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论文:6本法哲学名著
分享法哲学名著译丛(已出6种)
1.《法哲学入门》
[德]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 著
雷磊 译
拉德布鲁赫晚年法哲学思想的最后集中体现
初学者窥探法哲学之门的引导
篇幅较短,纲要式风格
省略了长篇累牍的论证
本书是拉德布鲁赫在二战后的唯一一本专著,也是其生前最后一本法哲学论著,由其在海德堡大学任教时的法哲学课程记录稿修订而成。如果说出版于1932年的《法哲学》依然浸透着浓厚的实证主义与相对主义色彩的话,那么到了《法哲学入门》中,以正义和人权为核心的自然法倾向则占据了上风。由此所引发的一段“学术公案”,也即他的法哲学是否发生了根本转向至今依然争论不休。
无论如何,这本出版于1948年的小册子是其一生法哲学思考的盖棺定论之作,论域涵盖了法律科学的诸分支、法理念、法的概念与效力、法与其他文化形式(社会规范)的关系、主要法律传统、法的分类、法律科学的新思潮、法的历史哲学、法美学以及当代法哲学的重要问题。考虑到书中一些未能尽展之处,中译本除了《法哲学入门》的正文外,另增加了一个“附录”,收入了拉德布鲁赫于1934-1948年间发表的六篇重要论文。
作者简介:
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Gustav Radbruch,1878-1949),二十世纪德国最负盛名的法哲学家、刑法学家、社会民主主义者。一生著述甚丰,代表性著作有:《法学导论》《法哲学纲要》《法哲学》《社会主义文化论》《英国法的精神》《犯罪史》等。
译者简介:
雷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哲学与法学方法论。
2.《法哲学导论》
[美]罗斯科·庞德 著
于柏华 译
精炼概括庞德的法哲学思想
庞德曾任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
二十世纪“社会学法学”的奠基人之一
本书原为庞德在1922年的一篇演讲稿,基于宏大的历史社会视野、以雄辩的语言极为精炼地概括了庞德的法哲学思想。本书的特色有三:
其一,本书是法哲学的历史性研究。侧重于法哲学总体及其主要论题(法律的目的、法律的应用、责任、财产、契约)的历史演变过程;
其二,本书是法哲学的社会学(社会理论)研究。偏重法哲学思想的社会基础,以社会变迁为出发点解释法哲学思想的历史演进。
其三,本书是法哲学的社会功效式研究。以社会功效作为评判法律的基本准则,立足于当代社会的基本特征的社会功效最大化,为法哲学诸多争议性议题提供了答案。
作者简介:
罗斯科•庞德(Roscoe Pound,1870-1964),美国著名法学家、教育家、哲学家,曾任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二十世纪“社会学法学”的奠基人之一,其学说对当代法学理论有深远影响。代表性著作有:《社会学法学的范围和目的》《法律史解释》《法律与道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理学》等。
译者简介:
于柏华,法学博士,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权利理论和法哲学。
[德]卡尔·乔基姆·弗里德里希 著
张超 译
只有透过把握所有不同类别的经验
一种完整的法哲学才能得以发展
从这一经验哲学的立场出发
探讨历史视域下的法哲学
当代著名政治理论家、法哲学家卡尔•乔基姆•弗里德里希在本书中从经验哲学的立场出发,将思想原创性视为相对客观的选择标准,为我们逐次打开了一幅从古希伯来、古希腊和古罗马开始一直延伸至20世纪自然法在欧洲和美国复兴的法哲学画卷。在历史对话的基础上,作者力图阐明在当代处于前沿的某些特定的法哲学问题,其中包括正义、平等、权威、秩序等经典议题,也着重探讨了作为国内法律体系基础的宪法之意义,以及一种世界宪法秩序的可能框架。
作者简介:
卡尔·乔基姆·弗里德里希(1901-1984),政治理论家和法哲学家,曾任职于哈佛大学、海德堡大学、杜克大学和曼彻斯特大学,是二战后很有影响力的重要学者。其一生共有著作40多部,论文200余篇。
4.《宪法与实在宪法》
[德]鲁道夫·斯门德 著
曾韬 译
了解鲁道夫·斯门德思想最好的著作
如果说德国国家法学的风骨起于耶利内克
那么其气韵必源自斯门德
魏玛时代是德国国家法学最具创造力的时代,本书所阐发的宪法整合理论是其间最具原创性的国家法理论之一。在克服宪法规范和政治现实之间的对立性这一德国国家法学的根本问题上,作者直截了当地强调国家理论、宪法理论和实在宪法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使政治现实成为宪法规范的意义背景、宪法规范成为政治现实的构成性要素,并由之沟通二者的关系。职是之故,本书是一部既在基础理论层面提供统一的立场,也在众多具体问题上一以贯之地践行自身根本立场的著作。
作者简介:
鲁道夫•斯门德,德国著名国家法学家,执教于柏林大学等著名高校,“二战”后曾任哥廷根大学校长和哥廷根科学院主席。其所创宪法的整合理论对于德国国家法学和德国宪法裁判实践具有重大影响,有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家神”“柱石圣人”之誉。
译者简介:
曾韬,执教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理论、宪法教义学。
5.《社会正义下的宪法》
[意]安东尼奥·罗斯米尼 著
韦洪发 译
有产者的财产如何保护?
