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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法学论文写作中的“一”“二”“三”“四”“五”

法学论文写作中的

“一”“二”“三”“四”“五”

作者:李拥军,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文章来源:法学学术前沿

顾名思义,一旦步入到研究生阶段,就意味着我们要进行研究工作了,那么,对于一个从事法学以至于所有的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者来讲,其最为主要的工作便是论文写作了。对于一个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来说,其学习期间的主要任务就是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对于一个学者来说,从其步入学术领域开始,就与论文结下了不解之缘。无论你是爱它,还是恨它,但终究迈不过它。

从总体上说,一篇好的文章是一个学者学术实力的展现,而学术实力必须从研究中获得。这是学术研究的一个铁律。但是,如果从近距离考查,在当下中国的场域中,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其外显化的成果——论文,在其研究或制作过程中也都会有一些规律性的东西。这些规律性的东西,我把它概括为“一个模板”“两个成语”“三个不要”“四个比喻”“五个方向”。

“一个模板”

“一个模板”是指对于一个刚刚进入学术领域的初学者来讲需要找到一个供自己学习的模板。练习中国书法讲究“临摹”,在碑刻上“拓写”。我们在孩童时期学习毛笔字时要练习“描红”。无论是“临摹”“拓写”还是描红,都是仿照着模板练习。对于学术的初学者也是如此,他或她需要找到一个适合自己学习的模板。如果想掌握一种研究方法,那么此方法所在领域的权威著作通常是其重要的模板。如想学习规范分析的研究方法,也许哈特的《法律的概念》就是其重要的模板;如果想掌握法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恐怕波斯纳的《法律的经济分析》是迈不过去的模板。如果想掌握论文写作的方法,初学者应该先去寻找好的论文的模板,然后跟着模板来“临摹”。学习该文作者是如何展开自己的问题意识的,是如何撰写文献综述的,是如何在文献综述、背景理论中引出自己的问题的,是如何一步步地展开对这个问题的分析和论证的,是如何完成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和解决的,等等。

“临摹”不等于“抄袭”和“剽窃”,“临摹”不是要获取别人的知识、内容、观点、思想,而是要学习高手的研究或写作的方法、处理问题的方式。俗话说“照猫画虎”“照葫芦画瓢”,一点点向高手学习,从自发到自觉,从“粗仿”到“高仿”,最后达致熟练地表达自己的思想的程度。我想,无论是多著名的学者,开始起步时也都需要“临摹”这个阶段。

欲要“临摹”,就先找模板。寻找模板是一个看似比较轻松,实则非常困难的事,它需要一个人长时间的在学术领域耕耘才能做到,因此对于初学者来讲,他通常不能依靠自己来完成。正因如此,初学者才需要导师。从这一点说,导师的作用就在于为学生找到这个模板。俗话说:“鸟随鸾凤飞腾远,人伴贤良品自高”“和高手下棋,越下越高”,所以模板选择的好坏直接会关系到初学者将来的学术成就。

“两个成语”

“两个成语”指的是论文写作的高级境界是“得意忘形”“得鱼忘筌”。所谓“得意忘形”,是说只有忘掉了形式才能得到真意;所谓“得鱼忘筌”,是说只有忘掉了捕鱼的工具才能得到真正的鱼。禅宗中有句话:“见月休观指,归家罢问程”,要想赏月必须顺着手指头的方向去看,才能看到月亮,如果只盯着手指,永远看不到月亮。或者说,如果想看到真正的月亮,一定不要紧盯着手指。

我在先前的一篇小文中说,所谓的学术研究,就是在既有的思想脉络中,在专业性的概念体系下,通过逻辑的方式,借助一定的材料,对问题进行阐释或论证,因此,真正的学术研究离不开背景理论、概念体系、论证材料、逻辑方法四个要素。孙正聿先生指出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三要素:“靶子”“灵魂”和“血肉”,其中“血肉”就是材料。因此我说,材料对于学术研究和论文写作来讲是非常重要的,材料好比建筑房屋的所需的砖瓦石块。“九层之台,起于累土”,没有材料支撑,任何理论都是空谈,而学术研究最忌讳的就是“空谈”“乱猜”。但是,材料终究不是论文,也不能直接变成论文,这正如人有血肉之躯,但光有血肉之躯还不是人一样。这一点如清代学者章学诚所说的,光有考据还不是史学,考据只是研究史学的工具而已。

