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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增值税普通发票真伪查询,一起来看看?

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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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北京国家税务局发票真伪查询系统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发票查询说明

一、查询北京国税开具发票,请登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 www.bjsat.gov.cn )主页,进入“发票查询”栏目查询。

二、通过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发票查询系统,可查询到的发票为《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发放并打印公司名称发票代替卷标、折价券、自由贸易市场)、《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

三、2015年12月1日发票查询系统增加2011年以后打印的北京增值税专用发票、北京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核查功能以及2013年以后打印的集贸市场代开票发票金额核查功能。

四、查询本系统尚未录入信息的发票时,查询系统显示“无此车票信息”。 如果查询结果为“税务师后台未收到该单据的行上传信息”,请在几天或下个月再次咨询。

五、从2012年3月开始,发票查询系统在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查询发票时增加了4个检查项目。 查询时请输入机器号码、出票日期、出票金额、税号。

六、无密码的旧版本普通发票,可通过拨打开票单位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征管科查询电话,通过核对开票单位与购票单位名称是否一致的方式进行非现场查询(即查询发票流程)。 查询普通发票流程时,请向发证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征管科提供发票代码、发票编号及发证机关名称。 发行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征管科核对后,告知发行机构和购票机构名称是否一致。

七、从事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价款的,收款人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付款人应当在确认收入时,即付款时向收款人取得发票。

八、特别提示:付款人收到发票后,应及时核对发票开具内容是否真实,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加盖的发票章用章是否与收件人相符。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拨打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电话: 12366

九、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集贸市场代开发票、汽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上种类的北京国税发票请在开票日后第二天咨询。 如果查询时显示“税后台未接收此发票的详细上传信息”,请在开票日期5天后再次查询。

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发票流向查询电话

单位

电话

单位

电话

东城

56090830

顺义

69461780

西城

66027664

昌平

69742668-1310

朝阳

84552396

燕山

69340077

丰台

63812331

开发区

87525086

石景山

88973216

西站

63345656

海淀

82573439、82520634

大兴

61218192

门头沟

69843477

平谷

51321026

房山

81389654

怀柔

69633695

通州

81527179

密云

89089199

延庆

69186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