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刑法学大纲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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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5刑法学自考考试大纲(2014版)
课程名称 | 课程代码 | 学分 | 大纲名称 | 教材/推荐用书名称 | 主编 | 出版社 | 版次 |
刑法学 | 00245 | 7 | 刑法学自学考试大纲 | 刑法学 | 张明楷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14年版 |
注:1、本目录内的课程学分含实践性环节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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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考试大纲
第一编绪论
第一章刑法概说
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刑法的概念与特点、任务与目的,了解刑法的体系与结构,熟悉并善于运用的各种方法。
课程内容
第一节刑法的概念与分类.
刑法的概念、刑法的分类。
第二节刑法的性质与任务
刑法的性质、刑法的任务,
第三节刑法的体系与解释刑法的体系、刑法解释、考核知识点
刑法的概念、刑法的分类、刑法的目的、刑法的结构与体系、刑法解释的分类与法。
考核要求
(一)刑法的概念与分类
1.识记:刑法的概念、广义的刑法、狭义的刑法、普通刑法、特别刑法。
2.领会: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3.应用: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的适用原则。
(二)刑法的性质与任务
1.识记:刑法的法律性质、刑法的任务、刑法的机能。
2.领会:刑法的各种机能之间的关系。
3.应用:刑法与其他法律的区别。
(三)刑法的体系与解释
1.识记:刑法的结构、刑法的解释分类。
2.领会:刑法体系的含义、刑法解释的必要性与意义。
3.应用:运用各种解释方法解释刑法的规范。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理解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基础与基本内容,懂得如何贯彻落实刑法的基本原则。
课程内容
第一节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罪刑法定原则的具停实现
第二节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的基本含义与思想基础、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的基本内容与具体实现
第三节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罪刑相适应原则的思想基础、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表现特
若核知识点
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的思想基础、基本内容
考核要求
(一)罪刑法定原则
1.识记: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与基本内容。
2.领会: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
3.应用:运用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区分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
(二)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1.识记: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的含义与基本内容。
2.领会: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的思想基础.
3.应用:运用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分析不平等现象。
(三)罪刑相适应原则
1.识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与基本内容。
2.领会:罪刑相适应原则的思想基础。
3.应用:运用罪刑相适应原则分析定罪、量刑中的问题。
第三章刑法的适用范围
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我国刑法在空间上和时间上的适用范围,知道何种案件应当或者可以适用我国刑,知道具体案件应当适用何时的法律
课程内容
第一节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空间放力的概念、对国内犯的适用原则、对国外犯的适用原则、对外国刑事判决
第二节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的时间效力的概念、生效时间与失效时间、溯及力。
考核知识点
刑法的空间效力原则、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与普遍管辖原则、刑法的时间力、溯及力。
考核要求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
1.识记: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与各项原则。
2.领会:有关刑法空间效力各项原则的含义。
3.应用:能够正确判断何种案件应当或者可以适用我国刑法。
(二)刑法的时间效力
1.识记:刑法的时间效力与溯及力的概念。
2.领会:溯及力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
3.应用:能够正确判断何种案件应当适用何时的法律。
第二编犯罪论
第四章犯罪概说
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概念,正确理解犯罪的本质特征与法律特征以及二者的关系全面熟悉犯罪的各种分类。
课程内容
第一节犯罪的特征
犯罪的特征概述、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
第二节犯罪的分类
理论分类、法定分类。
考核知识点
犯罪的概念、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犯罪的理论分类、犯罪的法定分类。
考核要求
(一)犯罪的特征
1.识记:犯罪的特征。
2.领会。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含义及其关系。
9.应用:运用刑事违法性分析犯罪与-般违法行为的区别。
(二)犯罪的分类
1.识记:自然犯,法定犯,隔隙犯、国事犯罪、普通犯罪、自然人犯罪、单位犯罪、亲告罪、基本犯、加重犯、减轻犯。
2.领会:犯罪分类的意义。
3.应用:具体犯罪属于何类犯罪,
第五章犯罪构成
学习目的与要求
理解犯罪构成的概念、特点与意义,明确犯罪构成的共同案件,掌握具体犯罪构成要确定方法,熟悉构成案件要素的分类,深刻领会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案件、犯罪主体、犯罪案件的具体内容,学会构成案件符合性的判断。
课程内容
第一节犯罪构成概述.
