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方案(博士及副高岗位)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等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学院坐落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4号。
学院自2001年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以来,2005年以优秀成绩通过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验收;2018年通过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单位验收认定;2019年确定为国家级优质高职院校;2019年学院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A档高水平专业群首批建设单位。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3年3月15日—3月23日(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jy.tj.gov.cn/)公开招聘专栏、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tjdz.edu.cn/)和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发布。
学院本次拟招聘博士及副高岗位2人。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校专业指导目录);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规定;
6.招聘计划中所规定的年龄40周岁及以下应为1982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8.招聘计划中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按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7.报考人员不符合回避制度有关规定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9:00至4月4日16:00;4月6日9:00至4月7日16:00。
考生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审核
审核结果查询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现场审核。
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以及其他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提供的审核材料复印件将不予退还)。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即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推迟到2023年7月31日,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届时请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