在写论文前需要收集材料,阅读材料,此时材料位于前台,是你工作的对象,但一旦开始撰写论文,材料必须退入背景,材料必须进入问题,材料只有退入背景,材料才能进入问题。这意味着,此时材料已经不是你的工作对象而问题(question)成为了你的工作对象,也就是说,此时你是在以自己为中心来处理他人的材料。材料虽然是他人的,但它是要为你来服务的,它需要进入你的问题,需要在你设定的“靶子”下创造重组,最后升华为你的思想,即文章的“灵魂”。这是一个如孙正聿教授所描述的“让知识退入背景,让知识进入问题,让知识创造重组,让知识浴火重生”的过程。这是一个“得意忘形”“得鱼忘筌”的过程,是一个让材料“转识成智”“活化于心”的过程,是一个学者的研究由“自发”生成“自觉”的过程,这标志着他或她是在高层次的位阶上写作的。由此言之,笔者认为,除了考证类的论文外,在一般的论文中对文献的使用要强调间接引用,即将文献活化为自己的知识来使用。

“三个不要”

“三个不要”是指不要把论文写成“龙虾论文”“僵尸论文”“产品说明书”。所谓“龙虾论文”是说文章的文献综述部分非常大,而到自己问题的处理的部分却非常小,就像“龙虾”一样。一篇成熟的论文必须要有文献综述,因为文献综述可以告诉读者,目前这个问题已经研究到什么程度了,你是在什么高度上进行的研究。从学术的角度讲,有文献综述的文章才可称其为“Article”,没有文献综述的文章只能称其为“Review”。

虽然文献综述很重要,但也要适度。我国台湾地区的一些学者或某些国外学者写的论文,文献综述很长,甚至占到全文的三分之二以上,文献综述太长,势必会把作者自己的东西挤压得很小,会严重地影响论文的思想性。

并且,在文献综述上大论文与小论文是有区别的。大论文,即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因为篇幅、字数要求的不太严格,所以在文献综述上作者的自由度相对较大,而在正式期刊上发表的小论文,因为有字数的限制,因此它不可能允许作者长篇累牍地撰写文献综述。在有限的空间内撰写文献综述,确实需要一定的技术。在这种情况下,文献综述必须与引言并合起来,文献综述之中有引言,引言之中带着文献综述,在介绍别人观点的时候把自己的问题意识开放出来,在以梳理、反思、检讨既有研究的方式来建构自己的问题。成功的文献综述在于,在悄然细无声中,宛如行云流水一般将既有的研究展示出来,把自己问题建构起来,然后通过各个侧面分析、诠释、解读这个问题。

一个学者撰写大论文和小论文与一个导演拍电视剧和电影有相似之处。通常认为,拍摄一部优秀的电影要比拍摄一部优秀的电视剧难得多,因为电视剧可以让导演任意的发挥,它有足够的时间充分展示导演的意图,而电影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展示完故事的主题。所以,著名的导演都是因为拍出了好的电影而成名。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写一篇优秀的小论文要比写一篇优秀的大论文还要难,它是在规定的篇幅内让你展示材料和思想,它不允许作者尽情发挥。因此,小论文中的语言都应该是凝缩后的精华。这一点在文献综述上表现得最为明显。

所谓的“僵尸论文”就是那些仅有材料而没有思想的论文。如前所述,论文要有“靶子”“灵魂”和“血肉”。所谓“靶子”,就是你要解决的问题,你所研究的对象。所谓“灵魂”,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将整个文章贯穿起来的东西。好比是一条龙的龙筋,没有它,龙就是一堆碎肉。又好比是一条龙的眼睛,没有它龙就飞不起来,所谓“画龙点睛”。一个人没有生活目标,整天浑浑噩噩,活像个“僵尸”(用当下一个时髦的词来形容叫“空心人”)。由此言之,没有“靶子”和“灵魂”的论文,就是“僵尸论文”。

