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自考报考简章
重要提示:我区自考采用网络化管理,报名报考、成绩查询、实践课考核(包括论文答辩)申请、转考申请、免考申请和毕业申请等都通过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的自考平台(网址:https://www.nm.zsks.cn)办理,申请办理的时间、条件、方式也都会在此平台发布公告、通知,希望考生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及“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
另外手机讯息也是考生获得自考信息的重要途径,考生要如实填写自己的手机号,如有变更及时上网修改
一、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自考的报考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考,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
参加自考专升本专业的考生,申请毕业时须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审核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学历认证报告》
二、接收新生报考专业
专科专业:汉语言文学
专升本专业:汉语言文学、会计学、财务管理、机械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学前教育、法学
各专业计划(见附件1)课程设置详见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自考平台“开考专业查询”
三、考试课程和时间、地点安排
2021年10月理论课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17日,各专业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详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考平台“报考课程查询”
本次考试地点为“呼和浩特市”
四、报名报考时间和方式
报名报考时间:9月13日9:00至9月17日17:00
报名报考流程如下:
首次报名参加自考的考生,须在报名报考时间段内(9月13日9:00至9月17日17:00)首先进行网上注册,然后到所在旗县区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才能网上选择自己要参加考试的课程并缴费
如未能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缴费,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
网上报考缴费,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五、2016年以前的在籍考生(老考生)报考及毕业申请有关政策规定
2016年以前的在籍考生(老考生),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和学分有效,仍旧执行2021年之前的专业计划,但不再安排专业课程考试
截止到2022年下半年,继续安排这些专业的毕业审核,按新专业名称颁发毕业证书
尚未获得毕业证书的老考生在截止申请毕业之前,可按下述办法选择报考课程:
1、可选择目前开考课程中名称和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进行考试
2、所报考专业尚有三门以下(含三门)专业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选择同层次相近专业的专业理论课或我区设定的“内蒙古自考通用课程目录”(见附件2)中的课程参加考试,按照“一门顶替一门”的原则,取得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门数即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
3、所报考专业尚有三门以上专业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转入现开考专业参加考试,达到转入专业计划规定的合格课程及课程门数后,按照转入专业申请毕业
毕业论文及实践环节考核也需按新专业要求进行
4、考生也可选择将我区合格课程成绩(免考、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论文成绩除外)办理转出,到其它省份继续报名考试
六、实践环节考核、转考、免考及毕业申请、信息更正申请
我区自考实践环节考核(包括论文答辩)、跨省转考、课程免考及考生身份信息更正、毕业申请等各项工作均采取考生在规定时间网上申请办理模式,时间是相对固定的,每年办理两次,实践环节考核(包括论文答辩)、跨省转考、课程免考预计工作时间段为:上半年3月初;下半年9初,毕业申请、考生身份信息更正预计工作时间段为:上半年5月中旬;下半年11月中旬,准确办理时间将会在此时段前发布公告,以公告时间为准
1、实践环节考核(包括论文答辩)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考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报名报考系统”, 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实践课程报考,如未能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
网上缴费仅为实践课程报名费,实践课程考核费用,考核前主考学校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核收,考生网上考核申请成功后要主动与主考院校联系,确定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情况,及时参加考核(联系方式见自考网上服务平台“主考院校联系方式”)
网上报考实践课的报名缴费,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考生参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的条件,按照主考院校要求进行
2、转考申请
①申请转出到其他省市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考网上服务平台“报名报考系统”选择“省外转考”,按照提示流程进行转出省市、转出课程选择并缴费,考生要按照转入地省市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查询确认自己的考籍信息
注意:考生应当在转入目的地省市自考考籍注册并取得一门以上合格课程成绩方可办理转考;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区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②外省考生转入
考生在我区建立自考考籍并取得一门以上合格课程成绩后,方可把外省市合格课程成绩(不包括实践环节考核成绩、论文答辩成绩及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转入我区,转入考生应当按我区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规定按照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转入考生应当在我区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区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考生可在转考手续办理一个月后登陆我区自考网上服务平台进行转入信息的查询和确认
3、免考申请报名
考生要认真阅读《内蒙古自考课程免考实施细则》,对照检查自己是否符合免考条件