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的案件、犯罪构成案件要素。
第二节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的概念、犯罪客体的分类、直接客体的确定。
第三节犯罪客观案件
犯罪客观案件概述、危害行为、行为对象、危害结果、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第四节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概述、自然人犯罪主体、单位犯罪主体
第五节犯罪主观案件.
犯罪主观案件概述、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的目的与动机。
考核知识点
犯罪构成的概念与内容、犯罪客体的概念与特征、犯罪客观案件的概念与内容、犯罪案件的概念与内容。
考核要求
(一)犯罪构成概述
1.识记: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共同案件的概念。
2.领会:犯罪构成的意义、犯罪构成共同案件的确定,
3.应用:动用构成案件判断具体案件。
(二)犯罪客体
1.识记:犯罪客体的概念、-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
2.领会:犯罪客体的意义与作用,
3.应用:犯罪客体对理解其他构成案件的意义。
(三)犯罪客观案件
1.识记:犯罪客观案件的概念、作为不作为、行为对象、危害结果、因果关系。
2.领会:犯罪客观案件的意义、不作为成立犯罪的条件、行为对象的意义,危害结果意义、因果关系的地位与作用。
s.应用:运用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判断具体案件、运用因果关系理论判断具体案件
果关系。
(四)犯罪主体
1.识记:犯罪主体的概念,自然人犯罪主体、单位犯罪主体。
2.领会:自然人成立犯罪的条件、特殊主体的意义、单位犯罪的成立条件。
3.应用:刑法关于法定年龄的规定、刑法关于辨认控制能力的规定、区分自然人犯罪
位犯罪。
(五)犯罪主观案件
1.识记:犯罪主观案件的概念、故意、认识错误、过失、犯罪的目的与动机.
2.领会:故意与过失的种类、认识错误的种类与处理原则、犯罪的目的与动机的意义
3.应用:直接故意与间接故窟的区别、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别、疏忽大意与事件的区别、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的种类与处理原则、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的种类与处理原则。
第六章排除犯罪的事由
学习目的与要求
明确排除犯罪的事由的概念,特征与种类,熟练羋握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解决其他排除犯罪的事由的成立条件。
课程内容
第一节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的条件、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第二节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的概念、紧急避险的条件、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第三节其他排除犯罪的事由
法令行为、正当业务行为、被害人的承诺、自求行为、义务冲突。
考核知识点
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无过当防卫、紧急避险、避险过当、法令行为、正当业务行为被害人的承诺、自救行为、义务冲突。
考核要求
(一)正当防卫
1.识记:正当防卫的概念,
2.领会。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3.应用:正当防卫与相关行为的区分、防卫过当的判断。
(二)紧急避险
1.识记:紧急避险的概念。
2.领会: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3.应用:紧急避险与相关行为的区别、紧急避险的判断。
(三)其他排险犯罪的事由
1.识记:法令行为、正当业务行为被害人的承诺、自执行为、义务冲突。
2.领会:其他排除犯罪的事由的成立条件。
3.应用:其他排除犯罪的事由与相关行为的界限。
第七章故意犯罪形态
学习目的与要求
理解故意犯罪的概念及其与故意犯罪阶段的关系,掌握犯罪预备,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成立条件,明确各种犯罪形态的刑事责任,熟练判断具体案件的犯罪形态。
课程内容
第一节故意犯罪形态概述
故意犯罪形态的概念、故意犯罪形态与故意犯罪阶段的关系。
第二节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的概念与特征、预备犯的刑事责任。
第三节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的概念、犯罪未遂的特征、未遂犯罪的刑事责任。
第四节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的概念、犯罪中止的特征、中止犯的刑事责任。
考核知识点
故意犯罪形态的概念、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考核要求
(一)故意犯罪形态概述
1.识记:故意犯罪形态的概念、故意犯罪阶段。
2.领会:故意犯罪形态的意义。
3.应用:故意犯罪形态与故意犯罪阶段的关系。
(二)犯罪预备
1.识记:犯罪预备的概念。
2.领会: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处罚原则。
3.应用:运用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分析具体案件。
(三)犯罪末遂
1.识记:犯罪未遂的概念。
2.领会: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处罚原则。
3.应用:未遂犯与不能犯的区别、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别。
(四)犯罪中止
1.识记:犯罪中止的概念。
2.领会: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处罚原则。
3.应用: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
第八章共同犯罪
学习目的与要求.
