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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财政网:关于河北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河北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0年1月7日在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河北省财政厅厅长 高云霄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人大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力提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狠抓财政收支管理,着力深化财税改革,积极防控财政风险,较好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

(一)全省及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全省收入3742.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6.5%。其中:税收收入2630.4亿元,完成预算的95.3%,增长2.9%;非税收入1112.3亿元,完成预算的115.4%,增长16.1%。全省支出8313.7亿元,占预算的96%,增长7.7%。

省本级收入755.5亿元,完成预算的96.6%,增长1%。其中,税收收入596.7亿元,完成预算的92.9%,增长0.7%;非税收入158.8亿元,完成预算的113.4%,增长2.4%。支出完成1033.3亿元,占预算的95.7%,增长5.1%。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市县上解收入、调入资金等4221.9亿元,省级收入总计4977.4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地方政府债券对下转贷支出、上解中央支出、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债券还本支出等3897.8亿元,省级支出总计4931.1亿元。收支相抵,结转46.3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全省收入3328.8亿元,完成预算的111.2%,增长14.5%;支出完成3846.6亿元,占预算的87.9%,增长17.9%。

省本级收入240亿元,完成预算的112.1%,增长3%;支出完成241亿元,占预算的96.7%,增长6.7%。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全省收入26.3亿元,完成预算的257.3%,下降16.4%;支出17.4亿元,下降13.5%。

省本级收入5.3亿元,完成预算的95.3%,下降0.6%;支出完成4.4亿元,下降35.3%。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全省收入3717.3亿元(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同),完成预算的118.5%,增长15.3%;支出完成3462.5亿元,占预算的96.3%,增长16.6%。收支相抵,年末新增结余254.8亿元。

省本级收入840亿元,完成预算的109.9%,增长24.5%;支出845.1亿元,占预算的92.1%,增长44.2%。收支相抵,年末动用结余5.1亿元。

(二)雄安新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新区本级收入总计382.9亿元,其中:本级收入6.7亿元、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173.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50亿元、上年结转38.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5亿元。支出总计319.1亿元,其中:本级支出234.3亿元、对下转移支付68.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对下转贷1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63.8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收入总计276.9亿元,其中:本级收入26.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50亿元、转移支付补助0.1亿元。支出总计249.9亿元,其中:本级支出237.3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5亿元、对下转移支付0.1亿元。收支相抵,结转27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收入总计1.48亿元,其中:本级收入0.2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82亿元、上年结余0.37亿元。支出总计0.91亿元,其中:本级支出0.09亿元、补助下级0.82亿元。年末结余0.57亿元。

(三)落实省人大决议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们认真落实“六稳”部署、“三六八九”工作思路和“稳进好准度”要求,聚焦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坚持“讲政治、重质量、求绩效、防风险、促提升”,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为动力,深入推进高质量财政建设,全力以财政之进服务全省改革发展大局。

——全力助推经济稳定增长。一是争取国家支持实现新突破。中央下达我省转移支付3042.9亿元,比上年增加226.9亿元,增长8.1%,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幅分列全国第一、第二位。争取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717亿元,增长30.2%,较上年增加3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规模居全国第一位;成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220亿元,支持了3600多个公益项目建设。二是引导社会投入交出新答卷。规范PPP项目运作,全省累计签约落地项目275个,吸引社会资本投资4621亿元。完善财政金融合力支持企业发展政策体系,促进企业直接融资365亿元。落实省以上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9.8亿元,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近1000亿元。三是助推转型升级取得新成效。规范省级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统筹资金56.7亿元,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业转型升级等三年行动计划和万企转型等部署落实。统筹省以上专项资金2亿元,助推钢铁、煤炭等去产能任务顺利完成。深入推动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财政政策落实,兑现奖补资金2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10亿元的县达到41个,较上年增加6个。四是推动科技创新收获新成果。认真落实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完善科技计划专项资金政策体系,全省投入资金94.8亿元,增长23.6%,重点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全省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1万家。五是支持对外开放再上新水平。落实省级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3.3亿元,推动开发区能级提升;统筹省以上外贸发展专项资金5.8亿元,支持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应对中美经贸摩擦,提高我省对外开放水平,外贸进出口增长10%以上,创近年来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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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把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财税工作头等大事来抓,坚持实打实、硬碰硬,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先后制定出台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部署专项计划和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支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14条措施,对中央有明确规定的不折不扣落实,对中央授权地方自由裁量的顶格减征,对41项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大规模、全方位开展宣传培训和专项督导,巩固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零”成果,确保企业和群众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近800亿元。其中,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6%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税率由10%降至9%,全省39.1万户企业受益,为企业减负343.8亿元,增值税增幅比上年回落9.8个百分点;全面落实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政策,并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累计1142.7余万人(次)受益,新增减税100.8亿元,个人所得税收入比上年下降33.6%;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由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等“六税两费”全部按50%幅度减征,共惠及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214.9万户,98%以上的民营企业税负下降,新增减税108.2亿元,企业所得税增幅比上年回落14.2个百分点;将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一次性降至16%,13.8万户企业受益,同时调整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全年新增降费157亿元。

