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春市公安局招聘交通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政令261号)、《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吉公通字〔2021〕20号),根据公安工作需要,长春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交通辅警)658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身份性质
招聘的交通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是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供警务辅助支持。
二、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三)具有吉林省常住户口;
(四)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0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以及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情形
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四、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资格条件等见附件《长春市公安局2023年招聘交通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与资格条件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长春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长春公安宣传”、吉林人才网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0日9时至2023年2月3日15时;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3、报名程序:考生登录长春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http://gaj.changchun.gov.cn/),点击“长春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和报名,注册须填写与本人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同时填写本人手机号及设置相应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时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9时至2023年2月3日15时。
考生应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经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经审查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核,并及时关注复核结果。
(三)笔试
1、打印准考证:在长春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发布笔试通知,考生应及时关注并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请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2B铅笔、橡皮、黑色碳素笔等物品参加考试;
3、笔试方式及科目:闭卷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成绩:在长春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请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