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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第四次考核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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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09年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答案
  一、
  呈请拘留报告书
  ×公刑字拘(2000) ×号
  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李××,男,28岁,
  被拘留人的简历; 2007年1月31日深夜, …………
  这一部分写清与犯罪有关的情形,从而阐明拘留的理由,属于“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的情形
  综上所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之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李××刑事拘留
  妥否,请批示
  承办单位:××县公安局刑警队
  承办人:
  2007年×月×日
  二、
  起诉意见书
  公起字(2001)104号
  犯罪嫌疑人朱××,男,1989年12月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县××乡××村,系××中学高三学生。是被害人徐××的侄子,1997年前随在××学校读书时就不学正道,经常耍流氓。2003年下半年到××中学后,恶习仍然不改。2007年4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看守所。
  违法犯罪经历: 4 月10日晚,朱某本想随他姐姐去看电影,但他姐姐不肯带他,他就躲在徐××家的屋后,想等他姐姐走后,再到电影场。正在屋后等的时候,听到陈××喊徐××端洗澡水,这时他灵机一动,恶性发作,动了坏脑筋,就从屋后偷偷出来,掩到徐××家大门边的上堆旁,乘徐××外出到陈家端洗澡水之机,窜人其家,隐蔽在灶间内,想偷看徐××洗澡,但徐××将水端回后没有洗澡,只有用水擦了身子,以后就坐在堂屋靠灶间门口织毛衣。这时,朱犯见她没有洗澡,非常扫兴,同时因潜伏时间较长,肚子又痛,急于大便,无法出去,就产生行凶的恶念,于是在徐家盛糠的缸盖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窜到徐的背后吹熄了煤油灯,对其行凶,舞刀乱砍,受害者越是呼救,朱某越是逞凶,直到邻居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朱某才畏罪拨开后门闩,穿过小河上的坝头逃跑。
  从朱××交出的衣服、袜子上发现几处点滴血迹,经技术化验,与受害人血型及现场菜刀和地面上的血迹相符。经比对,朱××指纹与现场指印亦相同。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朱××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
  敬礼
  ××人民检察院
  2007年5月7日
  注:1.犯罪嫌疑人朱××现押于××县看守所。
  2.附本案预审卷宗xx页。
  3.作案工具详见物品清单。
  作业2答案
  一、
  ×××市人民检察
  起 诉 书
  检刑诉[2007]第××号