理解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与犯罪构成的关系,掌握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区分共同犯的不同形态,熟悉共犯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明确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
课程内容
第一节共同犯罪概述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与犯罪构成的关系。
第二节.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共同犯罪的主体案件、共同犯罪的主观案件、共同犯罪的客观案件。
第三节共同犯罪的形式
任意共同犯罪与必要共同犯罪、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与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简单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般共同犯罪与特殊共同犯罪.
第四节共犯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
共犯人的分类概述、主犯及其刑事责任、从犯及其刑事责任、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第五节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
共同犯罪与身份、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
考核知识点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的形式、共犯人分类及其刑事责任同犯罪与身份、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
考核要求
(一)共同犯罪概述
1.识记:共同犯罪的概念。
2.领会:共同犯罪与犯罪构成的关系。
3.应用:运用部分犯罪共同说分析具体案件。
(二)共同犯罪的成
1.识记:共同犯罪的主体案件、主观案件、客观案件。
2.领会:共同犯罪成立条件的意义。
3.应用:判断具体案件是否成立共同犯罪.
(三)共同犯罪的形式
1.识记:任意共同犯罪与必要共同犯罪、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与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般共同犯罪与特殊共同犯罪.
2.领会:各种形式的共同犯罪的特点。
3.应用:必要的共同犯罪的处罚范围、承继的共同犯罪的成立范围、犯罪集团的条件
(四)共犯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
1.识记:主犯、从犯、胁从犯、数唆犯。
2.领会:主犯及其刑事责任、从犯及其刑事责任、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教唆犯及其责任。
3.应用:区分共犯人的种类.
(五)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
1.识记:共同犯罪与身份、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
2.领会:身份在共同犯罪中的意义、共同犯罪的犯罪形态的特点。
3.应用:身份犯罪与非身份犯的定罪、共同犯罪的犯罪形态的认定。
第九章罪数
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罪数的区分标准与区分方法,明确实质的一罪、法定的一罪、处断的一罪的特征原则。
课程内容
第一节罪数的区分
区分罪数的意义、区分罪数的标准。
第二节实质的一罪
继续犯、想象竞合犯、法条竞合。
第三节法定的一罪
结合犯、集合犯
第四节处断的一罪
连续犯、吸收犯、牵连犯。
考核知识点
罪数的区分标准、继续犯、想象竞合犯、法条竞合、结合犯、集合犯、连续犯、吸收牵连犯。
考核要求
(一)罪数的区分
1.识记:罪数。
2.领会:区分罪数的意义与标准。
3.应用:根据区分标准区分具体案件的一罪与数罪.
(二)实质的一罪
1.识记:继续犯、想象竞合犯、法条竞合。
2.领会:继续犯、想象竞合犯、法条竞合的特征与处理原则。
3.应用:区分涉及继续犯、想象竞合犯、法条竞合时的一罪与数罪.
(三)法定的一罪
1.识记:结合犯、集合犯.
2.领会:结合犯、集合犯的特征与处理原则。
s.应用:区分涉及结合犯、集合犯时的一罪与数罪。
(四)处断的一罪
1.识记:连续犯、吸收犯、牵连犯。
2.领会:连续犯、吸收儿、牵连犯的特征与处理原则。
s.应用:区分涉及连续犯、吸收犯、牵连犯时的一罪与数罪。
第三编刑罚论
第十章刑罚概说
学习目的与要求.
理解刑罚的概念与特征,了解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的关系,领会我国刑罚目的与功能整体内容,把握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关系、刑罚目的与刑罚功能的关系。
课程内容
第一节刑罚的概念
刑罚及其特点、刑罚权及其根据、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的关系。
第二节刑罚的目的
刑罚目的的概念、刑罚目的的内容。
第三节刑罚的功能
刑罚功能的概念、刑罚功能的内容。
考核知识点
刑罚的概念与特征、刑罚权、刑罚目的的概念与内容、刑罚功能的概念与内容。
考核要求
(一)刑罚的概念
1.识记:刑罚、刑罚权。
2.领会:刑罚的特点、刑罚权的根据。
3.应用:区分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
(二)刑罚的目的
1.识记:刑罚的目的、特殊预防、–般预防。
2.领会:刑罚目的的内容、刑罚目的的实现。
3.应用:处理特殊预防与-般预防的关系。
(三)刑罚的功能
1.识记:刑罚功能。
2.领会:赖以实现特殊预防的功能、赖以实现一般预防的功能。
3.应用:刑罚功能与刑罚目的的关系。
第十一章刑罚的体系
学习目的与要求.
