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南理工大学等11所高校不再承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广东自考网 •
各相关主考学校、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
为优化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结构,促进自学考试事业健康发展,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及《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相关精神,结合我省主考学校实际,有华南理工大学等11所高校进入我省高等院校
一.专业和学校
此次,华南理工大学等11所高校将不再承担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的主考学校。 详情请参照附件
二.过渡期的设置和要求
(一)上述院校应对附件中相应专业自学考试的收尾工作安排过渡期,做好收尾工作
从2022年8月起,该专业不接受新生选择的主考学校进行自学考试报名(报名时考生不能选择此类学校作为主考学校,专业建设主考学校只用于区分专业考试计划)。
2 .相关高校在2025年12月31日前继续履行主考学校职责,实践环节考核、毕业处理等相关工作需要在2026年1月1日后继续做好上述对应专业自学考试相关工作的,向省考办专项报告
(二)严格按照学位管理部门的规定,做好相应专业学位授予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等工作
(三)积极为考生服务,做好总结工作过渡期相关工作安排公布、咨询服务等,确保我省自学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不再负责广东省自学考试相关专业主考学校汇总表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