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教育局: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发布一批任免职名单 涉及23名干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一、免去
岳玉宗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陈德安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二、任命
冉柳明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一、决定免去
张云波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司法局局长职务;
黄 伟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局长职务。
二、决定任命
姜 伟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学理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局长;
徐耀坤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司法局局长;
李悦江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赵 雄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艳梅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吴春花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夏 明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局长;
胡剑英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邓飚雷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广播电视局局长;
金 江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局长;
张红文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钟雪飞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局长;
钟红荘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信访局局长;
钱桂芹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局长。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任命
吉 军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接受杨海源辞去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海源工作变动,本人请求辞去主任委员职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同意接受杨海源辞去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接受刘远清辞去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远清因工作调动,本人请求辞去检察长职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同意接受刘远清辞去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决定吉军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主任会议提请决定吉军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议案,经2019年1月22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决定吉军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