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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工作通知

为做好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面向社会考试的专业实践环节考试(考核)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实践环节考核应通过本课程相关理论考试后方可报名考试,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应通过所有课程后方可报名
二.工作安排和报名方式
在线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16日9时至12月28日晚16时(周六、周日不休息) 12月28日晚16时,网报系统自动关闭,逾期不再重新申报
主考学校报考资格审核时间: 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30日
主考学校于2022年1月7日前,通过系统上报本次审核时间,考生可及时查询
报名采用考生网上申报方式进行
申请地址: https://ZK ADM.jleea.com.cn/zksjhj /
三.申请方法
登陆报名网站,进入“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系统”在线申报页面。 完成信息填写和提交的报名信息,由申请的主考学校审核。 考生必须关注考核结果。 审核通过后,本次网上报名实践性环节的报名后续事项应当按照申请的主考学校详细安排实施网上申报系统,只负责考生报名信息的收集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的最终结果和具体缴费、审查事项由主考试学校负责
网上申报时,考生应选择报考专业、专业方向、报考课程,填写考生本人联系电话,认真核对准确无误
四.严格制定和执行审查实施细则
主考学校按照《吉林省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实施细则》,参照现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 2020 ) 3号),根据我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组织实施细则,各主考学校组织考生按时参加考试实施细则
六.报告考生考核成绩
各主查学校应在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报告工作。 各主考学校负责认真核对考生考核成绩并上报,确保无漏报、错报的考生考核成绩由主考学校负责解释,医院负责统一向社会公布
七.违规考生处理
实践环节考试(考核)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是自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遵守纪律、诚信考试,不服从考试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下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 涉嫌违纪的,由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协助当地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为配合抗疫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试点组试点防疫工作,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 (教育厅( 2020(8号) ),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通知(吉卫明电652000 )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