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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烟台高新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2年烟台高新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6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81年12月13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符合招聘单位用人需求的专业也可报考。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和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和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并认定公布相近专业。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2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及2021年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依据规培合格证书所载专业报考研究生岗位的本科生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2年12月12日(含)之前取得。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
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单位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规定,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我省2012年及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及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0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0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
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报名


招聘岗位分为医疗类B、药学类C、中医类E、护理类F、不参加统一笔试类H等。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3日9:00-12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2月13日12:00-12月16日11:00;


缴费时间:2022年12月13日12:00-12月17日16:00;


报名网址:烟台高新区网站(/)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岗位需求表中的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首次登陆先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状态”的流程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
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名系统于12月15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
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12月16日11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12月16日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审核部门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审核部门。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2年12月13日12:00-12月17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
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考不参加统一笔试类H岗位的人员,通过网上初审后,不需进行网上缴费。
工作人员会将其缴费状态调整为“已缴费”,面试考务费须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缴纳。


不参加统一笔试类H岗位的应聘人员请在资格审查前七日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烟台高新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下同),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根据情况在烟台高新区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参加统一笔试类H不需打印)、《烟台高新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笔试准考证(不参加统一笔试类H岗位不需打印)。
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通过网上初审后,须在2022年12月13日12:00-12月17日16:00内完成网上缴费,并于12月17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箱(gxqwjbzhk@163.com)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附件2。
不参加统一笔试类H岗位的应聘人员也可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申报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免缴面试考务费。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其他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
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一)不参加统一笔试类H岗位


网上报名通过后,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登录烟台高新区网站查询。
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
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二)其他招聘岗位


笔试结束后,医疗类B、药学类C、中医类E、护理类F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烟台高新区网站查询。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
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医疗类B、药学类C、中医类E、护理类F岗位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不参加统一笔试类H岗位免笔试直接面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不参加统一笔试类H岗位


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
其中,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招聘单位可视情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现场公布,初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初试后,根据初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因初试后放弃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不进行递补。
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
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