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区教育局:助力应届生就业,南开区教育局首次在天津师大举行招聘推介会
本报讯(记者 彭未风)今天,2020年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正式发布,全区今年计划招聘150名新教师。同时,南开区还在本市市内六区中率先进入天津师范大学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举行了教师招聘推介会,南开区教育局这一举措,也是针对今年严峻的就业形势,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助力应届毕业生顺利就业。
南开区此次进入天津师范大学的推介会,主要向应届生介绍了南开教育的发展情况,表达了南开区教育系统对优秀应届生的欢迎之情。推介会上,天津市南开区科技实验中学、天津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南开区中心小学、天津师范大学南开附属小学、南开区中营小学等5所学校就各自学校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南开区教育局人事科科长蔡敬表示,选取的这5所学校都是南开区传统大校或新建校,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
蔡敬提到,今年南开区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50名,包含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都是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要求,此次招聘主要面向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今年南开区教师招聘公告于6月5日上午9点正式发布。据了解,为方便有意向学生阅览,天津师范大学将会在学校网站转发该公告。此次招聘的150名教师分布在21个岗位,每个岗位的具体要求,公告上都有详细标注。
值得一提的是,南开区发布的这份招聘公告为今年市内六区第一份。同时,南开区教育局举行的这场推介会,也是近几年本市市内六区教育系统首次。蔡敬表示,南开区教育局主动走入高校,直接面向应届生进行推介,是积极贯彻落实此前中央提出的“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教育事业发展”要求,为今年的应届生就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帮助他们更好的就业,吸引优秀青年加入到南开教育这支团队,为构筑南开区教育“人才高地”工作添砖加瓦。
链接:
招聘公告网址
http://www.tjnk.gov.cn/JYJ181/GSGG9975/202006/t20200605_2658740.html
2020年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0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20年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有良好的品行。
4.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4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6.具有各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有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且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20年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于2020年6月5日9:00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nk.gov.cn/RLSBJ1783)、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网(http://www.tjnk.gov.cn/JYJ181/)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6日9:00开始至2020年6月20日16:30结束。
笔试缴费时间:2020年6月16日9:00开始至2020年6月21日16:30结束。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请于2020年6月16日——2020年6月20日9:00-11:30、13:3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307室),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之比低于1:3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审核通过已缴费且报考岗位不能开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0年6月23日9:00至16:00。
招聘单位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0年7月2日9:00至2020年7月4日9: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考试科目见《2020年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笔试含有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的,专业知识占比80%,主要考察所任工作岗位领域的基本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占比20%,主要考察教育从业者应该具备的基本职业素养。
采取闭卷形式,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0年7月4日 9:00—11:30
①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③报考人员于7月14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遇突发状况,笔试具体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及笔试成绩发布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发布的公告。同时,群发短信至考生手机。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本人(不得他人代办)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在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时一并告知。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与网上报名所填内容不符或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带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20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则需携带加盖院系公章的学业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非2020届毕业生需携带由现工作单位或存档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空白“三方协议”等其它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如果已取得教师资格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尚在报考过程中的,须提供已通过科目的证明,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取得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具有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
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具体参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
7.报考岗位其他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各项内容对应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且完成缴费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
3.面试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请务必准时到场,迟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小学心理辅导教师、会计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其他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模拟授课(含板书设计)。音、体、美及幼教全科教师面试含专业技能展示,音乐及学前教育学科要结合教材歌曲进行完整的自弹自唱,面试现场提供电子琴;美术学科包含命题绘画(速写),时间为5分钟之内,画具、材料由主考方提供;体育学科包含专业技能展示,展示现场不提供任何器材,展示内容仅限体育类,场地有限。参加面试考生不得自带任何乐器、器材等物品。
4.计分
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②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不予录用。
③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不予录用。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区教育局在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综合成绩,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成绩及体检相关信息(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须进行学历、学位认证,认证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取得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要求相关证书的(详见招聘计划),取消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后,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http://www.tjnk.gov.cn/JYJ181/)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区教育局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南开区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聘用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受聘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受聘人员,应于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根据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依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2020年天津市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的领导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2-27459983(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30、14:00-17:30,对于笔试面试内容范围方向等问题一概不作答复)
监督电话:022-27459975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电话:022-28013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