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暴雷频发 上亿人如何安度晚年:养老机构疫情三年爆雷无数,谁该为老人晚年生活负责?
近年来,一些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在养老服务领域实施非法集资,严重侵害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而那些形形色色的陷阱和套路让人防不胜防,虽然我们可能正年轻,但也不要觉得他们的老年生活与我们无关,毕竟人终将老去,他们的老无所依,或许就是我们的未来。
频频爆雷的养老机构
进入新世纪后,人口老龄化速度持续加快,截至2021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67亿,占总人口的18.9%;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亿以上,占总人口的14.2%。国人的养老需求凸显。
2011-2013年,在老年人口突破两亿之际,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与养老服务产业有关的政策与文件,包括《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
政策层面的关注和推动,以及资本的相应,各路玩家涌入,养老产业雏形初显,而随着突如起来的疫情导致的经济下行,养老行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养老院暴雷集事件就集中于疫情三年。2020年湖南省内十余家养老院接连暴雷,此后事态蔓延广东、浙江、四川等多地。最近的一次,是在今年9月,湖北鄂州数百名老人被当地最大的石竹生态颐养院的宣传吸引,投入万元计的床位预定金,期待着入住前的“返利”和入住后的“折扣”,但他们再也没有拿回预定金。
截至2021年,全国总计发生逾6000起养老院非法集资案。以“养老院”和“非法集资”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共有427篇文书,其中2020年裁判的数目最多,为116份。
有媒体在2021年曾梳理了近百份与养老公寓相关诈骗案件的刑事一审判决书,发现这类案件存在受害者多、时间跨度较长的特点,案件平均受害人数为771人,平均时间跨度约两年半,并且部分受害人会受到长期多次诈骗,这类案件往往涉案金额巨大。
其中发生在江西的一起案件,受害人数甚至高达7883人,吸收存款近十亿。
爆雷的养老领域存在的套路
2021年5月,全国老龄办、公安部、民政部、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提出,一些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老年人资金,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主要表现形式有下面几种:
一是以提供“养老服务”的名义吸收资金,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招揽会员,或者承诺还本付息,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等;
二是以投资“养老项目”的名义吸收资金,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三是以销售“养老公寓”的名义吸收资金;
四是以销售“老年产品”的名义吸收资金。
斩断伸向老人的黑手
面对形形色色的针对老年群体的非法集资犯罪,只有法律的严惩才会挽回或减轻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那些不断伸向老人的罪恶黑手主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种罪名,可按情节数罪并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根据得一策可检索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相关处罚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