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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教务处: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河北工程大学、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河北三所学校公开选聘311名工作人员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9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滨海旅游城市——秦皇岛市(学校现有秦皇岛、昌黎、开发区3个校区)。学校始建于1941年,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硕士研究生760人。现有专任教师1006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16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508人,其中教授173人;有“双师型”教师563人。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管优秀专家等省级以上各类人才90余人。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我校拟选聘工作人员98人(博士研究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范围

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的应聘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填写《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本人简历、相关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业绩成果相关佐证材料以“最高学历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姓名”(例如:**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张三)命名后一并发至rscmail@126.com,邮件主题与文件名命名方式相同。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学校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组成评委会,采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拟聘用初步人选,并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四)体检、考察、公示

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统一组织拟聘用初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对其进行政审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情况)。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学校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提出聘用意见,组织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35-8076166(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35-8058540(校纪委办公室)

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晓亮

联系电话:0335-8076166;

电子邮箱: rscmail@126.com

学校网址:https://www.hevttc.edu.cn/

详情登录

https://www.hevttc.edu.cn/rczp1/dwxp.htm

河北工程大学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工程大学2021年拟选聘工作人员1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程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高校,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二层次高校,河北省文明单位,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语典故之都”邯郸市。学校办学条件优良,校园环境优美。学校新校区总占地面积4098亩,建筑面积76.65万平方米。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河北工程大学拟选聘工作人员169名,均为博士研究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工程大学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范围

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的应聘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http://www.hebeu.edu.cn/rczp.html)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电子邮箱:hbgcdxrczp@163.com

(2)报名要求:

请将《河北工程大学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一并打包后发送电子邮件(文件名格式: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学位+专业)。

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由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资格审查人:冯建 资格复审人:刘东捷)。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各学院(部)统一组织安排,人事处、教务处、学院(部)相关人员组成不少于7人的测评考核小组,采取邮件发送相关材料、网络视频或现场面试方式,对其学习及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0-3969025 (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河北工程大学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刘东捷 冯建

联系电话:0310-3969025 17733093684

电子邮箱:hbgcdxrczp@163.com

详情登录

http://www.hebeu.edu.cn/notice/2021/2021-06-17_001.html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拟面向社会选聘工作人员44名(博士研究生9名,硕士研究生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隶属河北省教育厅,是国家级骨干高职学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河北省“双高计划”高水平学校,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校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占地近千亩,建筑面积26万余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学校始建于1909年的"直隶补习学堂",在百余年办学历程中,不断发展壮大。目前,教职工580人,在校生15000余人,设有45个专业,建有九大实训基地,36个实训中心,服务面向涵盖化工、医药、生物、轻工、机电、计算机、管理等行业,毕业生广受社会赞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选聘方式。

四、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和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硕士研究生应聘者初始学历须为本科,本硕均具有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应聘者须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所学专业应符合学校专业建设需要。学历学位为境外取得的,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我校拟选聘工作人员44名,其中博士研究生9名,硕士研究生35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对于港澳台居民,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选聘范围

1.国内外大学的博士研究生。

2.“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及建设学科(465个)或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境外大学(以泰晤士报当年公布名单为准)的硕士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hebcpc.cn)发布招聘信息,到开设相关专业的高校参加校园双选会、招聘会,发布招聘信息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登录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www.hebcpc.cn/rczp.htm),点击网页左侧“教师招聘管理系统”。注册登录后,按照招聘计划中相关岗位提交个人申请及相关证书材料。

学校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学校相关领导、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及相关系部负责人和专业群主任及专业负责人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试讲)的方式,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对于发现的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110083(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箱:hbhyrsc@126.com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详情登录

http://www.hebcpc.cn/info/1101/3360.htm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河北工程大学网站、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