明确我国刑罚体系的概况,掌握主刑与附加刑的特点、适用对象,了解非刑罚处罚方
课程内容
第一节主刑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第二节附加刑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第三节非刑罚处罚
非刑罚处罚的概念、非刑罚处罚方法的种类。
考核知识点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非刑罚处罚方法。
考核要求
(一)主刑
1.识记: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领会:五种主刑的特点与内容。
3.应用:五种主刑的适用对象.
(二)附加刑
1.识记: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2.领会:四种附加刑的特点与内容。
3.应用:四种附加刑的适用对象。
(三)非刑罚处罚
1.识记:非刑罚处罚方法的概念与种类。
2.领会:非刑罚处罚方法的意义。
3.应用:非刑罚处罚方法的适用对象。
第十二章刑罚的裁量
学习目的与要求
明确量刑的概念与原则,熟悉量刑情节及其分类,把握累犯、自首与立功的成立条件握从重、从轻、减轻与免除处罚制度、数罪并罚制度、緩刑制度的具体内容.
课程内容
第一节量刑概述
量刑概念、量刑原则。
第二节量刑情节
量刑情节的概念、量刑情节的分类、累犯、自首、立功。
第三节量刑制度
从重、从轻、减轻与免除处罚制度、数罪并罚制度、缓刑制度.
考核知识点
量刑概念与原则、量刑情节、累犯、自首、立功、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处罚、数罪并罚、缓刑。
考核要求
(一)识记:量刑概念。
1.识记:量刑概念。
2.领会:量刑原则
3.应用:以量刑原则为指导为具体雾件裁量刑罚。
(二)量刑情节
1.识记:量刑情节、累犯、自首、立功。
2.领会:量刑情节的意义与种类、累犯、自首、立功的成立条件。
3.应用:判断具体案件中的法定量刑情节与酌定量刑情节。
(三)量刑制度
1.识记: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除处罚、数罪并罚、緩刑。
2.领会:从重与从轻处罚的含义、数罪并罚的原则、缓刑的意义与适用条件。
3.应用:根据数罪并罚的不同情形适用不同的原则、判断具体案件能否适用缓刑。
第十三章刑罚的执行
学习目的与要求
明确减刑的概念与条件、减刑的限度与幅度、减刑的程序与减刑后的刑期计算方法,假释的概念与适用条件、假释的考验期限与假释的敬销条件。
课程内容
第一节减刑制度
减刑的概念、减刑的条件、减刑的限度与幅度、减刑的程序与减刑后的刑期计算。
第二节假释制度
假释的概念、假释的适用条件、假释的考验期限与假释的撤销。
考核知识点
减刑、假释。
考核要求
(一)减刑
1.识记:减刑。
2.领会:减刑的意义、减刑的条件、限度与幅度.
3.应用:减刑的适用与减刑后的刑期计算。
(二)假释
1.识记:假释。
2.领会:假释的意义、假释的条件与考验期限。
3.应用:假释的适用与撤销条件.
第十四章刑罚的消灭
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刑罚消灭的原因与根据,明确追诉时效的期限与计算方法,了解赦免制度的特点
课程内容
第一节时力
时效的概念、追诉时效的期限、追诉期限的计算。
第二节赦免
赦免的概念、我国特赦制度的特点。
考核知识点
刑罚消灭、时效、追诉时效、赦免。
考核要求
(一)时效
1.识记:时效、追诉时效。
2.领会:追诉时效制度的意义与根据。
3.应用:追诉时效的期限与计算方法。
(二)赦免
1.识记:赦免。
2.领会:赦免制度的意义。
3.应用:赦免制度的适用。
第四编罪刑各论
第十五章罪刑各论概论
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我国刑法分则体系概念与特点,理解罪状的含义,掌握罪名的分类,明确法定刑分类,领会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的概念与特点并能够进行区分。
课程内容
第一节刑法分则的体系
刑法分则体系的概念、刑法分则体系的特点.
第二节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
罪状、罪名、法定刑.
第三节刑法分则的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
注意规定的概念与特点、法律拟制的概念与特点、区分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的意义。
考核知识点
刑法分则体系的概念、罪状、罪名、法定刑、注意规定、法律拟制。
考核要求
(一)刑法分则的体系
1.识记:刑法分则体系的概念。
2.领会:刑法分则体系的特点。
3.应用:区分具体犯罪属于分则体系中的哪一类犯罪.