  被告人:孙××,男,28岁,1979年2月25日出生于××省××市一个工人家庭,本人为××市××工厂工人,小学文化,汉族,住××市××路××号,孙××小学逃学被学校除名。此后终日在社会上游荡。1995年3月,因盗窃犯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5年8月经亲戚介绍到××厂做工,但经常不上班。2007年9月13日现因涉嫌故意杀人罪, 2007年9月13日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同年9月17日经本院批准被××市公安局逮捕, 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看守所。
  被害人:章××,女,住××市××路××号,2000年9月13日出生。委托代理人×××。
  本案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孙××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于2007年9月20日以第20号起诉意见书预审卷宗3卷10册,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07年9月21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于2001年9月21日已告知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及其父母,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证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孙××于2007年9月4日下午6时许,在其住处楼下看见章××和其他小孩玩,顿起邪念。当章××在电影院沙堆玩时,以糖为诱饵,将章××引向电影院大门右侧然后抱起来到菜市场东头一个食品门市场,买了一个烧饼给章××吃,一直拖延到夜,10时左右,孙××才把章××抱向自己的住处,在进门时,孙××用双手将章××掐死然后把章××抱到楼上自己的房间,藏在床下,9月5日中午,孙××到其母亲的住处取来一把菜刀,还找了一块砖磨了这把刀,下午两点钟当同住楼上的母亲、姐姐、妹妹等人上班和上学去之后,孙××将尸体拖出,放在一个白色长放形瓷盆上面分解肢体,当夜,孙××骑自行车分两次将尸体抛入河中。9月6日,早晨,孙××买了细盐,把从尸体上剥离的肌肉腌了起来。6日中午、7日早晨、8日、9日,孙××先后几次烧煮腌过的人肉吃,后因人肉臭了,就用旧的白色塑料雨衣将其包起来挂在墙上。在杀人分尸之前,孙××曾向好友李××诱惑“人肉很嫩,味道很鲜,多活二十年,五六岁小孩更好等”。“小孩最好哄,搞几个小糖就来了”,“一掐就死”等等。孙还不止一次地对着行人指指点点说:“这人好吃,那个不好吃”等等。孙××是在上述罪恶思想驱使下,对被害人章××下此毒手。
  上述事实的论据如下:1、从河中打捞被害人章××尸体上,取毛发肌肉作血型检验,为“ AB”型,孙××的血型为“O”型,孙××的妹妹血型为“A”型。2、孙××供认后,侦查人员对肢解尸体用的搪瓷盆,装四肢和头的黑提包进行检查,血迹亦为“AB”型。3、从河中打捞装尸体、躯干的藤条提包以及包口的带子。经孙××母亲、姐姐、妹妹辨认,肯定是他们家的,放在孙××住处。4、据孙××供认,在孙××住处搜查时提取的小刀为肢体尸体的凶器,是从其母亲那里拿来,拿来后还磨过。孙××的妹妹、弟弟证明是实。5、孙××供认,9月6日买细盐一斤,腌人肉用去一部分。搜查时,查获细盐三两左右,经提取浸泡人肉的“福尔马林”水里沉淀物,用光谱仪鉴定结果证明人肉确用盐腌过,用量最少四两,与孙××供认相符。6、孙××供认,抱走被害人时,发现章××口袋内有一把削铅笔的小刀。经被害家属和当天下午与章××一起玩的孩子们回忆。章××当天确带有小刀。7、经法医鉴定,孙××精神状态正常,没有精神病。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孙××为满足自己的变态需求,故意将他人杀害,并肢解、煮食尸体,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且犯罪手段和情节极其残忍、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必须予以严惩。被告人孙××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追究孙××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本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敬礼
  ×××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
  书记员:×××
  (院印)
  附: 1.被告人孙××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看守所。
  2.证据目录一份
  3.主要证据复印件一册
  二、
  ×××故意杀人案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中法刑字[2008] 第37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刘××,男,××省××县人,26岁,19××年×月×日生,汉族。刘××初中毕业后务农三年,后来经人介绍于2005年4月到××市××公司当了一名勤杂工,住在该公司宿舍平房3排13号。 刘××在××公司工作期间马马虎虎,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经常违反纪律,不遵守规章制度,多次受到公司经理许XX等领导的批评教育。2006年8月,刘XX因打骂一起工作的勤杂工牟××,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2007年9月又因偷拿公司职工香烟八包、衬衫一件和250元等财物,受到记过处分。5月16日,××市公安局以故意杀人罪对刘××执行逮捕,将其关押于××看守所。
  辩护人王×××,×××律师事务所律师
  ××人民检察院以X检诉字(2008)4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犯故意杀人罪,于2008年6月13日向本院提出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8年7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许××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刘××及其辩护人王××,证人×××,鉴定人×××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人民检察指控,2008年2月,××公司发放2007年度奖金,刘XX因有偷摸行为未拿到奖金,因而对公司领导尤其是对公司经理许××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2008年5月10日,刘××上班后四处寻找作案工具,先到公司厨房想偷拿菜刀行凶,见厨房人多,不便下手,就走了;后又窜到公司木工房,见只有木工朱××在于活,就上前与他闲聊,并谎称要修理桌椅,想从木工房借几件工具,用完后一定及时归还,于是经刘××同意,从木工房拿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并藏于宿舍床下。中午12时许,刘××混进公司办公楼一层值班室,伺机报复领导。1时许,许××进入三层经理办公室(333室)午休。1时30分许,刘××窜到三楼轻轻推开333室房门,见许经理在办公室套间里午睡,而经理秘书侯××正在办公室外屋沙发上休息,于是刘××灵机一动,轻轻地推醒侯××,将其叫到门外,谎称有一件重要事情需要单独向许经理报告,请侯××回避一下,另找地方休息。侯××走后,刘××进入333办公室,先将房门反锁上,后窜人里间,趁许经理在床上熟睡之机,取出藏匿在身的凶器羊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朝许经理的头部猛击二三十下,后又对着许的面部、颈部和胸部使劲用羊角锤敲打、木工凿扎刺十余下,致使许××经理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的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刘××作案后逃离现场,先逃到××市长途汽车站,企图乘车逃回老家,发现已有公安人员堵截,随即转到××火车站,企图坐火车逃往上海、杭州等地。当日晚8时许,刘××被追捕的公安人员抓获并立即予以刑事拘留。
