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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请出所指认报告书

很多小伙伴问,关于呈请出所指认报告书的相关问题,今天本站编辑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呈请出所指认报告书全部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

呈请调取证据报告书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查证据。办案人员需要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证据时,都应制作呈请调取证据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调取证据通知书。
  《呈请调取证据报告书》用《呈请XX报告书》制作,它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写明文书名称,即“呈请调取证据报告书”。
  2、正文。包括以下内容:
  (1)报告导语包括正在侦查的案件名称、因什么原因需要调取什么证据,然后用程式化语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调取证据的理由。首先应简要写明案情。其次,写明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名称、特征、数量,这些证据现存放在何处,然后写明为什么要调取,它与认定案件事实、审查判断犯罪嫌疑人口供以及其他证据的关系。最后写明持有人的基本情况。证据持有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单位持有,应写明单位的名称、地址;另一种是个人持有,应写明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及职业、住址等。
  3、尾部。包括结语和落款。结语即“妥否,请批示”。落款填写承办单位名称及制作公文的日期。

呈请解回报告书怎么写

呈请解回报告书写的方式是:
1、呈请解回报告书指的是呈请结案报告书,也就是呈请案件侦查终结报告书,写该报告书需要先了解清楚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是由“案件名称+文种”组成的;
2、其次是引语,要说明案件名称、预审的起止时间,接着常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过渡,要写首犯或主犯的姓名,按主、从顺序排列,写清楚逮捕的理由和根据、犯罪事实和处理意见等内容;
3、详写逮捕的理由和根据,也就是该案件的整个案发过程的犯罪时间、地点、手段、原因、后果、动机和目的,以及有关证据等;
4、确认格式以及内容等无误后即可收尾。

呈请破案报告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领导批示栏、审核意见栏
2.标题
3.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出生地 身份证号 民族 文化程度 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 政治面貌 采取强制措施情况 简历等
4、呈请事项
5事实依据
6法律依据
7结语和落款

以上是呈请 报告书的通用格式
但是呈请破案报告书有些特殊 比如

——————————
批示栏
——————————
呈请某某案破案报告书
发生于—-的—-案,经—-全力侦破,已抓获了全部犯罪嫌疑人,查明了主要案情,获取了确凿证据,符合破案条件。现将侦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案件简况
某年月日,发生什么案件,接警措施,成立专案组,负责侦破
根据现场勘查……
二、案情分析
根据走访、勘查、等综合情况分析……
三、侦查措施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采取了一下侦查措施
第一 第二 第三
四、破案经过
经过什么样的工作 发现什么情况 将犯罪嫌疑人 A B C抓获
A嫌疑人 男 岁 职业 住址 前科
B
C
该ABC因什么原因,什么动机,怎样组织,采用什么方式,怎样实施犯罪,其作案过程与供述及勘查和赃物证物情况相吻合,据此可以认定为ABC所为。
五,对破案的意见
鉴于有证据证明某某案系ABC所为,而且已经抓获了全部犯罪嫌疑人,依据《办理刑事案件规定》第167条,特请求批准破案。
妥否 请批示

某某某单位
年月日

大概框架好像是这样 希望对你有帮助

呈请提押出所要哪些材料

呈请提押出所法律条款:
1、看守所应当建立提讯登记制度。对每次提讯的单位、人员和被提讯人犯的姓名以及提讯的起止时间进行登记;
2、提讯人犯,除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或者宣判外,一般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到看守所提讯人犯,必须持有加盖看守所公章的《提讯证》或者《提票》。看守干警凭《提讯证》或者《提票》提交人犯。
看守所应当建立提讯登记制度。对每次提讯的单位、人员和被提讯人犯的姓名以及提讯的起止时间进行登记。
第二十三条
提讯人犯,除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或者宣判外,一般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因侦查工作需要,提人犯出所辨认罪犯、罪证或者起赃的,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领导的批示,凭加盖看守所公章的《提讯证》或者《提票》,由二名以上办案人员提解。
不符合上述两款规定的,看守所应当拒绝提出人犯。

以上就是关于呈请出所指认报告书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相关疑问的话,记得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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