(二)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
1.识记:罪状、罪名、法定刑..
2.领会:罪状的含义、罪名的分类。
3.应用:根据罪状确定罪名.
(三)刑法分则的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
1.识记:注意规定、法律拟制。
2.领会: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的区分意义。
3.应用: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的区分方法。
第十六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危害国家安全罪中的非重点犯罪的概念与特征(构成案件);業握危害国家安全的重点犯罪(综合应用列出的罪名,下同)的概念,特征与处罚;把握认定危害国家安全
当区别的界限和应当注意的问题。
课程内容
第一节危害国家、颠覆政权的犯罪
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分全犯罪活动罪.
第二节叛变、叛逃的犯罪
投敌叛变罪、叛逃罪.
第三节间谍、资敌的犯罪
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
考核知识点
本章各种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与处罚。
考核要求
1.识记:本章犯罪的概念。
2.领会:本章犯罪的特征。
3.应用:运用下列犯罪的特征以及犯罪论的原理分析具体案件是否成立相关犯罪及其形态、共同犯罪与罪数:(1)分裂国家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2)叛逃罪
(3)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第十七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非重点犯罪的概念与特征:掌握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重点犯概念、特征与处罚;把握认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当区别的界限和应当注窟的问题。
课程内容
第一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放火罪、失火罪、决水罪、过失决水罪、爆炸罪、过失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领会:本章犯罪的特征。
3.应用:运用下列犯罪的特征以及犯罪论的原理分析具体案件是否成立相关犯罪及其形态、共同犯罪与罪数:(1)分裂国家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2)叛逃罪(3)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第十七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非重点犯罪的概念与特征:掌握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重点犯概念、特征与处罚;把握认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当区别的界限和应当注窟的问题.
第二节破坏公用工具、设施危害公共究全的犯罪破坏交通工具、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破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破
力设备罪、过失损坏电力设施罪、破坏易烯易爆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然易爆设备罪、破坏
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损坏厂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第三节实施恐怖、危险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资助恐怖活动罪、动持航空器罪、支持船只、汽车罪力危及习行安全罪.
第四节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存危险物质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丢失枪支不报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第五节造成重大责任故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重大习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交通筆事罪、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安全责任事故罪、大型活动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筆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事故情况罪.
考核知识点
本章各种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与处罚
考核要求
1.识记:本章犯罪的概念。
2.领会:本章犯罪的特征。
3.应用:运用下列犯罪的特征以及犯罪论的原理分析具体案件是否成立相关犯罪及其形态、共同犯罪与罪数:(1)放火罪、失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
公共安全罪;(2)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厂“播电视施、公用电信设施罪:(3)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动持航空器罪;(4)非法制
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罪、抢动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5)交通學
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十八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非重点犯罪的概念与特征;掌握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中的重点犯罪的概念、特征与处罚:把握认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应
别的界限和应当注意的问题。
课程内容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销售不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关于本节犯罪的认定与处罚的特别规定。
第二节走私罪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虛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提供虚假财会报不依法披露信息罪、妨害清算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假破产罪、公司、企业、单位人员受贿罪、对公司、企业、单位人员行贿罪、非法经营同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
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上市公司利益罪.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伪造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有、使用假币罪、变造货币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
证、批准文件罪、高利转贷罪、骗取信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内幕交易、泄幕信息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虛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证券、期货市场罪、擅自动用客户资金、委托、信托财产罪、违规运用资金罪、违法发放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逃
罪、骗购外汇罪、洗钱罪。
第五节金融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
愉税罪、抗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C退税罪、虛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1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
罪、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非法出售发票罪。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虚假厂“告罪、串通投标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交易罪、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倒卖车票、船票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逃避商检罪.