  人民检察指控,被告人刘××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被告人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附有证人××的证言证人及告人刘××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法医鉴定书等主要证据复印件及证据目录和证人名单。
  辩护人王××提出被告人刘××属于激忿杀人,事出有因,希望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08年2月,被告人刘××因有偷摸行为未拿到奖金,因而对公司领导尤其是对公司经理许XX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2008年5月10日,刘××上班后四处寻找作案工具,先到公司厨房想偷拿菜刀行凶,见厨房人多,不便下手,就走了;后又窜到公司木工房,见只有木工刘××在于活,就上前与他闲聊,并谎称要修理桌椅,想从木工房借几件工具,用完后一定及时归还,于是经刘××同意,从木工房拿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并藏于宿舍床下。中午12时许,刘××混进公司办公楼一层值班室,伺机报复领导。1时许,许××进入三层经理办公室(333室)午休。1时30分许,刘××窜到三楼轻轻推开333室房门,见许经理在办公室套间里午睡,而经理秘书侯××正在办公室外屋沙发上休息,于是刘XX灵机一动,轻轻地推醒侯XX,将其叫到门外,谎称有一件重要事情需要单独向许经理报告,请侯XX回避一下,另找地方休息。侯××走后,刘××进入333办公室,先将房门反锁上,后窜人里间,趁许经理在床上熟睡之机,取出藏匿在身的凶器羊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朝许经理的头部猛击二三十下,后又对着许的面部、颈部和胸部使劲用羊角锤敲打、木工凿扎刺十余下,致使许XX经理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的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
  上述事实,合议庭主持,控辩双方当庭举证、质证,有被告人刘××的供述,及法医鉴定和医生检查结果,对刘××指纹的鉴定,还有被告人交出的衣服、袜子和菜刀。印证了被告人刘××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故意杀人罪。辩护人王××提出的希望从轻处罚的意见没有法律依据不予采纳。为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刘××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按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2008年7月10日
  (院印)《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3答案
  一、
  秦×浩抢劫、强奸,鲁×成、李×抢劫案
  ××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07] ×刑终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市 ××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秦×浩,男,生于1985年5月26日,汉族,出生地××省××县,初中文化,原××市××厂工人,住××市××街×楼×号,因本案于2001年7月1日被拘留,7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看守所。
  辩护人叶××,××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鲁×成,男,生于1984年7月12日,汉族,出生地××市 ××县,初中文化,原××市××厂工人,住××市××街××厂宿舍楼×栋×号,因本案于2007年7月20日被拘留,7月22日被捕,现羁押于××市看守所。
  辩护人王××,××律师事务所律师。
  ××市××区人民法院审理××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秦×浩犯抢劫罪、强奸罪,原审被告人鲁×成,犯抢却罪,原审被告人李×抢劫罪一案,于2007年8月29日作出(2007)×法刑初字第8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秦×浩、原审被告人鲁×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判长吴××,审判员许××、张××),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市××区人民检察院派检察员刘××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秦××及其辩护人叶××,上诉人鲁××及其辩护人王××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被告人鲁×成于2007年5月间,得知王××家中存有假币,即勾结被告人秦×浩、被告人李×多次密谋行抢,意欲抢得假币后进行违法交易。2007年6月10日下午2时许,被告人秦×浩、被告人李×二人乘王××不在家,手持刮刀、改锥闯入王××家,对王妻持械威胁恫吓,并四处翻找,未找到假币,却找到现金人民币1000余元,被告人秦×浩将钱装入自己钱包(后与被告人鲁×成、被告人李×平分)。尔后秦将王妻捆绑、堵嘴、蒙头,指使被告人李×浩抢走日本产的照相机一台,被告人秦×浩又强行奸污了王妻。作案后,被告人秦×浩、被告人李×按约定向被告人鲁报信,并将照相机交给被告人鲁×成。案发后,被告人鲁×成畏罪逃离所在城市。截至2007年7月22日被告人秦×浩、被告人鲁×成、被告人李×全部被逮捕归案。认定的证据有:被告人秦×浩、被告人李×二人所持作案工具(刮刀、改锥)、抢劫所得赃物(现金人民币1000余元,日本产的照相机一台。)、捆绑王妻用的绳索、被害人王妻内裤上的精斑检验鉴定结果、被害人王妻的陈述、被告人鲁×成勾结被告人秦×浩、被告人李×的供述等。原判认为,××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秦×浩犯抢劫罪、强奸罪,被告人鲁×成,犯抢却罪,被告人李×抢劫罪的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被告人秦×浩犯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终身;被告人鲁×成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被告人李×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上诉人秦×浩、上诉人鲁×成及其辩护人的上诉、辩护意见为:第一审判决,量刑过重。
  ××市××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上诉人秦×浩犯抢劫罪、强奸罪,上诉人鲁×成,犯抢劫罪,被告人李×抢劫罪的指控。
  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一审相同。
  综上所述,检察机关指控上诉人秦×浩犯抢劫罪、强奸罪,上诉人鲁×成犯抢劫罪,被告人李×抢劫罪的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上诉人鲁×成、上诉人秦×浩及其辩护人提出的量刑过重,辩护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吴××
  审 判 员 许××
  审 判 员 张××
  2007年9月12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二、
  ×××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7]×民初字第25号
