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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固本强基 达标提质 高质量建设高水平职业学校

《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明确提出“实施中职、高职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着力推动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改善。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提出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改善职业学校教学条件、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等五方面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了职业学校达标工程谁来干、怎么干、干成什么样,为实施好该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和操作指南。山东是职业教育大省,全省现有职业院校520所,在校生253万人,其中,中职学校434所、在校生128万人,高职院校86所(含3所职业技术大学)、在校生125万人,是教育部和地方共建的首个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两次被国务院表彰为职教改革成效明显省份,在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大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山东推进职业学校达标工程起步较早,近年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办学条件达标作为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积极主动作为,聚焦关键要素,实施了一系列重大项目,全省职业院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水平持续提高,吸引力和适应性显著增强,与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越来越相契合、越来越相适应。

一、党政推动,把标准化学校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和推动标准化学校建设。一是建立推进机制。山东省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纳入改革攻坚行动,标准化学校建设是重要内容。全省16市均将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设标准化学校列为“一把手”工程。二是写入重点工作。职业教育连年列入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2022年省委重点工作和省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建设100所左右高水平中职学校”“打造15所全国领先的高职院校”。《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把“职业教育资源扩增及办学条件提升行动计划”列为重大工程,持续改善办学条件。三是列为“一地(校)一案”重点任务。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山东16市、136个县(市、区)及所有中、高职院校,逐市、逐县、逐校制定实施方案,把办学条件达标作为重点任务,不同层面协同发力,整体提升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二、项目驱动,高标准实施职业学校建设工程

坚持接续发力,久久为功,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扬优势,实施一系列强基项目、特色项目,优质学校占职业院校半数左右。一是补齐中职短板。针对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薄弱的实际,2012年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2〕49号)提出,按市确定建设任务目标和实施方案,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区域内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大体相当。同步出台《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分级标准(试行)》,根据办学水平,将中职学校分为合格、规范化、示范性三个等级。在着力推动全省中职学校达到合格标准的基础上,2013年启动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2015年实施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2021年启动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经过上述建设工程,目前,全省省级规范化、示范性及优质特色、高水平中职学校有208所,占中职学校总数的47.9%,基本实现每县(市、区)1所省规范化中职学校的目标,其中65所国家示范性中职学校、居全国第1位。二是锻造高职长板。为提升高职院校办学水平,2011年启动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2017年启动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遴选中,山东15所高职院校入选。经过上述建设工程,目前,全省省级技能名校、优质校和国家“双高计划”高职院校有40所,占高职学校总数的46.5%,国家“双高计划”学校数量居全国第2位。三是突出特色发展。以专业(群)建设为抓手,实施品牌专业、特色化专业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立项建设了721个专业(群),其中中职364个,高职357个,办学质量持续提升,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牌数、奖牌数稳居全国第1位。学校服务能力持续增强,紧密对接乡村振兴、海洋强省、新旧动能转换和脱贫攻坚等重大战略,开展各类科研技术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475万人次。

三、建强队伍,配足配齐“双师型”教师

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标准化学校建设的第一资源,抓实抓牢“编制总量核定”、“用人自主权落实”、“兼职教师聘用”三个关键环节,打造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全省“双师型”教师占比达到60%。一是依标足额核定学校编制。出台《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标准》(鲁编办发〔2022〕10号),综合考虑学校特点,科学确定教职工编制,其中,艺术体育类学校按1:8核定,工农医类学校按1:12.5核定,综合类学校按1:14核定,财经商贸类学校按1:16核定。每3年核定一次中职学校教职工编制,以提高“双师型”专业教师比例为重点,按编制标准合理配备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高职院校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学校根据办学定位、类型特点、学生数等确定人员控制总量,按有关规定配备教师。二是充分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改革职业院校教师招聘制度,职业院校自主设置招聘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自主招聘各类人才,支持有条件的先面试后笔试;建立高水平教师引进“绿色通道”,对业界优秀人才采取试讲、技能操作、专家评议或直接考察的方式组织招聘,吸引更多能工巧匠、技能大师走进校园。三是设定兼职教师特聘岗位。创新教师资源配置机制,职业院校可将20%的编制员额自主聘任专业兼职教师,财政参照“正教授”平均薪酬水平核拨经费,支持学校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和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专家、科技人才、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产业教授。

四、多元投入,持续扩大职业学校优质资源

坚持用好政府与市场“两只手”,一方面加大财政投入,并争取中央财政、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吸引社会力量投入职业教育。一是把职业教育作为财政优先保障的重点,不断加大真金白银投入。新增财政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按专业类别分为2800元、3300元、3900元、4500元四个档次,全省高职院校生均拨款达到15107元。近年来,围绕省级规范化、示范性及优质特色和高水平中职学校,以及高职技能型名校、优质高职院校和国家“双高计划”高职院校,省财政累计投入66.87亿元,带动市县财政及社会投入200多亿元。近几年,全省各层面多渠道筹集资金,598个职业学校建设项目被确定为补短板扩内需重点项目,覆盖16市、98县(市、区)。二是鼓励校企合作,引导市场资源涌向职业院校。山东14部门联合出台全国首个混合所有制办学政策,吸引头部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全省建设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322个、专业993个、实训基地1900个,拉动社会投入120多亿元。全省职业院校与2100余家企业共建实训基地1774个,设置工位数15.92万个,生产性实训基地产值达24.13亿元。全省中职、高职校均合作企业平均达到14家、268家,扩大了职业教育优质资源供给。

五、督导激励,为标准化学校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指导督导和过程监测,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各地各校加速办学条件达标。一是加强督导。将办学条件达标纳入教育督查督导范围,作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定期督查调度。二是加强激励。将办学条件达标情况与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奖补、项目安排及试验区建设、改革成效明显市、县(市、区)遴选等“挂钩”,极大地激发了全省各地竞相达标、争先进位的积极性。三是加强考核。建立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制度,把“基本办学条件”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考核,督促各地各校强化主体意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尽快全面达标、提质升级。

经过多年来不懈努力,山东职业院校办学面貌焕然一新,涌现出一批名校强校,社会各界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全省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优势产业,一线新增从业人员70%以上来自职业院校。2022年,全省中职招生有2.67万人超过普通高中线,高职招生有4.14万人达到本科线,1.29万名普通高中在校生转入中职学校。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一校一案”精准施策,确保“十四五”期间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标、全面达标。(作者 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处长王志刚)

作者:王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