考核知识点
本章各种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与处罚。
考核要求
1.识记:本章犯罪的概念。
2.领会:本章犯罪的特征。
3.应用:运用下列犯罪的特征以及犯罪论的原理分析具体案件是否成立相关犯罪及其
形态、共同犯罪与罪数: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信有
毒、有害食品罪,(2)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3)公司、企业、
人员受贿罪、对公司、企业、单位人.员行贿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4)伪造货币罪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市变造货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
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对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洗钱罪,(5)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信用边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6)偷税罪、抗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移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展罪:(7)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修
商业秘密罪;(8)虛假广告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伪造、倒卖伪遑有价票据证罪。
第十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侵权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非重点犯罪的概念与特征:掌握侵犯公民.利、民主权利罪中的重点犯罪的概念、特征与处罚,把握认定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
应当区别的界限和应当注意的问题。
课程内容
第一节侵犯生命、健康的犯罪
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
第二节侵犯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
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
第三节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
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聚众阻碍解收买的妇女、儿童罪、诬告陷害罪、强迫职工劳动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非法搜
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打击报复会计、统计罪、组织乞讨罪.
第四节侵犯名誉、人格的犯罪
侮辱罪、讳谤罪、煸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第五节侵犯民主权利的犯罪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侵犯通信自由罪、私自开
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
第六节妨害婚姻家庭权利的犯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重婚罪、破坏军婚罪、虐待罪、遗弃罪、拐骗儿童罪。
考核知识点
本章各种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与处罚。
考核要求
1.识记:本章犯罪的概念。
2.领会:本章犯罪的特征。
3.应用:运用下列犯罪的特征以及犯罪论的原理分析具体案件是否成立相关犯罪及其形态、共同犯罪与罪数:(1)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2)强奸罪
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3)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神卖的妇女、儿童罪、刑迅逼供罪,(4)侮辱罪、诽谤罪:(5)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电报罪,(6)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遗弃罪、拐骗儿童罪.
第二十章侵犯财产罪
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侵犯财产罪中的非重点犯罪的概念与特征,掌握侵犯财产罪中的重点犯罪的概念征与处罚,把握认定侵犯财产罪应当区别的界限和应当注意的问题.
课程内容
第一节暴力、胁迫型财产犯罪
抢劫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敲诈勒索罪.第二节窃取、骗取型财产犯罪盗窃罪、诈骗罪.
第三节侵占、.挪用型财产犯罪
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第四节毁坏、破坏型财产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
考核知识点
本章各种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与处罚。
考核要求
1.识记:本章犯罪的概念。
2.领会:本章犯罪的特征。
3.应用:运用下列犯罪的特征以及犯罪论的原理分析具体案件是否成立相关犯罪及其形态、共同犯罪与罪数:(1)抢劫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2)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4)故意毁坏财物罪。
第二十一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非重点犯罪的概念与特征,掌握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的概念、特征与处罚;把握认定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应当区别的界限和应当注意的题。
课程内容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
妨害公务罪、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招摇撞骗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
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非法获取(秘密罪、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扰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罪、交通秩序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聚众斗殴罪、滋事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组织罪、传授犯罪方法罪、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侮辱国旗、国微罪、组织、利用会道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盗窃、侮辱尸体罪、赌博罪、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第二节妨害司法罪
伪证罪、辩护人、诉论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妨害作证罪、帮助灭、伪造证据罪、打击报复证人罪、扰乱法庭秩序罪、窝藏、包庇罪、拒绝提供间谍犯罪
罪、窝臧、转移、收购、销售、掩饰、隐瞒赃物罪、拒不执行判快、裁定罪、非法处置查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破坏监管秩序罪、脱逃罪、劫夺被押解人员罪、组织越狱罪、暴动
罪、聚众持械劫狱罪.
第三节妨害国家(边)塤管理罪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骗取出境证件罪、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入境证件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破坏界碑、界桩罪、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
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过失损毁文物罪、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文物罪、倒卖文物罪、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萬葬罪、盗掘古
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非法组织卖血强迫卖血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
液制品事故罪、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逃避动植物检疫罪.
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非法捕撈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瀕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狩猜罪、非法占有农用地罪、非
矿罪、破坏性采矿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
伐、滥伐的林木罪。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数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毒罪、容留他人吸素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弓诱幼女卖罪、传播性病罪、嫖宿幼女罪.
