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地税发票查询:关于金税四期、关于个人银行卡的查询权限、全电发票的威力
金税四期目前公开正式的信息非常有限。自从有了“金税四期”这个话题,很多的视频号,很多的“老师”都会无限扩大金税四期的功能。比如所有的老板(个人)在税务面前是透明的,老板的个人银行卡交易信息是透明的,类似这个的误导信息无限多。
一、先说说哪些机关可以依法查询个人名下的银行卡情况?
依据现有的法律,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税务机关等,可以未经当事人同意,凭相关证明直接查询个人银行卡的情况。
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公安机关: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查询嫌疑人员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等财产。如果是税务案件转公安侦查,肯定涉嫌刑事犯罪。
税务机关也好,公安机关也好,查询个人银行之前都有一个前提,都已经立案了,而且是比较复杂的案件。也就是说,企业的银行信息和个人的银行信息与税务机关不存在共享的关系。现在不会,未来也不会。如果真的如此,税务都可以改名字了。
二、金税四期,官方正式的信息,非常有限。
大家讨论最多的,就是总局领导今年9月份在第三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上的发言,提到了金税四期。原文是:中国税务部门正在开发“金税四期”(智慧税务),今年年底将基本开发完成。
从开发完成,到上线,到试点,到全国推广应用,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我们可以参考一下当初的金税三期的上线使用过程。
2009年,国税总局全面启动金税三期工程第一阶段建设工作,应用软件的开发、测试,以及全国广域网及试点单位计算存储、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2月,金税三期工程主要征管应用系统在重庆市国税局、地税局成功实现单轨运行。
2014年10月至年底,经过优化完善后的金税三期主要应用系统在广东、河南、内蒙古国地税正式上线运行。
2016年8月和10月,北京、天津、黑龙江、湖北、陕西、大连、江苏、浙江、宁波和深圳10省市分两批完成正式上线运行,从而实现了金税三期的“全覆盖”和“大合龙”。金三从开发到全面运行,差不多经历了8个年头,从试点运行到全面运行,也经历了4个年头。
当然金税四期可能是在“金三”基础上的升级和完善,周期可能没有“金三”长。那以全电发票为例,前期开发工作已经完成,现在进入试点应用阶段。目前也只有内蒙、上海市、广东省和四川试点开具,受票方的范围也是从部分省份试行。全电发票的全国推广应用(开票),明年2023年未必能够全部实现。
图片供参考,来源:税务稽查之家
图片供参考,来源:税务稽查之家
三、从方向上来说,金税四期未来肯定是“以数治税”。
这些年来,税收征管方式从“收税”到“报税”再到“算税”,税收征管流程从“上机”到“上网”再到“上云”,税收征管效能从“经验管税”到“以票控税”再到“以数治税”。“从过去的‘票据手工开、税款上门收、发票人工审’,到办税服务厅‘一窗办理、一次办理、同城通办’,再到现在的‘不见面、网上办’,发票申领的方式越来越方便!”(来源:国税总局网站)
让企业办理税务的所有事项,越来越便捷。“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肯定是所有税务改革的方向,最终肯定是为了创造越来越公平的税收环境。
以数控税,以数找企,就是以税务系统的所有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比对。后续全电发电全国应用以后,所有的发票数据自然就会汇总到对应的企业(税号为依据)。所有企业申报的数据,自然也会以税号统一到相应的企业当中。企业自身申报的数据,自然就会与全国汇总出来数据进行比对。
四、关于全电发票,未来肯定是“以数治税”的重要手段。企业所有的经营,就是“人财物”的经营。这几年,个人所得税纳税系统的完善,已经实现了“数找人”,实现了个人与家庭的融合。可以推测,未来的企业也一定是“数找企”。企业的所有的财产、物料的进出,通过全电发票,相关数据自然就会全跑到企业来。
企业取得的上游供应商的全电发票,对于上游供应商多的企业,总有几家你要不要发票都要给你全电发票的。你的内部的物料数据整体上必须配比,不管你的下游(客户)要不要发票,你开不开发票,你怎么开票,数据必须能够对应。未来的流转税方面,企业间必将是公平的税收环境。由此导致的所得税的税收优化空间也将会是公平的。
参考:国税总局网站、华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