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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事考试网:北京市朝阳区2021年度下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精神,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委办局所属事业单位、区直属事业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共61家,招聘工作岗位195个。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2021年10月18日,含18日);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类别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各招聘部门规定的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网络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2021年10月18日(09:00)—10月26日(16:00),报考者可以登录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生报名管理系统,网址:http://ksbm.bjchy.gov.cn/),自行注册后进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按照报考岗位的类别分别从相应窗口进行报名,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二寸免冠证件近照,打印报名表。

(二)资格初审

2021年10月18日(09:00)—10月26日(16:00),各招聘单位对报考者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报考者须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关注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方能进入后续环节。如有疑问,可联系招聘单位咨询。

(三)打印准考证

2021年11月10日—11月12日,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的报考者,登录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考生报名管理系统,网址:http://ksbm.bjchy.gov.cn/)打印准考证。

(四)公共基本能力笔试

2021年11月13日(上午),报考者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参加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本次事业单位笔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笔试形式及内容可参考《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知识园地”栏目下载,网址: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kszl/zsyd/)。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根据《北京地区2021年度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相关规定,考生须配合做好以下防疫工作:

1.考生应提前下载并签署《北京市朝阳区2021年度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承诺书在考生进入考场前上交。

2.考生在进入考点前须接受现场体温检测,同时核验“北京健康宝”信息。经现场体温检测低于37.3℃、健康宝显示“未见异常”且持72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考生可进入考场。

3.入境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符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相关要求,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4.考生应有序入场和离场,间隔应当1米以上;在考点内应全程佩戴口罩(查验身份人脸识别时除外)。

5.考生在考试前14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五)划定合格线和入围人选

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通过合格线的报考者,按各招聘岗位与入围人数1:3的比例(分数从高到低顺序)进入面试。

各招聘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六)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于11月下旬及时关注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中的“招考招聘”栏目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生报名管理系统),查询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成绩及入围情况。

(七)心理测评和资格审查

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对入围人员集中进行心理测评和资格审查。心理测评采取考生现场扫码、线上作答的方式进行,测评结果不计入考试成绩。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满足入围面试规定比例的,各招聘单位应在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应届毕业生须持报名表(本人签字)、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信(须校级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统招统分证明(由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如就业推荐信上已注明学习形式则无需提供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社会人员需持报名表(本人签字)、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心理测评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于11月底登录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中的“招考招聘”栏目查询。由招聘单位通知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八)面试

12月6日—12月9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本次招聘面试范围的报考管理岗位和通用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参加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的结构化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中“招考招聘”栏目。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本次招聘面试范围的报考非通用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专业化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内容、形式、时间、地点、评分标准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者。

(九)确定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按招聘岗位与拟进入体检环节人选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报考者可于12月中旬登录朝阳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中“招考招聘”栏目查询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基本能力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公共基本能力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十)体检

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拟聘人员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登录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中“招考招聘”栏目查询。

体检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察。

(十二)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选统一在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中“招考招聘”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区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对拟聘用人员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将不予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将不予聘用。

三、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年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报考者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不可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监察等岗位。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报考者,不可参加应聘。

(五)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报考者应保证网络报名时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报考者本人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六)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确保个人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资格。涉及违反事业单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朝阳区事业单位的相关考试。

(七)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有关内容,并在“本人签名”处,手写本人姓名。

(八)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情况及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规定变化,若本次招聘流程、时间出现调整,将通过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发布补充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正常参考。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4296061

考务咨询详见岗位信息目录中各单位联系电话

招聘监督电话:65099380 65090485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