
2.民事诉讼
(1)民事诉讼的特点;
(2)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3)民事诉讼的程序;
(4)教育领域中的民事诉讼。
3.刑事诉讼
(1)犯罪的概念及特征;
(2)教育领域的犯罪行为。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法律责任概说
1.识记:(1)法律责任的定义;(2)法律责任的基本类型。
(二)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1.识记:(1)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的性质、分类;(2)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的构成案件及其免责条件。
2.领会:(1)法律责任的形式。
(三)法律救济与教育法律救济
1.识记:(1)法律救济的定义与特征;(2)教育法律救济的含义与途径。
2.应用:(1)运用适当的法律救济途径,分析和解决教育法律纠纷中的现实问题,保护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
(四)申诉制度
1.识记:(1)教师申诉的范围、受理机关及管辖;(2)学生申诉的范围、受理机关及管辖。
2.领会:(1)学生申诉的程序;(2)对学生申诉的处理。
(五)教育行政复议制度
1.识记:(1)教育行政复议的特征;(2)教育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2.领会:(1)教育行政复议与申诉的区别;(2)教育行政复议的管辖;(3)教育行政复议的程序。
(六)司法救济
1.识记:(1)行政诉讼的含义、特点、受案范围;(2)民事诉讼的特点、基本原则;
(3)犯罪的概念及特征。
2.领会:(1)行政诉讼的程序以及教育领域的行政诉讼;(2)民事诉讼的程序以及教育领域中的民事诉讼;(3)教育领域的犯罪行为。
四、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1)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
本章难点:(1)各类教育法律救济途径的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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