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立情况公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编报2014年成人高等教育分省分专业招生计的通知》(粤教规函〔2014〕16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规函〔2017〕85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立情况公布如下:
一、继续保留26个依托单位设立校外教学点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编报2014年成人高等教育分省分专业招生计的通知》(粤教规函〔2014〕16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规函〔2017〕85号)和《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校成教〔2018〕10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对珠海市香洲区博实教育培训中心、广东海洋大学广州市海珠区科普教育培训中心教学点、广东海洋大学深圳市龙岗区真彩培训中心教学点等26个教学点进行检查与评估,这些教学点能够按照国家和学校要求组织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较为规范,且双方联合办学协议合作期未满,合作良好。我校将继续在26个依托单位设立校外教学点(见附件,1-26)。
二、5个教学点更换备案机构
由于机构合并、办学机构搬迁、更名等原因,广东海洋大学阳江市江城区国大教育培训中心教学点等5个教学单位向我校申请更换备案机构,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对拟更换备案机构单位的有效办学资格证、教学场地、设施及师资等进行办学资质进行审核,符合校外教学点设置要求,具备设立教学点的基本条件,并要求保证在校学生平稳过渡。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同意这5个单位更换备案机构设立为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见附件,27-31)。
三、新增3个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
梅州市梅江区宏泰教育有限公司、珠海市星浩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河源市源城区万博教育培训中心共3个教学单位向我校申请,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对拟合作单位进行办学资质初审,这些拟合作单位具有有效办学资格证、教学场地、设施及师资,有较好的教学管理队伍,符合校外教学点设置要求,具备设立教学点的基本条件。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规函〔2017〕85号)和《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校成教〔2018〕10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决定后,我校在这3个单位设立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见附件,32-34)。
四、撤销5个成人高等教育校外作教学点
惠州市科文成人教育培训学校、佛山市卓艺职业培训学院等5个教学点,已停止招生或机构撤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撤销这5个单位作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的资格,并停止成人高等教育合作办学。(见附件,35-39)
附件:2021年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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