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晋中灵石县医疗集团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20〕39号)等政策规定要求,结合2022 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灵石县医疗集团公立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 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 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 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 年12月9日至2004年12月9日期间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6年12月9 日以后出生);
(七) 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
(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要求,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八)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考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
以上服务期满截至时间均为2022年12月9日。
(九)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资格的人员不能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考生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灵石县医疗集团公立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5名。
其中: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32名,基础性人才岗位53名。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灵石县医疗集团公立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灵石县医疗集团公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2022 年 12 月 9 日在灵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gshi.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在灵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gshi.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1.报名
(1) 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s://lszp.net369.cn)
(2) 报名时间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9日9:00至2022年12月19日18:00。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22日9:00至2022年12月25日18:00。
(3) 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按要求上传近期1寸白底免冠电子证件照(照片要求为:尺寸25mm*35mm,像素大于220px*300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格式),下载打印《灵石县医疗集团公立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手工签名后扫描上传。
(4)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其中《灵石县医疗集团公立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由灵石县医疗集团公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考生还需上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经住培合格的大学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如合格证书未下发可提供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2.资格初审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2022年12月19日9:00至2022年12月20日18:00。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2022年12月22日9:00至2022年12月26日18:00。
灵石县医疗集团公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3.考试费用: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于考试前公告期限内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灵石县人民政府网相关招聘公告信息)。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5.其他事项
根据省人社厅、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
20号)文件,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
若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达1: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岗位招聘人数按比例核减或取消。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1:1比例被核减或取消的,其核减取消的名额将调整为相应的一般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
招聘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将在灵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补充公告。
6.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招聘各环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将通过灵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基础性人才招聘岗位(专技1-专技48)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专技49-专技64)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若实际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招聘名额5倍,将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若2名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 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准考证。
(2) 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基础医学知识、临床医学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和医学相关知识。
(3)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4) 笔试成绩在原报名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灵石县医疗集团公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 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岗位报名不达5:1 的,按实有报名人数全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 单 、 时 间 及 地 点 在 灵 石 县 人 民 政 府网
(http://www.lingshi.gov.cn)公布。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毕业证(专技24、专技48岗位,如毕业证不体现所学方向,还需提供学校证明和成绩单)、学位证、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 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考生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 “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5) 按照“两个同等对待”报名人员还应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住培合格的大学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如合格证书未下发可提供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且只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由灵石县医疗集团公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
在灵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gshi.gov.cn/)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考察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等方面。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灵石县医疗集团公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
体检有关事宜在灵石县人民政府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1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
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对复检结果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
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灵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被聘用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县(市)调动、不得辞职,否则不予调档。
考生应诚信报考。
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无故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 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
灵石县医疗集团公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 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灵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gshi.gov.cn/)公布。
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 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
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
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 加强监督巡视力度。
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对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
人社部门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 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人社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灵石县医疗集团公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咨询电话:
1.灵石县医疗集团公立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