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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鸡西虎林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为积极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缓解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不足的现状,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与《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扩增医务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疫指办发〔2022〕140号)文件等规定,经虎林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为我市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事业单位选人用人行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拓宽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渠道,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共计62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1987年3月15日至2005年3月15日期间)出生者。
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进一步放宽;


(三)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详见附件1)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参照附件6)。
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等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报名,报名时需学校出具如期毕业证明。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底前取得毕业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六)户籍要求详见附件1。
限制户籍岗位户籍变更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之前;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所需其它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四)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五)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鸡西市域内的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虎林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含事业单位招聘确定的拟录用人选);


(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八)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九)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3月23日(周六、周日休息)


上午8:30—11:00时


下午13:30—16:30时


现场报名地点: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才服务股


3.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3)


(6)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与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7)近期同版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8)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6.本次考试所有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8.本公告中关于学历、资格等期限的计算时间为报名第一日(含当日)。


(二)收费标准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45元(带现金),面试不收取费用。


(三)笔试政策性加分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
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放宽到45周岁,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区)和市(地)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的考生,在报名时申请享受政策性加分,所需材料参照《各类申请笔试政策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明细》(附件4)。


(四)考试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领取准考证时间见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网址:www.hljhulin.gov.cn)通知。


1.笔试内容及分值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3)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4)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实际人员需求,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5)公布笔试成绩。
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网址:www.hljhulin.gov.cn)公布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自行登录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岗位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岗位面试人选不足3:1的,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将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3.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大局意识和现实表现。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1.根据总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1:1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hljhul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试用期制度,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得超过一年),试用期时限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公示期间发现有不适宜选聘情形,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报考本岗位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4.拟录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5.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依规解除聘用合同。


6.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0467-5888156 5891211


(工作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3:30—16:30时)。


特别提示:


此次公开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培训班和指定复习材料。
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面试班和提供复习材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虎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2023年虎林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报名登记表(个人)(2).doc

附件3:承诺书(1).doc

附件4:各类申请笔试政策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明细.xlsx

附件5: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1).xls

附件6:学历学位专业学科.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