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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考试考生须知

根据教育部安排,2022年上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考试迁移工作将于3月1日至3月30日期间进行,现将考生须知公布如下。

一、我省考生将报考文件转出外省(市、区)

(一)转出条件

按照转学考试手续要求,转学考试应当办理转出手续,符合下列转出条件的,可以申请转出:

1 .考生调入我省也已取得一门以上统考课程合格成绩,调入省籍后,方可提出调入考试申请

2 .考生在一次跳槽活动期间只能申请一次,只能申请转出一个省(市、区)

3 .考生在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延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4 .获得某专业所有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获得毕业证书的考生成绩不能转出。转出的课程不能重复转出

5 .免试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实践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毕业论文成绩不可转出

6 .考生办理转学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迁出

(二)转出处理时间

3月1日1~10日内,考生申请期限为3月1日~ 6日,逾期未申请的本次不再受理

(三)转出手续流程

1 .我省在校考生要求转入外省(市、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应当办理转出手续

2 .考生本人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网址http://zk.ynzs.cn/)进行申请,具体操作可从首页下载《考生使用手册》查看; 也可在云南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 )“省教育厅自考考生免试课程、跨省迁移课程确认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迁移确认”模块申请

参加考试的考生需要注意。 登录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后,需要完成身份认证,在线填写并下载《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申请表》,考生本人确认无误后打印并亲笔签名扫描或拍照上传

3 .我省将在3月1~10日期间进行审核处理。 我省转出处理成功后,不再单独通知。 考生请在3月11日以后,自行到转入地的自考管理部门进行转入确认。 各调入省办理时限和要求不一,请及时关注联系方式调入省级自考管理部门

二、外省(市、区)考生将报考文件调入我省

(一)调入条件

外省(市、区)转来的考生应当按照我省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来的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的交换关系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下列转来条件的可以申请转来:

1 .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一个或一个以上统考合格成绩方可转入我省

2 .考生在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延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

3 .取得某专业所有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不得转入

4 .免试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 实践考核成绩不能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能转入

5 .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专业课5门以上、本科4门以上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请毕业手续

(二)过渡到办理时间

3月1日1~30日,逾期未申请的这次将不再受理

(三)办理流程

1 .符合转入条件的考生须先行到外省办理转出手续

2 .参加转学考试的考生须在3月15日前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 URL3358ZK.ynzs.cn/)完成身份认证并领取成绩。 否则,转学考试成绩无需具体操作即可从官网下载《考生使用手册》查看

3 .符合云南省转入条件的考生成绩经省招生考试院在3月1~30日内成功转入后,考生可在4月1日后查询转入成绩。 网站: http://zk.ynzs.cn

三.参加考试说明

1 .考生在考试期间,请确保通讯畅通。 在规定日期内,因故未及时履行参加考试手续的,可以本人自愿放弃参加考试。 另外,如果需要废除其考试信息并办理复试手续,则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需要再次履行考试手续

2 .考生提供的复试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被查出伪造、涂改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复试、毕业证明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跳槽咨询电话: 0871-65153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