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实验小学: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2021年招生公告
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
2021年招生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延续2019年7月已公示公告的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招生原则,现将我校2021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学区范围
2013年以来上级有关部门为我校划分的学区范围。
△以往招生范围图,仅供参考
二、年龄要求
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含)年满六周岁具备接受普通义务教育能力且尚未注册过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三、户籍和房产要求
(一)本市丹阳辖区户籍(开发区公安分局丹阳派出所或车站派出所)。
(二)学区内产权完全属于儿童直接监护人或儿童本人的成套住宅。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网上申报。请入学儿童监护人登录“爱山东”APP—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实名认证后按要求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请8月9日查看“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08:30—8月14日18:00。
审核时间:2021年8月10日09:00—8月15日18:00。
录取时间:2021年8月16日09:00—8月18日18:00。
查询时间:2021年8月17日09:00—8月19日18:00。
请在8月14日18:00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
(三)注意事项:
网上申报必须确保所填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1.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2.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3.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禁到学校门口聚集,招生期间不接受面询,如有疑问可查看招生平台回复留言或电话咨询(0530-3133692)
4.入学通知书领取时间:请及时关注报名平台或“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
五、报名上传材料
(一)基本信息(此项仅上传预防接种信息)
儿童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或本,封面及接种记录。
(二)户籍信息
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含孩子姓名),户主页,儿童页,父母页。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能证明直接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盖章等文字清晰)。
(三)房产信息(按以下相对应类型上传)
1.一手房
学区内产权完全属于儿童直接监护人或儿童本人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成套住宅(含学区内原拆迁回迁安置户)。
需上传证件:房产证件原件(产权人、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文字清晰)。原拆迁回迁安置的还需上传“拆迁协议”原件。
2.拆迁安置房产
学区内原址安置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城区无其它有证房产)的拆迁户,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
需上传证件:拆迁安置协议原件(信息和章需完整清晰)。
3.二手房
需原产权人无子女在本校就读、新房产所有人户籍迁入现址。房产为直系亲属间继承或赠与的(需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按一手房办理。
需上传证件:房产证件原件(产权人、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文字清晰)。凡二手房房产证登记日期在2015年8月31日以后的,学校将通过查询相关房产交易档案判定原产权人是否有子女在本校就读。
4.购房合同
已网签购房合同且实际入住(城区内有其它有证房产的应到相应片区入学)。
需上传证件: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近三个月水费、电费或物业费发票等实际入住材料原件(盖章等文字清晰)。
5.祖辈房产
依托祖辈(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需儿童直接监护人在市区内确无房产,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应一直与祖辈在一起,并长期一起居住。
需上传证件:房产证件原件(产权人、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文字清晰),儿童父母的无房证明。户籍相关资料需上传齐全,能证明属三代共同居住生活。
注:上述房产类型顺序为我校分批次依次录取的主要依据。
(四)监护人信息
需上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图像、文字清晰)。
六、特别说明
(一)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符合学区内房产或户籍的优抚对象人员按现行相关政策(需在平台上传所依据优惠政策的相关证件材料)优先保障入学。
(二)入学新生注册市开发区学籍,将来对口升入开发区相应初中学校。
学校咨询电话:0530-3133692
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