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淫秽表演罪。
考核知识点
本章各种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与处罚。
考核要求
1.识记:本章犯罪的概念。
2.领会:本章犯罪的特征。
3.应用:运用下列犯罪的特征以及犯罪论的原理分析具体案件是否成立相关犯罪及其形态、共同犯罪与罪数:(1)妨害公务罪、招摇撞骗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才
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组织、领导、参加会性质组织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赌博罪:(2)伪证罪、窝藏、包庇罪、窝藏、转移、收购、销售、掩饰、隐瞒赃物罪、脱逃罪:(3)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4)损毁文物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5)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6)重大污染事故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瀕危野生动物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8)组
淫罪、强迫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传播性病罪、嫖宿幼女(9)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第二十二章危害国防利益罪
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危害国家利益罪中的非重点犯罪的概念与特征,掌握危害国防利益罪中的重点犯概念、特征与处罚,把握认定危害国防利益罪应当区别的界限和应当注意的问题。
课程内容
第一节平时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阻碍军事行动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过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过失提供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冒充军人撞骗罪、煽动军人迷离部队罪、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接送不合格兵员罪、伪造、变造、
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非法生产、买用标志罪。
第二节战时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战时故意提供虛虛假敌罪、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拒绝军事征用罪。
考核知识点
本章各种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与处罚。
考核要求
1.识记:本章犯罪的概念
2.领会:本章犯罪的特征。
3.应用:运用下列犯罪的特征以及犯罪论的原理分析具体案件是否成立相关犯罪及其形态、共同犯罪与罪数:(1)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2)战时拒绝、征召、军事训练罪、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第二十三章贪污贿略罪
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贪污贿赂罪中的非重点犯罪的概念与特征,掌握贪污贿赂罪中的重点犯罪的概念征与处罚,把握认定贪贿赂罪应当区别的界限和应当注意的问题。
课程内容
第一节贪污犯罪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外存款罪.
第二节贿赂犯罪
受贿罪、单位受随罪、行贿罪、对单位行随罪、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
考核知识点
本章各种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与处罚。
考核要求
1.识记:本章犯罪的概念。
2.领会:本章犯罪的特征。
3.应用:运用下列犯罪的特征以及犯罪论的原理分析具体案件是否成立相关犯罪及其
形态、共同犯罪与罪数:(1)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受贿罪、行贿罪。
第二十四章渎职罪
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渎职罪中的非重点犯罪的概念与特征:掌握渎职罪中的重点犯罪的概念、特征与惩罚;把握认定渎职罪应当区别的界限和应当注意的问题。
课程内容
第一节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漏国家秘密罪、过失泄漏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第二节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罪
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迷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第三节特定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枉法仲裁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非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违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考核知识点
本章各种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与处罚。
考核要求
1.识记:本章犯罪的概念。
2.领会:本章犯罪的特征。
s.应用:运用下列犯罪的特征以及犯罪论的原理分析具体案件是否成立相关犯罪及其形态、共同犯罪与罪数:(1)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漏国家秘密罪,(2)徇法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3)徇私舞弊不移交刑案件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
第二十五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军人违反职责罪中的非重点犯罪的概念与特征:掌握军人违反职责罪中的重点犯概念、特征与处罚;把握认定军人违反职责罪应当区别的界限和应当注意的问题。
课程内容
第一节危害作战利益的犯罪
战时违抗命令罪、隐瞒、谎报军情罪、拒传、假传军令罪、投降罪、战时临阵脱逃罪令作战消极罪、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战时造谣惑众罪、战时自伤罪。
第二节违反部队管理制度的犯罪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军人叛逃罪、部队罪、私放俘虏罪.
第三节危害军事秘密的犯罪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故意泄漏军密罪、过失泄漏军事秘密罪
第四节危害部队物资保障的犯罪
武器装备肇事罪、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遗弃武器装备罪、遗失武器装备罪、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罪。
第五节侵犯部属、伤病军人、平民、俘虐利益的犯罪
虐待部属罪、遗弃伤病军人罪、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罪、虐待俘虏罪.
考核知识点
本章各种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与处罚。
考核要求
1.识记:本章犯罪的概念。
2.领会:本章犯罪的特征。
3.应用:运用下列犯罪的特征以及犯罪论的原理分析具体案件是否成立相关犯罪及其形态、共同犯罪与罪数:(1)战时自伤罪(2)军人叛逃罪,(3)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4)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5)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虐待俘罪。
以上就是2023年4月黑龙江00245刑法学自学考试大纲的全部内容。黑龙江自考其他考试科目的大纲可以关注“黑龙江自考大纲”栏目。黑龙江00245刑法学自考大纲并非每年都会更新,一般全国统考课的科目大纲变动不大,除非该科目换了新教材,有时即使换了教材版本,大纲也未必变动。总之,每期自考考试前同学们都先关注黑龙江考试院发布的教材大纲版本目录,如刑法学大纲变动,以黑龙江考试院最新公布为准就不会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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