  原告孙×杰,男,1946年8月21日出生于××省××县系××公司退休干部,住××公司宿舍楼×栋×单元×号。
  被告孙×林,男,1985年5月3日出生于××省××县××制药厂工人,住××市××街×楼×号。
  原告孙×杰与被告孙×林脱离养父子关系一案,本院于2007年11月×日受理后,由审判长张××和人民陪审员朱××、王××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孙×杰和被告孙×林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孙×杰诉称,原、被告系叔侄关系,2005年5月,原告孙×杰经被告孙×林的父母请求,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收被告孙×林为养子,养父子关系确定后,同年9月1日,原告孙×杰将被告孙×林的户口由原籍××省××县××乡××村转至××市,并为被告孙×林找了工作。日常生活中被告孙×林将全部工资交给原告孙×杰,原告孙×杰每月给被告孙×林200元零花钱,并购买衣物,关系一直很好。2005年8月,被告孙×林在其制药厂分得一间房子后便搬出去住,再也不将工资交给原告孙×杰,原告孙×杰与被告孙×林在2007年3月,因被告孙×林婚姻问题发生争吵,被告孙×林于2007年10月23日晚与其生母一道趁原告孙×杰出去散步的机会,将原告孙×杰买来仅两个月价值4000元的松下彩电一台搬走,原告孙×杰发现后大为不满,在要求被告孙×林归还电视机未果的情况下,于2007年11月2日向××市人民法院起诉。诉请与被告孙×林脱离养父子关系,并让被告孙×林归还电视机。
  被告孙×林辩称,在与原告确定养父子关系后,每月将1000余元的工资全部交给原告孙×杰,被告孙×林工作以后共向原告孙×杰交了近3万元工资。被告孙×林在其制药厂分得一间房子后虽然搬出了原告孙×杰家,但是在节假日还去看孙×杰,通常还买些食品。原告孙×杰也不再给被告孙×林零花钱。原告孙×杰因病住院,被告孙×林还特意请假到医院照顾原告孙×杰,买了食品和生活用品。被告孙×林工作后,共向原告交了近3万余元的工资,只从原告孙×杰处得到不满1万元的零花钱和物品,要求法院判令原告孙×杰退回被告孙×林所交工资的剩余部分2万元,并资助被告孙×林部分结婚所需费用。
  经审理查明,原告孙×杰与被告孙×林在形成养父子关系后曾和睦相处了3年。期间,被告孙×林将工资交给原告孙×杰是尽人子之情,而原告孙×杰负责全家生活开支,还给被告孙×林零花钱,为被告孙×林购买衣物,也尽了为父之责,再断无向被告孙×林返还所交工资之理。后因双方在被告婚姻问题上发生分歧而出现矛盾,被告孙×林于2007年10月23日晚与其生母一道趁原告孙×杰出去散步的机会,将原告孙×杰买来仅两个月价值4000元的松下彩电一台搬走,以致引起诉讼,显属被告孙×林的错误。原告孙×杰住院期间,被告孙×林还请假照顾,也尽了一定义务。
  本院认为:原告孙×杰和被告孙×林为养父子关系期间,因双方在被告婚姻问题上发生分歧而出现矛盾,被告采取搬走原告电视机的行动激化了矛盾,显属被告孙×林的错误。但念及原告孙×杰住院期间,被告孙×林请假照顾,尽了一定的义务,原告孙×杰在被告孙×林结婚时给予一定的资助亦在情理之中。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 原告孙×杰与被告孙×林解除养父子关系;
  二、 被告孙×林将电视机退还给原告孙×杰;
  三、 原告孙×杰付给被告孙×林3000元钱作为对被告孙×林结婚成家的资助。
  本案案件诉讼费用600元由原告孙×杰、被告孙×林各负担一半。
  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讼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张××
  人民陪审员 朱××
  人民陪审员 王××
  2007年12月3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4参考答案
  一、
  公证申请书
  申请人:郭××,女,1962年8月2日生于××市××区××街××号楼×单元×号。
  本人1980年9月考入××大学中文系学习,1984年获得文学学士学位;1984年7月在××大学中文系任教;1989年被评为讲师;因教学科研成绩突出,1993年被破格评为副教授,授予高级职称证书。请予公证。
  申请人:郭××
  20077年12月20日
  附:本人所获大学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本人所获副教授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
  二、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张红,女,54岁,大学本科毕业,汉族,在××市××研究所工作,任该所服务公司副经理,住在该所宿舍楼××栋××单元××号。
  被告人:赵某,男,57岁,大学本科毕业,汉族,原在××市××研究所工作,任该所仪器研究室副主任,住在宿舍楼××栋××单元××号。2002年辞职下海,被聘到广东省××市××号。2003年下半年至今在××市××模具厂工作。
  案由和诉讼请求:被告人赵犯重婚罪。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追究赵志平的刑事责任。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解除我与赵某的婚姻关系。
  事实与理由:我与赵某于1977年结婚,育有一女,女儿早已成家并在国外工作,居住,2002年赵某辞职下海,被聘到广东省××市××空气净化器公司工作。起初,赵某每两个月回一次家,对家里的生活也尽力照顾,但是,自2003年下半年赵某到××市××后,赵某便渐渐发生了变化:近一年的时间内赵某一直以工作忙为由没有回家,只是每月寄一笔钱给张红。原来,赵某到××市××模具厂工作后,结识了在一家夜总会从事服务工作的余某(女,32岁,××省××县××镇×村人)。赵某贪恋这位小自己24岁的年轻丽人的姿色,以各种小恩小惠相诱,家境贫寒的余某贪图赵某的金钱也自然抓住赵某不放,不久,二人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2005年初,赵某到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余某也随着赵某前往,仍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此时的赵某周旋在我和余某二人之间,一边与余某过着“夫妻”生活,一边与合法妻子我说要的头到老,相守终身。2005年9月,我想到国外看望女儿,赵某以工作忙为由回绝了。在我的再三要求下赵某免强答应到北京办理出国手续,但背地里将余某带在身边,我出国后,赵某与余某在北京玩耍了半个月后乘飞机回到××市,并在××度假村别墅内以“夫妻”名义同居,当地人都知道赵2006年3月,赵某向我提出离婚,并称要与余某正式结婚,还要求我接受现实,如不愿离婚,就容忍他组建一夫二妻的三人家庭,否则,将不再回家,也不再给我生活费,我当场拒绝,此后,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赵某便没有回过家,也没有寄一分钱回家。上述事实,有各种书证、证人、证言为证。综上所述,赵某背着妻子包养“二奶”长达5年之久,并以“夫妻”名义同居,不履行对合法妻子的义务。赵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重婚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我与赵某夫妻感情已破裂,同时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解除我与赵某的婚姻关系。为此,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向你院起诉,请依法判处
  证人姓名和住所,其他证据和证据
  1.赵某在××市××模具厂及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房东,邻居的证词×份。
  2.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及××渡假村玩耍期间的宾馆住宿登记表的复印件×份。
  3.赵某与余某飞机的旅客登记表的复印件等×份。
  此致
  敬礼
  ××省××市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份;
  证据材料×份。
  自诉人:张红
  2007年4月16日