所谓的“产品说明书”就是那些只在介绍、解释意义上来写作的所谓的“论文”,把论文写成了“产品说明书”。论文必有问题意识,没有问题意识的文章,其实不是论文,是说明文,与产品说明书的作用类似。如“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和联系”“论司法改革的现状、特点及标志性成果”“论规范责任论的特点”“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特征及意义”“论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异同”等等。这样的文章其实只是一个论述题的扩展版或教材中的某一个章节而已,即使文字再多,篇幅再长,也不能叫做论文。

“四个比喻”

“四个比喻”是说论文写作可以用“燕子搭窝”“母亲蒸窝头”“装修房子”“老牛反刍”四个比喻来形容。

其一,“燕子搭窝”是说成功的学术论文是精雕细琢的结果,不是一气呵成的。学术论文的写作就像小燕搭窝。有一个“百鸟学艺”的童话故事。许多鸟听说凤凰会搭窝,就都到她那里去学习。猫头鹰、老鹰、乌鸦、喜鹊、麻雀都没有耐心听完凤凰的讲解就飞走了,只有小燕子认真地听到最后,因此燕子搭的窝是最好的。燕子的窝是用它的唾液一点点将泥和草粘起来的。与之相比,论文也是一点点地“磨”出来的。把庞杂的材料运用到你的论文中且恰到好处,本身就是一个费功夫的工作。这是一个精益求精、不断打磨的过程。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论文写作不是一个比“快”的过程,而是一个比“慢”的过程,所谓“慢工出巧匠”。

其二,“母亲蒸窝头”说的是,论文中的问题意识是需要建构的,可与母亲作窝头相比。文章要为问题而作,写文章首先要找靶子。问题从何而来?问题是事实存在的,同时也是建构出来的。特别是作为一篇论文中的问题,必须围绕着该文章的材料和内容来建构。提及建构,由此我想到小时候看见母亲蒸窝头的情景。当玉米面和好后,这里还没有窝头。母亲拿过来,捧在手里,不断地团,不断地团,当一个底下有洞、上面有尖的圆锥体出现的时候,窝头就做好了。这就是“建构窝头”的过程。

同理,问题也要建构,在文章的引言部分必须阐释出这个问题研究的必要性、实践价值、理论意义。或许是前人的研究的盲点和空白;或许是前人虽有研究,但过分偏重了什么问题,而忽视了当下你所研究的问题;或许是前人虽有研究,但是方法陈旧,缺失新的研究方法;或是前人虽有研究,但视角单一,没能综合各个方面,做到整体性的研究;等等。总之研究者必须阐述出其在该问题的研究上的超越前人的优势和特殊性。从这一点讲,一篇成熟的论文必须要有文献综述,如前所述,学术研究的要素之一的“背景理论”就是要在文献综述中展现的。

其三,“装修房子”是说论文写作需要像装修房子那样按照一定的逻辑处理材料。论文写作好比装修房子,装修之前要备料,各种装修材料按照美观和实用的逻辑放在合适的位置,你所装修的房子才是成功的。如果你的房子装修完后,剩了很多材料,这说明你没把该用的材料用进去,设计简单化了,质量降低了。如果你将材料不按生活的逻辑运用,材料虽然用的不少,但表现不出应有的美感,你的装修也是不成功的。

同理,论文的撰写就是一个按照一定的逻辑主线编排材料的过程。通过材料把文章的中心思想展示出来,把所要解决的问题呈现出来,材料运用得恰到好处,材料与结论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尽可能多地将材料运用进去,而且不重复、不啰嗦,那么这样的论证才可能是深入的。

其四,“老牛反刍”是说写论文要像老牛反刍那样收集和消化材料。撰写论文需要先收集资料,而收集资料好比老牛吃草。老牛先将各种草都收集到一个大胃中,等到有时间了再通过反刍的方式细细咀嚼,慢慢消化吸收。写文章的逻辑也大致如此。只要与文章有关的材料都可以先囊括其中,不必过于挑剔,然后一点点地看看,阅读的过程是筛选的过程。一次一次阅读,一次次筛选,最后剩下的资料是与主题最相关的资料,按照一个逻辑,在一个中心思想下把这些材料组合起来,文章便成型了。

