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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对我校成人教育学籍进行清理的公示(三)

各函授站、各位学员
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继续教育学籍学历管理,确保学籍数据的准确性与严肃性,经研究,学院拟对达到规定最长学习年限(高升专和专升本为5年、高升本为7年)的成人教育学员(2017秋及以前入学)进行学籍清理
在前期预警及公示的基础上,为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现将本次清退学籍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5日—1月12日
对于达到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但未被列入本次清退名单的在学学员限期于2023年6月前完成学业
请各学习中心认真审核、广为告知,并及时反馈
请在籍学员认真核查并相互转告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学院反映
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本人放弃,后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
董老师,027-67867238
特此公示

附件
成人教育2009-2012级拟清理学籍学生名单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