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增值税普通发票真伪查询,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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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发票查询说明
一、查询北京国税开具发票,请登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 www.bjsat.gov.cn )主页,进入“发票查询”栏目查询。
二、通过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发票查询系统,可查询到的发票为《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发放并打印公司名称发票代替卷标、折价券、自由贸易市场)、《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
三、2015年12月1日发票查询系统增加2011年以后打印的北京增值税专用发票、北京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核查功能以及2013年以后打印的集贸市场代开票发票金额核查功能。
四、查询本系统尚未录入信息的发票时,查询系统显示“无此车票信息”。 如果查询结果为“税务师后台未收到该单据的行上传信息”,请在几天或下个月再次咨询。
五、从2012年3月开始,发票查询系统在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查询发票时增加了4个检查项目。 查询时请输入机器号码、出票日期、出票金额、税号。
六、无密码的旧版本普通发票,可通过拨打开票单位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征管科查询电话,通过核对开票单位与购票单位名称是否一致的方式进行非现场查询(即查询发票流程)。 查询普通发票流程时,请向发证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征管科提供发票代码、发票编号及发证机关名称。 发行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征管科核对后,告知发行机构和购票机构名称是否一致。
七、从事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价款的,收款人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付款人应当在确认收入时,即付款时向收款人取得发票。
八、特别提示:付款人收到发票后,应及时核对发票开具内容是否真实,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加盖的发票章用章是否与收件人相符。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拨打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电话: 12366
九、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集贸市场代开发票、汽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上种类的北京国税发票请在开票日后第二天咨询。 如果查询时显示“税后台未接收此发票的详细上传信息”,请在开票日期5天后再次查询。
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发票流向查询电话
单位 |
电话 |
单位 |
电话 |
东城 |
56090830 |
顺义 |
69461780 |
西城 |
66027664 |
昌平 |
69742668-1310 |
朝阳 |
84552396 |
燕山 |
69340077 |
丰台 |
63812331 |
开发区 |
87525086 |
石景山 |
88973216 |
西站 |
63345656 |
海淀 |
82573439、82520634 |
大兴 |
61218192 |
门头沟 |
69843477 |
平谷 |
51321026 |
房山 |
81389654 |
怀柔 |
69633695 |
通州 |
81527179 |
密云 |
89089199 |
延庆 |
69186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