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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县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厅机关政务服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贵州省政府机关幼儿园。
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二类省级示范幼儿园。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9名,其中:省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8名(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工勤人员5名),省政府机关幼儿园11名(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幼儿教师〉4名、工勤人员4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能安心所报考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管理人员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非幼儿教师岗位)、工勤人员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3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0日以后出生);省政府机关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幼儿教师)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3月28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具有胜任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能力素质。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www.gzrc.com.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公告时间从 2023年3月17日到2023年3月27日。


(二)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本招聘方案、报考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以及网上报名系统中的温馨提示内容,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并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和防疫规定。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报考人员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http://pta.gzsdata.com/site/JfaUVb)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3月28日9:00至2023年3月30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审核通过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认真核对信息后及时提交。


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注册登录的账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查询依据,请确保手机号准确无误并妥善保管。


(2)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
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www.gzrc.com.cn/)进行公布。


(3)报考人员应及时、理性报考,尽早提交报名申请,若因在最后时限扎堆报考,引起网络堵塞、延迟而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特别提示:①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确认提交”键提交报名申请。
②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
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
③在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17:00)前未点击“确认提交”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报考人员报名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毕业证和学位证也须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6)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填写错误和漏报、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单位于2023年3月28日9:00至3月31日17:00期间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招考单位将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应登录“报名平台”(http://pta.gzsdata.com/site/JfaUVb)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在报名期间(2023年3月30日17:00前)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自行改报岗位或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超过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17:00后)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于2023年3月31日12:00前进行修改信息并提交报名申请,但不得再改报岗位。


2023年3月31日12:00后至2023年3月31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3.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4月1日17:00前在“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
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12日9:00至4月13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由贵州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上午9:00-11:30


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并在遵守准考证中考试有关要求的前提下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笔试成绩查询的有关通知将在“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www.gzrc.com.cn/)发布。


(4)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贵州省政府机关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幼儿教师)岗位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其他岗位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按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专业测试(专用于幼儿教师岗位)


(1)贵州省政府机关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幼儿教师)岗位需进行专业测试(其他岗位不需要),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6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专业测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专业测试。


(2)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未达到1:6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专业测试对象。


(3)专业测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测试。


(4)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完成专业测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成绩计算:专业测试分值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折算成百分制后按30%计入总成绩。
专业测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成绩在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www.gzrc.com.cn/)公布。


3.资格复审


由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相关所属事业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1)省政府机关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幼儿教师)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百分制)与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求和,由高到低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其他岗位根据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2)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3)省政府机关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幼儿教师)岗位笔试成绩(百分制)与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之和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在“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www.gzrc.com.cn/)公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5)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6)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平台”在线打印的省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报考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1份、本人免冠标准彩色证件1寸照片3张(背面写个人名字)并装入信封;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应届毕业生可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进入考察环节,公布考察对象名单后,应届毕业生考生也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⑤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根据岗位一览表要求);⑥在职人员还需在报名表原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原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⑦西部志愿者、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等需提供服务协议(合同)及签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多个单位签定服务协议(合同)的,需提供多个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⑧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报考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均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7)资格复审合格(含递补合格)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www.gzrc.com.cn/)进行公布。


(8)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4.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认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www.gzrc.com.cn/)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省政府机关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幼儿教师)岗位按30%计入总成绩,其他岗位按40%计入总成绩。


(2)未参加面试、未取得有效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5.总成绩计算


省政府机关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幼儿教师)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计算总成绩。
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其他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www.gzrc.com.cn/)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需要回避情形等情况。
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重点考察内容。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或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且在15个工作日内无法补充完善的,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仍未能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guizhou.gov.cn)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考生按要求提供档案同意转出证明等,并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
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有关说明


(一)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省政府办公厅党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省政府办公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及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


(四)报考人员应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并对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www.gzrc.com.cn/)保持关注。


(五)省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报名咨询及审核咨询:


86892260(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86892660(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六)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0851-88236875、0851-88341380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七)监督电话:


0851-86850614,0851-86892774


反映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八)体检、考察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察的,聘用环节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均视为干扰招考秩序,将商有关单位纳入个人诚信档案。


本方案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未定事宜由省政府办公厅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2023年3月

附件(点击下载):

1.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2.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 报考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4.同意报考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