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黑人社发〔2015〕32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参加“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1〕4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http://www.hnyjj.org.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岗位
招聘对象:在校应届毕业生(指202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应往届均可。
招聘岗位:见附件《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所聘工作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思政教师和辅导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辅导员B岗除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团结进取、吃苦耐劳、追求卓越的优秀品质。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符合《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岗位招聘条件。
(五)招聘的研究生岗位必须具备硕士(或博士)学历且获得与学历相对应学位。
招聘的本科岗位必须取得本科学历且获学士学位及以上。
招聘的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要求专科、本科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招聘的博士研究生、辅导员不作要求。
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体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见《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招聘的博士岗位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的硕士及以下学历的岗位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的辅导员岗位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见《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七)应聘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行政处罚以及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30日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需登录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人才招聘系统报名网址:http://61.158.119.15:81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校各用人部门对其应聘者材料进行初审,人事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审查结果。
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反映情况。
电话:0453-6402067。
4.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有效期内),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4)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笔试加分)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在工作经历中填注及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具体所需要提交的材料请参考附件2),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依据疫情防控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公告形式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hnyjj.org.cn/)及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http://61.158.119.15:81)发布。
确认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本科、硕士、博士)及复印件1套,各学历层级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本人提供能够如期毕业的佐证材料即可(含成绩单),证明材料需加盖就读学校或二级学院(系)公章。
(2)打印人才招聘系统中《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需本人签字。
(3)本人发表论文、专利或取得各类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
(4)中共党员证明及其他材料。
(5)依据相关规定符合笔试加分项目人员,须递交相应佐证资料,否则不予加分(具体所需要提交的材料请参考附件2)。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
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参加“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1〕491号)规定,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和招聘博士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采取直接面试考核,如教师岗位现场确认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10:1、辅导员岗位现场确认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5:1时,增加笔试考核内容;招聘的辅导员B岗位,如果应聘人员为本科学历,现场确认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采取笔试加面试考核方式。
(一)笔试
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科目构成。
其中专业知识占70%,教师岗位主要按照应聘的岗位考察相关专业知识,同一岗位有多个专业方向的,侧重公共专业基础知识的考察及应聘岗位必备专业知识的考察。
公共科目占30%,主要测试职业道德、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等方面内容。
辅导员笔试内容为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申论等辅导员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强化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考察,申论所涉及内容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相关性。
题型为:客观题(填空、判断、单选、多选)、主观题(案例分析、论述题)、申论。
客观题占30%,主观题占30%,申论占40%。
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报名系统中发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hnyjj.org.cn/)及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http://61.158.119.15:81)中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需要参加笔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最高不超1:5。
辅导员B岗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经学校党委研究是否降低比例,并提请教育厅审定同意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教师岗位的面试由试讲和结构化面谈两部分组成。
试讲占70%,结构化面谈占30%。
试讲内容结合应聘者所学的专业方向及高职高专开设的课程确定,试讲前采取抽签的形式确定具体试讲内容,给予应聘者30分钟的准备时间。
结构化面谈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从师素质、职业教育理念等方面的内容,具体考核内容现场抽取。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注重考查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
辅导员岗位面试内容由答辩(学生重点问题处理)占30%、情景模拟(即兴演讲)占30%和结构化面谈构成(理想信念、职业教育、岗位认识)占40%,具体考核内容现场抽取。
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入围考核人选。
3.总成绩计算方式
直接参加面试考核人员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
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人员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同一岗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的72小时内发布,请适时登录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hnyjj.org.cn/)及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http://61.158.119.15:81)中查询。
七、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
学校组成考核组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三级甲等医院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hnyjj.org.cn/)及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http://61.158.119.15:81)中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九、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十、几点说明
(一)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二)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十一、相关待遇
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的相应待遇。
十二、疫情防控
按照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相应防疫措施,保障应聘人员身体健康,随疫情防控态势提前发布防控要求。
十三、其他
现场确认、笔试、面试等工作开展时间我院会依据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要求及疫情态势做出相应调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hnyjj.org.cn/)及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http://61.158.119.15:81)所发布信息。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方式:0453-6402406(校人事处),
杨宏保13766595865 王宏宇15304536060
专业咨询联系方式:
信息工程系: 0453-6402408
智慧农业系: 0453-6402412
经济管理系: 0453-6402410
机电工程系: 0453-6402411
食品药品工程系: 0453-6402025
人文艺术系: 0453-6402868
动物科技系: 0453-6402413
学生工作部: 0453-6402700
学院官网:http://www.hnyjj.org.cn/
电子信箱:m6402406@126.com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
邮政编码:157041
监督电话:0453-6402067(校纪检监察处)
本公告由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需要提供材料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