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考网上服务平台“报名报考系统”选择“免考申请”,填写所要免考课程及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缴费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递交免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课程免考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4、毕业申请报名
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考网上服务平台“报名报考系统”选择“毕业申请”,考生本人必须亲自检查自己的考籍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按照网上流程办理申请并缴费,然后打印《毕业审核表》本人签字后交所在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在学信网(http://www. chsi.com.cn/)查询并打印的专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自递交申请材料之日起6个月
2002年(含2002年)以前毕业的专科毕业生及军队院校毕业生,若在学信网查询不到相关学历信息,应提供《中国学历认证报告》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毕业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申请毕业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5、在籍考生信息更正
考生应在申请毕业前,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如发现有误,应在网上办理毕业申请期间向所在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考生更正信息申请表》,承诺对所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字,同时提交更正信息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更正身份信息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成份等信息如有变更的,依据《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要求,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通过毕业审核、学历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信息一律不得变更
考生应对更正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00015)英语(二)”课程的顶替
考生如果不参加本科专业计划中的“(00015)英语(二)”课程考试,可以在我区公布的规定课程中选择3科考试进行顶替(见附件3)
七、考试规定
从考前14天起(10月2日起),考生进行体温测量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并如实填写《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考前一周(10月11日起)考生自行登陆自考网上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于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八、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考生按公告时间登陆自考网上服务平台中的成绩查询进行考试分数查询
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疑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后规定时间内,网上申请分数复核并查询复核结果
九、报名费用
理论课考试报名费45元/科;实践环节考核报名费30元/科;课程免考审定费45元/科;外省转考审核费10元/科;毕业生审定费75元/生
附件1:内蒙古自考报考专业目录
附件2:内蒙古自考通用课程目录
附件3:内蒙古自考顶替“英语”课程目录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附件1:
内蒙古自考报考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及名称
主考院校
学历层次
学分
课程门数
原专业代码及名称
1
120203K会计学
内蒙古农业大学
本科
70
14
020204会计(本科)
2
030101K法学
内蒙古大学
本科
70
15
030106法律(本科)
3
080204机械电子工程
内蒙古工业大学
本科
70
13
080307机电一体化工程(本科)
4
040106学前教育
内蒙古师范大学
本科
70
13
5
050101汉语言文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本科
73
13
050105汉语言文学(本科)
6
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内蒙古大学
本科
70
14
080702计算机及应用(本科)
7
080903网络工程
内蒙古大学
本科
70
14
080709计算机网络(本科)
8
120204财务管理
内蒙古财经大学
本科
70
14
9
970201汉语言文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专科
68-73
12
050114汉语言文学(专科)
附件2:
内蒙古自考通用课程目录
序号
课程名称
代码
学分
教材
主编
出版社
版次
1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09
6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张雷声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6年版
2
00024
4
普通逻辑
杜国平
出版社
2010年版
3
心理学
00031
4
心理学自考大纲
张厚粲
出版社
2015年版
4
应用文写作
02126
4
应用文写作
火玥人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
5
管理学原理
00054
6
管理学原理
白瑷峥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4年版
6
大学语文
04729
4
大学语文
徐中玉、陶型传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8年版
7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18
4
计算机应用基础
赵守香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5年版
附件3:
内蒙古自考顶替“英语”课程目录
序号
课程名称
代码
教材
主编
出版社
1
自然科学基础(二)
00822
自然科学基础
张民生
出版社
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
07673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
杨干忠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
公民道德与修养
05830
新伦理学教程
魏英敏
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二版)
4
应用文写作
02126
应用文写作
火玥人
北京大学出版社
5
计算机文化基础
05829
大学计算机应用基础
高光来
清华大学出版社(1-5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