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定安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一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建设,经定安县委、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定安县2023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保险等待遇。
聘用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相关政策申请住房补贴或公租房。
三、招聘方式和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体检、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7.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定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5079。
2.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8:00至4月7日16:00。
资格初审:2023年4月1日8:00至4月10日16:00。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集中,届时会影响资格审查速度。
建议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
3.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能超过2MB):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上传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等公章的毕业证明。
毕业证明应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3年某月(具体月份)毕业等内容,加盖院校系等公章并签署日期,详见附件3);
(3)承诺书(附件4);
(4)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5)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经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时间截止时,若招聘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
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需及时关注审核结果,根据审核结果及时补充材料,2023年4月7日16:00系统准时关闭。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所需提供的材料以具体公告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
2.面试方式: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
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面试成绩不达60分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地点和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实际要求,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后另行公告。
(三)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人选。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用人单位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调查。
因考察人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符合要求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经研究,可在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研究确定,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规定。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宜
(一)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 4月2 日至2005年3 月31 日期间出生。
(三)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原件。
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以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五)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8616550 (咨询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898-63830903;监督或投诉电话:0898-63823560 (政策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定安县2023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3.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模板)
4.承诺书(模板)
定安县2023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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