法律文书基本知识考试的试题

  法律文书,是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是司法行政人员以及当事人和律师在等待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书籍。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法律文书基本知识考试试卷,希望对你有用!

  法律文书基本知识考试试卷选择题

  1、下列文书中不属于检察院使用的文书是( )

  A 起诉书 B 抗诉书 C 公诉意见书 D 执行死刑命令

  2、文书的主旨是指写作一篇文书的( )

  A 目的和中心意思 B 事实和理由

  C 事实和证据 D 法律根据

  3、下列不属于法律文书尾部包括内容的是 ( )

  A 签署 B 日期

  C 用印 D 审理经过

  4、从文书体例上看,下列不属于法律文书类型的是 ( )

  A 信函式

  B 致送式

  C 问答式

  D 宣告式

  5、公证书按照不同的性质可以分为哪几类( )

  A 民事公诉书、刑事公诉书、行政公诉书

  B 民事公诉书、经济公诉书、涉外公诉书

  C 民事公诉书、经济公诉书、其他公诉书

  D民事公诉书、法律文书公诉书、经济活动公诉书

  6、人民法院对已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应当( )提出抗诉

  A 由同级人民检察院 B 建议同级人大常委

  C 又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 D 建议上级人大常委

  7、法律文书涵盖的三部分内容,除司法文书、公证文书和仲裁文书外,还包括( )

