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展,根据国家、北京市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社会治理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石景山区决定于近期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聘岗位
社区服务站岗位、商务楼宇工作站岗位。
二、主要岗位职责
(一)社区服务站岗位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负责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在街道办事处和政府职能部门指导下做好本社区居民的各类公共服务和公益活动、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等工作;
4.负责本岗位相关的社区建设工作,完成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商务楼宇工作站岗位
1.指导楼宇内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协助做好党、团员的接待、咨询和管理等工作,办理党、团员组织关系接转;
2.协助楼宇内开展妇联工作,促进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3.协助楼宇工会、团组织开展活动,帮助解决企业员工在劳动用工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建立楼宇公共安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报告、协调处理安全隐患,协助相关部门预防和处置公共事件;
5.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公共服务资源,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提供服务;
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招聘名额
共计425人,其中社区服务站岗位302人,商务楼宇工作站岗位123人。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社区服务站岗位262人。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八宝山街道12人,老山街道10人,八角街道64人,古城街道73人,苹果园街道57人,金顶街街道22人,五里坨街道24人。
2.商务楼宇工作站岗位103人。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八宝山街道7人,鲁谷街道5人,老山街道4人,八角街道10人,古城街道40人,苹果园街道26人,金顶街街道3人,广宁街道3人,五里坨街道5人。
(二)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
1.社区服务站岗位20人。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八宝山街道2人,老山街道2人,八角街道4人,古城街道4人,苹果园街道4人,金顶街街道2人,五里坨街道2人。
2.商务楼宇工作站岗位20人。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八宝山街道3人,鲁谷街道1人,老山街道1人,八角街道3人,古城街道7人,苹果园街道4人,五里坨街道1人。
(三)面向随军家属公开招聘
社区服务站岗位10人。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八角街道2人,古城街道2人,苹果园街道4人,五里坨街道2人。
(四)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
社区服务站岗位10人。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八宝山街道1人,八角街道2人,古城街道3人,苹果园街道2人,金顶街街道1人,五里坨街道1人。
四、招聘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
2.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当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外地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入北京高校的不在招录范围内)。
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须在石景山区;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3月16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二)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
2.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当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
(1)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并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不包含定向生、委培生;
(2)2021年和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离校至报考期间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书》、未由用人单位缴纳过社会保险费,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书》、未由用人单位缴纳过社会保险费。
5.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外地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入北京高校的不在招录范围内)。
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须在石景山区;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3月16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三)面向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
2.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当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3月16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6.已办理无业随军进京手续,配偶所在部队驻石景山区,未领取自谋职业补助金。
(四)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
2.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当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4.具有石景山区户籍的退役士兵;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3月16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online-bm.com:8080/SJSSG/
2.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3月22日上午9:00—3月26日下午15:00登录石景山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网站(http://online-bm.com:8080/SJSSG/)填写报名信息,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未提交审核者无法进入报名的审核程序。
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网上报名时间。
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
如审核未通过,请及时查看原因并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
如因未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而导致报名失败,由本人负责。
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
3.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情况。
报名时只能报考某一单位的一个岗位,不能重复多报。
如出现瞒报或不属实的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准予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预计笔试时间在4月上、中旬进行,具体以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sjs.gov.cn)公告及报名网站公布为准。
2.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以笔试公告为准。
3.笔试内容:
含客观题和主观题。
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管理、法律基础、人文历史、社会建设知识、石景山区区情及从事社区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等。
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也不编辑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招聘培训。
4.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1.资格复审:
具体时间地点在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报名网站上公布并由用人单位通知,请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资格审查时需本人持下列材料。
(1)报名表(A4纸打印),并由考生本人诚信签字;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不在石景山区,但经常居住地在石景山区的本市居民还须携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证明);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A.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考、成人均可以查到;提供含有二维码且在有效期的打印件;
B.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C.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可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如录用,毕业后需提供认证报告;
D.省级及以上党校学历的可在市委党校网站上进行查询;
E.军校学历的,可签署承诺书,在考察阶段查阅档案。
(5)其他可以证明上述证件的相关材料;
(6)报考面向随军家属的人员还须提供《随军家属进京落户申请报告表》、配偶军官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证件号与军官证不一致的由团以上部队出具为同一人的证明);
(7)报考面向退役士兵的人员还须携带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面试:
按不低于最低笔试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剔除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原则上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对于不够1:3面试比例的,可根据考生意愿,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补充后组织面试。
(四)政审和体检
对入职资格组织综合性审查,并由所报考单位组织政审和体检。
如政审、体检名单中应届高校毕业生、随军家属、退役士兵数量不足定额数量,用人单位可按总成绩依次向下不超过5个名次安排相应人员进入体检范围,如仍然没有符合条件人员入围,可由社会人员占用相应招聘名额参与体检。
(五)公示与聘用
政审、体检合格者,在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报名网站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相关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档案关系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进行代理。
六、任职、待遇和管理
符合条件招聘为社区工作者的人员,由相关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聘用期为三年(含六个月试用期)。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市区相关规定执行。
正式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
正式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及休假按照石景山区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为社区服务站岗位的人员到岗后,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组织考察和本人意愿,可推荐为社区党组织或社区居委会候选人。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参加选举当选或被任命为社区党组织成员的专职人员,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选举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专职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仍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
如遇市、区政策调整,按照调整后有关规定执行。
七、说明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或解除聘用合同。
2.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特此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
1.技术咨询电话:
010-88370870、010-68330342
咨询时间:
3月17日—3月26日
9:30-11:30 14:00-17:00
2.政策咨询电话
(1)社区服务站、商务楼宇岗位:
010-68810340、010-88927681
(2)应届高校毕业生:010-68863643、010-88902755
(3)随军家属:010-68863368
(4)退役士兵:010-68853056
咨询时间:
3月17日、3月20日—3月25日 9:30-11:30 14:00-17:00
3月26日 9:30-11:30 14:00-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