——积极推进“三件大事”实施。一是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多方筹措资金139.5亿元、发行债券68.6亿元,支持延崇高速公路、雄安新区对外交通骨干路网和京津冀“断头路”建设,京津冀区域交通一体化格局不断完善。推动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协同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加快运作,引导社会资本深度参与协同发展产业项目建设。争取每年中央奖励3亿元、北京市补偿3亿元,推动密云水库上游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实,并与天津市修订引滦入津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同时,与北京市就大兴国际机场运营期收入分享框架协议达成一致意见,提出廊坊“北三县”与北京通州区协同发展相关财税政策建议。二是推进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积极推动财政部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6方面23条财税政策落实;及时拨付各类资金209亿元,发行债券400亿元,支持高铁站片区等重点项目建设。争取中央下达雄安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资金10亿元;统筹省以上资金7.66亿元,推进白洋淀及周边生态环境治理。筹措省以上资金40.8亿元,支持新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三是推进冬奥会筹办。下达省级冬奥补助资金8亿元,安排张家口市新增政府债务资金60.7亿元,用于冬奥会筹办及公益性项目建设,76个冬奥项目全部开工建设。

——强力保障精准脱贫攻坚。一是加大专项投入力度。全省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4.6亿元,增长26.1%;我省在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进入“好”的行列,获得奖励4亿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被评为优秀等次,获得奖励8000万元;省级安排55亿元,增长33.9%。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省级安排10个深度贫困县扶贫专项资金10亿元,合计下达十项财政支持政策资金143.2亿元,增长22.9%,并分配政府债券67.5亿元。积极筹措财政贴息资金2.8亿元,支持提前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二是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全年下达贫困县省以上财政涉农整合使用资金174.4亿元,增长22.2%。逐一审核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建立整合资金台账,实行资金下达会签制度,确保精准使用。三是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将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在全省推开,严格落实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追责办法、资金支付“四方联审联签”、公告公示等制度,狠抓国家考核检查、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实现贫困县全覆盖。经过全省各级共同努力,剩余1448个贫困村全部出列,13个国定贫困县将全部摘帽,35.4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大力支持生态环境治理。一是支持打好蓝天保卫战。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67.5亿元,占全国总规模的27%,连续七年位列第一。继前两批9个城市成功申报国家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后,今年又争取将定州、辛集两市纳入试点。省级统筹资金95亿元,重点用于冬季清洁取暖等,PM2.5平均浓度下降5.8%,全省大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是支持开展水环境治理保护。统筹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8亿元,优先支持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项目实施。投入省以上资金7.3亿元,支持开展中小河流治理360公里。统筹省以上资金54亿元,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压减地下水超采量7.3亿立方米。三是支持加强生态治理修复。积极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试点项目已完工143个、在建15个。统筹省以上资金6.76亿元,支持全省废弃露天矿山环境修复治理。筹集省以上资金28.1亿元,支持营造林1026万亩。同时,争取中央资金2.9亿元,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推动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治理修复。