  A. 诉状类文书 B.合同类文书

  C. 民用法律文书 D.法庭发言

  8、法律文书语言文字的总要求,除应达到语言精确,严肃庄重外,还应保持文风的(

  A. 统一

  D.和谐

  C.明朗

  D.朴实

  9、起诉书的正文必须写明:案件事实,证据,起诉的理由和( )

  A.要求 B. 建议

  C. 根据 D. 意见

  10、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时,应当制作( )

  A.呈请拘留报告书 B. 取保候审决定书

  C. 提请批准逮捕书 D.批准逮捕决定书

  11、不起诉决定书中对当事人的称谓是( 2 )。

  A.被告人 B.被不起诉人 C. 犯罪嫌疑人 D.人犯

  12、在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的住址应当写住所所在地,住所所在地与经常启 住地不一致的,写( )

  A.经常居住地 B.住所所在地

  C. 住所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D.住所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

  13、监狱制作的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送达的机关是( ) )

  A. 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D.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

  14、人民法院制作刑事裁定书,是为了解决刑事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的( )

  A.实体问题

  B.程序问题

  C. 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

  D.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

  15、第一审行政判决书中,判决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结果应写为( )

  A.判令被告„„ B.责令被告„„

  C. 判决被告„„ D.裁决被告„„

  16、辩护词的结构层次,一般分为前言、辩护意见和( )。

  A. 结论 B.结尾

  C. 结束语 D.请求事项

  17、刑事申诉书的正文部分,一要写明请求事项,二要写明( )。

  A. 事实与证据 B.证据与法律依据

  C. 事实与附项 D.事实与理由

  18、公诉意见书应发表于( )

  A 法庭调查阶段 B 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前

  C 当事人辩护之后 D 法庭辩论后

  19、我国的刑罚执行机关是( )

  A 劳教所 B 劳改所

  C 司法局 D 监狱

  20、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所使用的法律文书是( )

  A.刑事上诉状 B.刑事自诉反诉状

  C.刑事申诉书 D.刑事自诉状

  法律文书基本知识考试试卷多选题

  1、法律文书的作用有那些( )

  A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B 履行职责,规范权利义务的凭证

  C 是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D 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的诉讼行为有( )

  A、侵权行为

  B、合法行为

  C、违法行为

  D、不法行为

  E、约定行为

  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有( )

  A、主体

  B、客体

  C、内容

  D、标的

  E、案件事实和实体权利的请求

  4、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应该是( )

  A、法律行为

  B、事件

  C、法律文书行为

  D、诉讼文书行为

  E、违法行为

  5、法院与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人之间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客体有( )

  A、案件事实

  B、实体权利的请求

  C、诉讼请求

  D、实体义务的承担

  E、事实真相之关系

  6、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点是( )

  A、以法院为主导的法律关系

  B、权利性质的法律关系

  C、在同一诉讼中,民事法律关系既是分立的,又是的

  D、程序公正

  E、体现民主原则和法制原

  7、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主要指( )

  A. 刑事判决书

  B. 刑事裁定书

  C. 刑事调解书

  D. 刑事决定书

  8、下列文书之中,( )是检察院的法律文书。

  A. 提请抗诉报告书

  B. 刑事裁定书

  C. 起诉意见书

  D. 起诉书

  9、 不起诉决定书分为( )三类。

  A. 存疑不起诉

  B. 相对不起诉

  C. 免予起诉

  D. 绝对不起诉

  10. 下列选项中由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文书有( )

  A. 合同审查意见书

  B. 法律咨询书

  C. 民事起诉状

  D. 遗嘱

  E. 法律建议书

  法律文书基本知识考试试卷名词解释

  1、刑事抗诉状

  2、起诉意见书

  3、民事调解书

  4、刑事申诉书

  法律文书基本知识考试试卷写作题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的要求,制作一份民事裁定书。

  对原告赵×生诉被告刘×春离婚一案,××市××区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于2000年3月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诉至××市××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原告、被告于1997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1999年10月原告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诉至××市××区人民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经该法院调解,原告于1999年11月撤回起诉。 该院认为,原告撤诉不满半年,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持原理由再次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该法院对此案件裁定驳回赵×生的起诉。

  原告赵×生,男,28岁,××市××公司供销科科长,住××市××区××路×号,汉族,××市人。

  被告刘×春,女,26岁,××市××公司出纳员,住××市××区××路×号,汉族,××市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民事裁定书签发日期为2000年3月××日。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019法考主观题法律文书试题演练(9.18)

