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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攀枝花学院第一批定点考核招聘事业编制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0〕479号)《攀枝花学院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攀学院〔2018〕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学校2023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14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攀枝花学院是教育部布点在川西南、滇西北唯一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法、经、管、医、艺、农9个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公办普通本科院校,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坐落于著名的钒钛之都、阳光花城、康养胜地、全国唯一以花命名的城市——攀枝花市市区。

近年来,学校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绿化模范先进单位”“四川省优秀文明校园”“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示范科研单位”“四川省人才开发先进单位”“四川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四川省兴川战略人才强省示范基地”“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四川省知识产权优势培养单位”。
学校正努力以“自律攀大人”立德树人过程一流助推“攀豆儿”综合素质增量一流。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职辅导员10名、专职思政理论课教师4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考生须为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且同时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考生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没有中国大陆以外户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自律精神较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回避相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或存在言行不一、参加宗教迷信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行为的;

2.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等问题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8.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考核时间

1.本次定点考核招聘采用考点现场报名方式。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及资格验证。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当场发放准考证。
凡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的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按通知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报名及综合考核安排详见附件2。

3.报名材料:

考生提交报名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或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如下:

(1)《攀枝花学院2023年第一批定点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附件3,含近期免冠二寸彩照);原始文档格式不可更改;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中共党员证明(附件4);

(5)学生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

(6)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二)心理健康测评

考生现场报名且通过资格验证后进行心理健康测评。
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且严格保密。
不参加心理健康测评的,视为主动放弃考核招聘资格。

(三)综合考核(笔试、试讲和答辩)

1.笔试

(1)笔试内容:

专职思政理论课教师岗笔试内容: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知识、公文写作等。
专职辅导员岗笔试内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育人相关理论与政策、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及公文写作等。

(2)笔试试卷包括纸考试卷I(公文写作+岗位知识)和机考试卷II(岗位知识)两部分。
笔试试卷由命题组提前命题,人事处负责组织。
试卷密封并加盖人事处公章,由人事处负责保管。

(3)笔试时间原则上为现场报名的当天下午。
如有调整,以调整后的时间为准。
笔试时间共2小时,其中机考部分须由考生自行准备电脑进行答题。

(4)笔试结束后,定点考核招聘工作组对笔试试卷进行评阅。
试卷评阅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
阅卷教师须在自己评阅的试卷(试题)上签名和涂改处签名。
评阅试卷一律使用红色签字笔进行。

(5)试卷成绩复核应抽取不低于试卷总量10%的试卷,对是否存在漏阅、计分统分是否准确进行检查。
对复核发现的问题报告人事处,并及时进行纠正。

(6)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试卷I成绩+50%´试卷II成绩。
其中,试卷I和试卷II满分均为100分。

(7)笔试试卷命题、印制、监考、阅卷及成绩复核等过程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制度规定,纪委机关全程参与监督。

2.试讲和答辩

(1)按照“先试讲、后答辩”的形式进行,时间为每人15-20分钟以内。

(2)试讲考核内容:

专职思政理论课教师岗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等。
专职辅导员岗重点考核报考人员从事学生教育管理的基本素质能力,结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行理论宣讲和案例分析。

(3)答辩考核内容:

答辩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师德师风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教学技能、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面试提纲由定点考核招聘工作组协商确定。

(4)试讲和答辩时间原则上为现场报名的第二天,如有调整,以调整后的时间为准,评委由定点考核招聘工作组成员担任。

(5)试讲和答辩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其中,答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3.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1)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

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满分200分。
其中,答辩成绩低于7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专职辅导员岗

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答辩成绩,满分200分。
其中,答辩成绩低于7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成绩公示和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1.人事处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如出现综合考核成绩同分者,按答辩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综合考核成绩(含笔试成绩、试讲成绩、答辩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人事处在定点学校考核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攀枝花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

3.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攀枝花学院签订就业协议,逾期没有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由人事处负责通知落实。

2.考察工作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0〕479号)、《攀枝花学院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攀学院〔2018〕13号)执行。

(六)拟聘人员名单公示

人事处依据体检和考察结果汇总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学校会议研究审批,拟聘人员名单在攀枝花学院官网和攀西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七)签约聘用

对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由人事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拟聘用手续。

(八)咨询电话:

攀枝花学院人事处:0812-3370687 沈老师,现场联系人:吴老师 18846189723,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其他说明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定于2022年11月24日-25日在东北师范大学举行的攀枝花学院2022年第二批定点考核招聘事业编制硕士研究生宣讲会及综合考核工作暂停举办的公告,现正式取消,具体招聘事宜以本公告为准。

攀枝花学院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攀枝花学院2023年第一批定点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docx

附件2:现场报名及综合考核具体安排.docx

附件3:攀枝花学院2023年第一批定点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docx

附件4:中共党员证明(模板).docx

附件5:学生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