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学院教务系统
转专业之前,你需要知道几件事:
1.你的爱好是什么?你想成为一个什么人?
2.有的专业看起来没有钱途,但能训练你的基本素养。不要计较太多。
3.专业没有难易之分,只有你愿不愿意努力学。
4.在没有深入了解一个专业之前,你的一切认知只是自我幻想。
5.大学四年只有一次机会,错过了没有第二次,选择了不能反悔。
6.转专业后,你可能会面对与你作息时间不同的室友,陌生的老师与同学,补修与补考……
7.如果你想好了,那就为了理想而坚持下去吧。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及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专业选择个人意愿和发挥学生的技术专长,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根据《湖北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湖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湖师教[2017]6号)相关规定,201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本次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基本原则
教务处和各学院根据学校专业发展实际,对允许转出、转入专业及转专业人数进行宏观调控。转专业的审核、考试、录取等所有工作,均须本着严谨、规范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参与转专业工作的管理人员、教师、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转专业工作的工作程序与规则。转专业工作中如发生违规操作、徇私舞弊等情形,一经查实,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转专业申请对象及条件
1.转专业申请对象:
我校2018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大学生士兵退役者可延长至大二学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现为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者;
(2)在校学习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者(含因本学期期末考试违纪而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3)因学习态度不端正、缺考等原因引起的学业预警、成绩不合格而留级至2018级的学生;
(4)高考录取时属特别专项计划而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如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者)。
3.申请转专业的基本要求:
(1)高考录取时低批次的专业不能转入高批次的专业;
(2)艺术类、体育类与非艺术类、非体育类的专业不能互转;
(3)文科和理科专业(文理兼收专业除外)不能互转。
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当符合上述条件,同时还需符合拟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
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后(含大一、大二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在符合转专业基本要求的情况下,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可优先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说明:本通知中的“转出学院”是指申请转专业学生现在就读的学院,“转入学院”是指申请学生希望以后转入的学院。“转出专业”是指申请学生现在就读的专业,“转入专业”是指学生申请就读的专业。)
三、转专业工作流程及规定
1.各学院制订转专业工作方案
各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领导、学生工作领导、专业教师代表、教学秘书等组成的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专业发展规划等,于2018年12月4日—5日将《2018年湖北师范大学XXX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附件1)、《2018年湖北师范大学转入专业考试科目汇总表》(附件2)纸质文档(须有主管院长签名、盖学院章)和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对各学院的转专业工作方案进行审核。
2.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
2018年12月10日前,教务处在其网站上公布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包括各转入专业转入条件、考试科目及考试参考书、咨询电话等)。同时,各转入专业学院应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咨询和报名工作。
注意: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前,应仔细阅读本通知内容和申请转入学院的《转专业工作方案》,明晰各专业的转入条件和相关工作程序与安排。
3.转专业学生申请
2018年12月17日—18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登录湖北师范大学教务处网站,从“教务管理系统(新系统)”处进入转专业报名系统,从系统中下载《2018年湖北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并认真填写相关栏目,然后交给转出学院审查、签审查意见;转出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生本人交至申请转入学院教学办公室进行审核、签审查意见。同时,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应分别将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信息进行记录,转出学院填写《2018年湖北师范大学申请转出专业学生信息明细表》(附件4),转入学院填写《2018年湖北师范大学申请转入专业学生信息明细表》(附件5),附件4由转出学院自己保存备查,附件5需交送教务处。
说明:《申请表》一式三份,转出、转入学院分别签完意见后,转入学院将此表留存、收齐,由教学秘书统一交给教务处,教务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再分别返还给转出、转入学院。教务处、转入学院、转出学院各留存一份。
基本程序:登录教务管理新系统→下载《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表格→交转出学院审查、签意见→交转入学院审查、签意见→转入学院审查、签意见后收齐(一式三份)集中交教务处→教务处终审、网上公示申请资格通过者名单。
4.申请资格审核公示
12月21日前,各转入学院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和统计好的申请转入专业学生信息明细表(附件5)、《2018年湖北师范大学申请转入专业学生人数统计表》(附件6)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复审,并在2019年1月5日前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申请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申请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才能参加随后安排的转专业考试。
5.转专业考试及成绩公示
(1)考试命题工作
2019年1月2日—8日,转入学院需组织相关老师按照《湖北师范大学试卷命题规范》做好转专业考试的命题(试卷模板见附件9)、制卷、考试安排等工作。
(2)考试时间及考试安排
转专业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19年1月12日上午(具体时间、考场安排1月10日前在教务处网站上告知),学生需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面试是否进行由转入学院决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转入学院负责告知(考虑到寒假期间学生回家购买车票较为困难,建议转入学院的面试时间安排在1月12日下午或13日进行)。各学院务必通知申请转专业学生按时参加考试,不得无故缺考。
(3)转专业考试成绩公示
转专业的所有考试(笔试和面试)工作须于1月14日下午5:00前完成。1月16日下午5:00前,转入学院将《2018年湖北师范大学申请转专业学生考试成绩记载表》(附件7)的纸质文档(主管领导签字、盖学院章)和电子文档报送给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于1月18日下午5:00前在其网站上公示本次转专业考试成绩。
6.审核及预录取
寒假期间,各转入学院根据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转专业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和本专业转入条件等,初步审定本专业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学生名单。转出学院应积极配合转入学院做好转专业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审核工作。
下学期开学第1天,各转入学院将经本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学院章的《2019年春季学期湖北师范大学XXX学院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附件8)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复审后,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填写《2019年春季学期湖北师范大学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汇总表,并于第1周内将汇总表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7.学校公示
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上对审核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5天)。若对公示有异议,学校将组织复查。
8.办理转专业手续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完全符合转专业条件并在网上公布名单后,应按照教务处要求,认真填写《湖北师范大学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程序表》,并按相关工作通知要求,及时办理转专业手续。转专业学生需在一周内集中办理好转专业的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应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
9.学籍变更
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及相关信息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转专业学生办理完成转入新专业学习的手续后,学校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学习的申请。
四、其他事宜
1.转专业工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规范进行,各学院应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订转专业工作方案,并按照本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
2.各相关学院既要认真做好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工作,让学生充分认识和了解到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发展前景,同时又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做好转出学生的引导、咨询、办理转专业手续等工作,要极力防止学生盲目转专业现象发生。
3.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除不可抗拒原因外,本学期必须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和期末考试(更不能因参加转专业考试原因请假、申请缓考),否则取消其转专业的资格。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提交申请前一定要与本人家长协商,征询家长的意见。
4.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后,如果因个人特殊原因需要撤销原申请,应在下学期开学第1周第1天向教务处提交撤销申请,逾期概不受理撤销请求。
5.各学院须将转专业考核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如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作为教学档案妥善保存。保存期为学生毕业后延长一年。
6.转专业学生应在转入学院教学秘书的指导下,在开学第一个月内办理好课程认定和补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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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青希望大家无论选择什么专业,
都能认真努力,在湖北师大学有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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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教务处
美编 ❀ 桂佳佳
审核 ❀ 杨 婧
责编 ❀ 朱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