一、法律文书题

王某(男,23岁)1994年高中毕业后没有就业。1995年12月,王某在驾校学会开车,决定自购汽车帮人拉活。因资金不够,王某便向他人一起在本市甲区新华路28号开饭馆的高中同学史某(男23岁)借了1万元人民币,声称“半年内还清”。然后两年过去了,王某一直未还。1998年6月28日上午,史某到王某家索要欠款,王某非但不还,反说他从未向史借钱,倒是史某与他人一起开饭馆时曾向他借过3干元,两人遂发生争执,继而动起手来,引起王某家众邻居的围观,史某当众打了王某一记耳光,说“要教训一下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后被众人拉开。王某觉得自己当众受辱,“很没面子”,要找史某“出气”。

第二天上午,王某带陈某(男,24岁,无业)、何某(男,27岁,个体司机,已婚)到饭馆找史某“报仇”。因史某没在饭馆内,王某气急败坏地抄起堆放在饭馆内墙角处的酒瓶使劲往下摔。与史某共同经营的饭馆的蔡某(男,26岁)见状急忙劝阻,王某不听,反而指使陈某、何某一起殴打蔡某,致蔡某多处受伤。蔡某经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2600元,花去交通费200元。后蔡某伤势经司法鉴定为轻伤。

事发后,王某出于心理恐惧,不仅将所欠1万元还给史某,并向蔡某赔礼道歉,出资1千元给蔡某治伤,还多次通过史某请求蔡某不要将其“告官”。1998年8月5日,何某因交通事故死亡。

假设蔡某决定诉诸法律解决本案的刑事及民事责任问题,并到律师事务所咨询。

假设你是接待蔡某的律师:

1.根据有关规定简要解答蔡某的以下询问:

(1)应当采取何种方式追究陈某等人的刑事法律责任?

(2)治伤医药费通过何种方式解决?应当要求谁给予赔偿?

(3)鉴于王某已经道歉并赔偿,不告王某行不行?

2.根据案情帮蔡某制作一份提请有关部门解决的法律文书。

本题答题要求:(1)解答符合法律规定;(2)格式正确,事项齐全;(3)请求合法有据;(4)文字通顺简炼,无语法错误及错别字;(5)案例中未涉及的当事人自然情况可自行编撰,但不得署应考人员姓名,否则本试卷不得分。

参考答案

1、(1)【答案】应当采取直接到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方式追究陈某等人的刑事责任(1分)。此案应由人民法院直接管辖(1分)。

(2)【答案】治伤医药费可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决(1分)。应当请求王某、陈某和何某的财产继承人给予赔偿(1分)。

(3)【答案】可以不告王某。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而只对部分侵害人提出起诉的,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起诉权利。

2、【答案】

法律文书:(6分)

法律文书改错题

1、某份起诉意见书关于起诉意见的理由和法律的内容表述如下:
综上所述,被告人肖××的违反了《共和国刑法》第13条和第106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故意放火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和故意放火罪最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诉法》第141条的规定,请依法判处。

法律文书基本知识考试的试题

  法律文书,是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是司法行政人员以及当事人和律师在等待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书籍。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法律文书基本知识考试试卷,希望对你有用!

  法律文书基本知识考试试卷选择题

  1、下列文书中不属于检察院使用的文书是( )

  A 起诉书 B 抗诉书 C 公诉意见书 D 执行死刑命令

  2、文书的主旨是指写作一篇文书的( )

  A 目的和中心意思 B 事实和理由

  C 事实和证据 D 法律根据

  3、下列不属于法律文书尾部包括内容的是 ( )

  A 签署 B 日期

  C 用印 D 审理经过

  4、从文书体例上看,下列不属于法律文书类型的是 ( )

  A 信函式

  B 致送式

  C 问答式

  D 宣告式

  5、公证书按照不同的性质可以分为哪几类( )

  A 民事公诉书、刑事公诉书、行政公诉书

  B 民事公诉书、经济公诉书、涉外公诉书

  C 民事公诉书、经济公诉书、其他公诉书

  D民事公诉书、法律文书公诉书、经济活动公诉书

  6、人民法院对已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应当( )提出抗诉

  A 由同级人民检察院 B 建议同级人大常委

  C 又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 D 建议上级人大常委

  7、法律文书涵盖的三部分内容,除司法文书、公证文书和仲裁文书外,还包括( )