无产者的权利如何实现?
立法者的资格如何确立?
民主立法与私产保护两者之间如何平衡?
权力制约与平衡的本质是什么?
本书以其冷静乃至冷峻的思考
对这些问题做出了极富启发的回答
怎样保护财产、如何平衡权力(权利),做到这两点,才能称得上是一部具有社会正义性的宪法。
以追求私利的理性人为逻辑起点,本书主张利益的驱动是最为可靠的动力,对社会正义的思考和追寻也不例外。罗斯米尼对社会正义的探讨不是源自某种抽象的原则,也没有诉诸神权和教权,而是以条分缕析的方法,对基于财产的立法权进行了不厌其烦的计算,这构成了他所设计的宪法文本最为重要的底色。
本书是意大利著名神学家、哲学家安东尼奥·罗斯米尼在思考了法国成文宪法的功过是非后,以此为背景撰写的一部法哲学著作。他在书中深入分析了如何真正做到规避法国式宪法的缺陷,并为意大利共和国构建了其理想中的宪法模式。罗斯米尼不仅亲自起草了宪法内容,还就该宪法所依据的基本原则进行了阐释,而且将其草拟的宪法共计九十二条进行了逐条地剖析,为读者展现了他深刻的哲学和法学的思考过程。
作者简介:
安东尼奥·罗斯米尼,意大利著名天主教思想家、哲学家、牧师、神学和教会法博士、自然法学家。他与几任教皇过从甚密,曾任教皇国首相,自创天主教分支慈善会。因展现出超前思维和批判反思逻辑,他的作品被教会长期查禁,直到辞世前才告解禁。教会的查禁及语言翻译等因素严重影响了罗斯米尼思想的传播,使他成为被严重低估的思想家。除本书外,罗斯米尼另著有《政治哲学》《伦理学原理》《法权哲学》等。
译者简介:
韦洪发,法学博士,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哲学和思想政治教育。
6.《法学论文集》
[美]霍姆斯 著
姚远 译
英国著名政治思想家哈罗德•拉斯基亲自编选
已近杖朝之年的霍姆斯亲自审定
展现出霍姆斯中晚年的思想精华
《法学论文集》一书的英文版于1920年出版,其中的《法律之道》堪称美国法律史上引证率最高、汉译本最多的文章之一。
本书是美国法学界灵魂人物霍姆斯生前审阅出版的唯一论文集,由著名政治思想家拉斯基亲自编选,所收文章发表时间的跨度超过三十年,展现出霍姆斯中晚年的思想精华。译者在附录中不仅译出了霍姆斯最早提出“法律预测论”的相关书评及其单独发表的《<普通法>第12讲》而且还收录了格雷、布兰代斯、杜威、庞德、卢埃林、康特洛维茨等人的相关论文,以便读者充分领略霍姆斯那一代学者开启的思想转向,以及这种思想转向在后辈学人中衍生出的各种变化。
作者简介:
霍姆斯(1841- 1935 ),美国最负盛名的法学家之一,实用主义哲学共同创始人,曾担任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长达三十年,世称“伟大的异议者”。他所提出的“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这项经典命题,成为杜威、庞德、卡多佐、卢埃林、弗兰克、波斯纳、吴经熊等人法律思想的重要灵感来源。
译者简介:
姚远,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副教授,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