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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事关自考和教师资格考试

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25日举行。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试点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健康,确保考试组织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防疫要求

(一)密切关注国内疫情每日发展动态,及时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 www.sxkszx.cn )和“忻州市教育局官网”( https://jyj.sxxz.gov.cn )发布的提示信息,及时关注关口鉴于当前新冠灾祸形势,如果不需要很多考生,不出行、不上市、不出省、不出国。 特别是不要去国内的中高风险地区和发生本土疫情的城市。 建议外国考生提前14天回新富。 因不遵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而不能考试的,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戴口罩,主动配合体温检测,提交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进度表和48小时内阴性纸质报告(以检测时间为准)及《山西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各考点地点地点地点可体温低于37.3,健康代码为绿色代码,日程表上无“*”等异常的考生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隐瞒、谎报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防疫重点信息,造成配合工作人员防疫检查、询问、排查、送诊等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疫情处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试前14天) 2022年10月8日-10月21日)进行自身健康状况监测,按《山西省2022年10月高等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 )本人考科次数打印(见附件) )如实填写,入场时交工作(监察),对

(四)主动报告登记,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请考生关注“健康忻州官微”,关注忻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相关动态信息,提前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以免耽误考试。

二.统筹做好考前准备

(一)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坚守试点不疫情底线。

(二)考生在考前应提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合理安排旅行路线、出行方式,注意交通安全。 考试前认真检查是否携带必要的证件和考试用品,认真阅读准考证信息和注意事项,按规定参加考试。

(三)考生请自行掌握核酸检测时间。 如果检查结果不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为了不影响你的考试,根据需要可以打两次以上的核酸检测。

(四)考生可携带信封,进入考场后将本人手机放入信封,注明本人姓名、考场编号及准考证号,交考点统一保管,地道考试结束后取回。 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进入专用会场后,无论是否使用,均按作弊处理,这次考试成绩为“0”。 温馨提醒:请勿用手机拍摄考试相关内容并发布在微信、嘀嘀打车、微博等媒体上。 不要因为有人恶意炒作而对考试工作和你自己产生负面影响。

(五)考试当天戴口罩,避开密集人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当与周围乘客保持安全距离,下车后做好手部卫生工作。 进入考点时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一米间距,不拉山,不聚拢。

(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试作弊条款。 考试中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认定和处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向公安部门依法申请处理。

感谢广大考生的支持和理解,祝大家取得优异成绩。

咨询方式: 0350—2020429

附件:山西省2022年10月高等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

忻州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22年9月29日

2022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告知书

2022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平安考试,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 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最新防疫要求,及时关注考点所在地考试管理部门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见附件1 )或手机短信发布的最新试验防疫要求,提前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做好考试准备。 因不遵守考点所在地防疫要求而不能考试的,由考生承担责任。

二、进行试验前健康监测。 考前14天( 2022年10月15日-28日),考生应坚持每日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准确填写并签字承诺《山西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 (见附件2 )。 每门课填一张,每门考试入场时交工作(监考),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三、试验遵守防疫要求。 考试当天,考生要有足够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相关检查,以免影响考试。 考生进入考点应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查和身份识别,扫描场地代码,并出示本人当日更新的健康代码、日程表及考点所在市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对有考点的未按本市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

四.诚信考试

(一)对故意隐瞒病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游史、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绝配合的人员,依照《传染病防治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处理。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试作弊条款。 考试中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认定和处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向公安部门依法申请处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要做好自我防护。 考前14天避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减少聚餐派对,不参加大型活动。 没有必要离开晋。 考试结束后,按顺序有序,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点附近聚集。

(二)考试疫情防控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考生考前考后,可关注山西省招生考试网官网、微信公众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时了解相关政策

感谢广大考生的支持和理解,祝大家取得优异成绩。

附件1 :各市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和咨询电话

原文下载附件2 :阅读山西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

来源: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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