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人事考试网:2016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通知,一起来看看!
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温人社办发〔2016〕1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局、市直和省部属在温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工作,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定于9月24日至25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如下:
9月24日
上午9时-11时建筑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5日
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0专业)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门专业,考生可根据各自工作选修其中一门专业。
二、考生报考事项。 考生只能在现在的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报考。 申请人将于7月24日到达
8月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 http://www.zjks.com )诚信报名。
(一)老考生(见报名表上说明)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止至8月15日。打印的“名单”为考生留下信息。
(二)新考生)包括外地转入我省的考生。 名单上说明的)名单。 网上报名和“报名表”打印完成后,还需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网上缴费通知书》。 再于8月1日至3日(上午8时3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按照单位或户籍属地原则,到所在各县(市、区)人力社会保障部门指定地点(附件一)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核。 审核时应当提交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名单、网上收费通知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和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同时,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的,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的部分科目免试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者符合相应学历和专业年限要求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于8月9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
各县(市、区)必须在2016年8月4日前,将报考条件评委合格的“报名表”等报考材料,通过特快专递寄送温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三)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于9月19日至2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温州市考点设在温州市区。
(四)报名人员填写信息时,应准确检查,重点防范错报级别、专业选修错误、照片发送错误、姓名和各种号码填写错误等,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表”。 如果发现填写信息有误,新考生可以重新登录修改,但必须重新打印“名单”,以最后一次打印为准。 老考生在点击“确认”前必须修改。 新考生提交审核材料后,老考生点击"确认"后,不得修改报考信息。
(五)以上“报考条件、考取证书条件、题型及答题要求、资费标准、报名程序及流程图、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网上发票、报考条件审核地址及联系电话”等报考具体事项,请参阅浙江人事考试网主页上的“考试文件”
三、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今年开始将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名称为“增报专业”。因此,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需要报增报专业的考生,报名时请在“级别”栏中选择“增报专业”,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四.组织考试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人员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领取《名单》并盖章,同时领取专业工作年限证书、身份证(军官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其中,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的,须审核户口本原件,对领取复印件1份的部分科目申请免试的考生,申请相应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或者相应学历和工作年限也须审核的增报专业最后在符合报考条件者的“在线账单”上盖章后返还考生。
如果“名单”只显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或者只显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审核人员应注意是否报告错误级别。 申请豁免或者增报的专家应当注意其是否符合相应条件。
五.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国家有关机关确认或划定分数线后公布。 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六、有关规定要求。 在网上报名、交费和报名资格审查时,由于报名者信息有误、欠费、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有误、虚假等原因,会受到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信息沟通、证件制作和使用等方面的影响如果只填写在线信息,未参加考试资格审查,或者未在网上支付费用,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申请。
各县(市、区)人社、居住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配合,认真做好各环节试点工作(具体规划见附件二)。 报考资格审查要严格审查报考材料,特别是加强考生属地化管理,防止有组织的跨地区集体考试作弊行为。 对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第12号令)和我省人事考试违纪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规定(浙人社发( 2014 ) 140号)处理,确保考试工作公平公正顺利实施
附件一:
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地址及联系电话
附件2:2016年度一级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扫描一级建造师二维码,获取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信息!
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专题
&; #039; textvalue=&; #039; 可以访问一级建筑师的手机版&; #039; se_prerender_url=&; #039; 完成&映射; #039; 可以访问一级建筑师的手机版
&; #039; href=&; #039;/book.wangxiao.cn/list/JZ AOS/0 _0_0. html & amp; #039; target=&; #039; _blank&; #039; se_prerender__}
2016年1级建筑师考试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