  A. 诉状类文书 B.合同类文书

  C. 民用法律文书 D.法庭发言

  8、法律文书语言文字的总要求,除应达到语言精确,严肃庄重外,还应保持文风的(

  A. 统一

  D.和谐

  C.明朗

  D.朴实

  9、起诉书的正文必须写明:案件事实,证据,起诉的理由和( )

  A.要求 B. 建议

  C. 根据 D. 意见

  10、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时,应当制作( )

  A.呈请拘留报告书 B. 取保候审决定书

  C. 提请批准逮捕书 D.批准逮捕决定书

  11、不起诉决定书中对当事人的称谓是( 2 )。

  A.被告人 B.被不起诉人 C. 犯罪嫌疑人 D.人犯

  12、在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的住址应当写住所所在地,住所所在地与经常启 住地不一致的,写( )

  A.经常居住地 B.住所所在地

  C. 住所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D.住所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

  13、监狱制作的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送达的机关是( ) )

  A. 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D.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

  14、人民法院制作刑事裁定书,是为了解决刑事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的( )

  A.实体问题

  B.程序问题

  C. 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

  D.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

  15、第一审行政判决书中,判决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结果应写为( )

  A.判令被告„„ B.责令被告„„

  C. 判决被告„„ D.裁决被告„„

  16、辩护词的结构层次,一般分为前言、辩护意见和( )。

  A. 结论 B.结尾

  C. 结束语 D.请求事项

  17、刑事申诉书的正文部分,一要写明请求事项,二要写明( )。

  A. 事实与证据 B.证据与法律依据

  C. 事实与附项 D.事实与理由

  18、公诉意见书应发表于( )

  A 法庭调查阶段 B 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前

  C 当事人辩护之后 D 法庭辩论后

  19、我国的刑罚执行机关是( )

  A 劳教所 B 劳改所

  C 司法局 D 监狱

  20、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所使用的法律文书是( )

  A.刑事上诉状 B.刑事自诉反诉状

  C.刑事申诉书 D.刑事自诉状

  法律文书基本知识考试试卷多选题

  1、法律文书的作用有那些( )

  A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B 履行职责,规范权利义务的凭证

  C 是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D 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的诉讼行为有( )

  A、侵权行为

  B、合法行为

  C、违法行为

  D、不法行为

  E、约定行为

  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有( )

  A、主体

  B、客体

  C、内容

  D、标的

  E、案件事实和实体权利的请求

  4、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应该是( )

  A、法律行为

  B、事件

  C、法律文书行为

  D、诉讼文书行为

  E、违法行为

  5、法院与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人之间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客体有( )

  A、案件事实

  B、实体权利的请求

  C、诉讼请求

  D、实体义务的承担

  E、事实真相之关系

  6、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点是( )

  A、以法院为主导的法律关系

  B、权利性质的法律关系

  C、在同一诉讼中,民事法律关系既是分立的,又是的

  D、程序公正

  E、体现民主原则和法制原

  7、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主要指( )

  A. 刑事判决书

  B. 刑事裁定书

  C. 刑事调解书

  D. 刑事决定书

  8、下列文书之中,( )是检察院的法律文书。

  A. 提请抗诉报告书

  B. 刑事裁定书

  C. 起诉意见书

  D. 起诉书

  9、 不起诉决定书分为( )三类。

  A. 存疑不起诉

  B. 相对不起诉

  C. 免予起诉

  D. 绝对不起诉

  10. 下列选项中由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文书有( )

  A. 合同审查意见书

  B. 法律咨询书

  C. 民事起诉状

  D. 遗嘱

  E. 法律建议书

  法律文书基本知识考试试卷名词解释

  1、刑事抗诉状

  2、起诉意见书

  3、民事调解书

  4、刑事申诉书

  法律文书基本知识考试试卷写作题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的要求,制作一份民事裁定书。

  对原告赵×生诉被告刘×春离婚一案,××市××区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于2000年3月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诉至××市××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原告、被告于1997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1999年10月原告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诉至××市××区人民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经该法院调解,原告于1999年11月撤回起诉。 该院认为,原告撤诉不满半年,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持原理由再次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该法院对此案件裁定驳回赵×生的起诉。

  原告赵×生,男,28岁,××市××公司供销科科长,住××市××区××路×号,汉族,××市人。

  被告刘×春,女,26岁,××市××公司出纳员,住××市××区××路×号,汉族,××市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民事裁定书签发日期为2000年3月××日。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关于法律文书第四次考核答案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相关疑问的话,记得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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