由此言之,论文写作是一个先分散、后凝缩、再分散、再收缩的过程。通过大量的阅读后产生某种想法或火花,也就是问题意识,然后围绕着这一问题意识广泛地收集资料,尽量把与之相关的资料都收集到,然后对资料进行阅读,阅读的过程既是一个凝练主题的过程,同时又是一个不断对资料筛选取舍的过程,不断阅读资料后,把有用的资料按照你的问题线索通过生活和学术的逻辑将这些资料利用起来,通过这些资料支撑起文章的思想。

“五个方向”

“五个方向”是指当下中国的法学学术研究日益呈现出“微观化”“实证化”“精细化”“规范化”“中国化”五个特征,即五个发展方向。

所谓微观化,即从一个小问题出发,以点带面,阐释出背后法律整体性、全局性的问题。

所谓精细化,对问题分析愈加细腻化、深入化,拒绝宏大叙事。

所谓实证化,对问题的分析越来强调文献材料或实证材料的运用,拒绝空谈。

所谓规范化,即学术研究越来越强调方法论的应用,越来越强调按套路出牌,避免“乱打”。

所谓中国化,即越来越强调对中国当下问题解决和回应。

尽管中国法理学日趋微观化、精细化、实证化、规范化、中国化,但我们依然要强调:

越是要研究中国,就越要关注西方。因为中国是针对西方而言,中国的特殊性和价值只有在与西方对比的意义上才能凸显出来,因此没有西方也就没有中国。

越是要实证研究,就越要有理论积累。没有实证的理论是空洞的,但是没有理论的实证则是盲动的。实证性的学术研究绝不是仅停留在调研报告的层面,而是要从实证中总结、抽象出来,进行理论升华。

越是要“微观化”,就越需要大的视野。微观化只是出发点,最后的学术目的应该是升华到一般法理学的层面。欲如此就需要有大的理论视野。

越是要强调方法,就越不能拒绝思想和丢掉问题意识。当下中国的法学研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日趋成熟,典型的标志就是方法论的使用开始得到普及,于是,规范分析法学、法社会学、法教义学、法经济学等等学术派别也初见端倪。方法对于学术研究规范化至关重要,但是依然需要提醒的是,方法仅是达致“靶子”的工具和展示“灵魂”的方式而已,我们不能为了方法而方法,不能重犯“见形不见意”“见荃不见鱼”的错误。

越是要进行细致的逻辑分析,就越不能脱离中国的具体实践。学术研究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所面对的是语言,并不是真正的生活本身,换言之,是承载着生活世界的语言。学术所解决的问题,不是生活中的真正的“problem”,而是由语言所写就得“question”。既然如此,学术研究所遇到的中心问题是逻辑问题。因此,学术论文的最为重要的评价标准就是逻辑。但是,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语言不是空洞的,而是要承载着生活世界的,因而我们的研究就不能仅仅停留在不顾生活实践而作“经院哲学”般的空洞的逻辑推演。因此,强调逻辑的学术研究仍然需要面向具体人的生活。

法之理在法外,法之理在生活。法律的道理表现为法律的规定应该符合生活的逻辑。研究法律的人只有深入到生活中才能找到这样的理。正因为法调整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是为解决现实人的纠纷而产生和存在的,是维护现实社会秩序所必需的,因此法必然是实践层面的,生活层面的。孔子说:“道不远人”, 生活是法学研究的不竭的源泉,法理学只有回归到生活的层面,它才具有生命力。“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只有“亲民”,才能达致“至善”,才能通晓“大学之道”。

有的学者常常为找不到可研究的问题而苦恼,我们常常陷入到一个“在经验领域没问题,在超经验领域想问题”的误区中。其实,中国是一个问题资源最丰富的国家,特别当下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中西文化的交融、新旧文化的冲突,人们生活方式的变迁,城市化、老龄化、网络化、国际化等等现象突显,这直接导致了社会问题多发。从某种程度上讲,这给法理学人提供了许多机遇和素材。这些素材就在我们的生活中、实践中。只要你能弯下腰,躬下身,肯于到生活中去寻找,总会找到有意义的问题。既然是研究中国的法理学,是中国人所研究的法理学,那么这样的法理学,就应该要接近中国人活生生的生活,研究中国社会特有的问题,回应当下中国急需解决的问题,而不应该把法理学束之高阁,让它曲高和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