——扎实办好惠民利民实事。制定《财政保障民生政策落实十项举措》,国家和省各项民生政策得到较好保障;多渠道筹措资金829亿元,支持20项民心工程全部完成;全省财政民生支出完成6714.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8%,增长8.9%。一是大力支持就业创业。筹集就业补助资金29.8亿元,增长24%,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拨付贴息资金1.27亿元,撬动创业担保贷款21.5亿元,直接扶持1.8万人自主创业,带动5.4万人实现就业。二是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全省教育支出达1543.6亿元,增长11.8%,实现“两个只增不减”目标。投入省以上资金30.7亿元,支持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45所、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校舍58万平方米。在149个县(市、区)农村小学推行营养餐,安排省以上资金12亿元,393万学生受益。统筹下达省以上资金38.55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从55元提高到69元。筹集资金3.6亿元,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4.2亿元,增长34%,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县级融媒体中心和体育强省建设。三是加大社保支持力度。全省社会保障支出1199.4亿元,增长8.7%。连续15年提高企业职工基础养老金水平,人均达到2784元/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4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90元提高到520元。全省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分别提高到每年7260元和4000元。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78亿元,支持解决困难群体“两不愁”问题。支持设立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全省财政投入引导资金10亿元。筹集省以上资金67.3亿元,推进棚户区改造开工12.7万套;统筹省以上资金17.34亿元,支持改造老旧小区2779个,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四是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省级统筹资金60亿元,积极支持发展“四个农业”;落实资金53.5亿元,实施季节性休耕200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280万亩;出台促进生猪生产组合政策,做好非洲猪瘟防控,稳定生猪生产及市场供应。落实资金23亿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改造卫生厕所200万座,4.4万个村完成清洁行动任务。落实补助资金46.88亿元,支持建成农村公路9741公里;筹集省以上资金4.9亿元,支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投入资金7.35亿元,支持366万农村人口稳定实现饮水安全。统筹省以上资金6.75亿元,支持全省1500个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加快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研究制定推进工作方案,在省市县三级开展重点培育示范引领行动,制定部门预算、对下转移支付、事前绩效评估、重点绩效评价等10项管理制度,建立17类共性指标框架和涵盖73个部门的分行业分领域指标标准体系,在全国率先单独编制部门预算绩效文本,形成预算、绩效“1+1”双文本,推动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大力推进预算公开,去年人代会批准预算当天,就批复预算、公开预算,比规定时间提前40天。二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先后制定省以下教育、科技、交通运输等领域改革方案,均按中央部署第一时间落地。深化省与市县收入划分体制改革,制定增值税留抵退税省以下分担机制。优化转移支付分类,将省对下转移支付调整完善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三大类。三是扎实推进税制改革。继续深化增值税改革,推进环保税信息共享利用和联合征管,做好资源税、消费税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确定我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四是统筹推进其他改革。出台《河北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办法》,启动我省划转工作。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全面推开,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扎实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财政部专门在石家庄召开全国现场会推广我省经验。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实现省市县全覆盖,国家将我省经验推广到10个省市和10家中直单位。

——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一是严格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督导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提示地区制定完善偿还化解规划和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审核;完善政府隐性债务动态统计和重点监控工作机制,稳妥化解存量,超额完成2019年度化解任务,出台并落实追责问责办法,坚决遏制增量;举办各地政府主管领导和财政局长参加的近千人培训会,推动用足用好债券政策,全省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二是强化县级财政运行监控。建立县级“三保”1+3制度体系,对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范围的145个县(市、区)“三保”支出预算逐县、逐项审核,实施月报告制度和“重点关注名单”制度,“一县一策”制定风险化解预案,并下达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123.9亿元,强化财政暂付款风险管控,研究制定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市县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确保县级财政平稳运行。三是推动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在全省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督导整改问题237个、资金2917万元。加大绩效监督力度,其中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中期评估48项、556亿元,重点绩效评价28项、1161亿元,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省委坚强领导和科学决策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团结一心、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加之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各级财政保持收支平衡压力普遍较大;预算执行中,一些重点投资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开工不及时,导致支出进度不够均衡;一些地方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不够牢固,有的资金使用绩效还不够高;个别地区政府债务率偏高,潜在风险防控任务较重。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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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年预算安排情况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全年财政经济工作,既面临不少困难挑战,也面临许多有利因素。一方面,经济下行压力持续,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不够稳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与支出刚性增长因素叠加,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另一方面,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变,我省仍处于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全省经济提质增效,雄安新区建设大规模开展,优质资源要素加速向我省聚集,大规模减税降费和大力度“放管服”等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经济增长注入新的动力。我们将迎难而上、改革创新,科学合理安排2020年预算,更好地统筹财政资金保障全省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2020年预算安排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去年12月份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做好今年经济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确保民生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做好重点领域保障,支持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要同消费、投资、就业、产业、区域等政策形成合力;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也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作出部署:坚持“三六八九”工作思路,全力办好“三件大事”,深入实施“两翼”带动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巩固拓展“双创双服”和“三深化三提升”活动,深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确保如期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期目标,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确保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和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扎实推动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取得新成效。

根据中央、省委部署要求和财经运行形势,今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三六八九”工作思路,把握“稳进好准度”,深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做好“六稳”工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脱贫攻坚,大力提质增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强化资金管理,扎实深化财税改革,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努力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预算安排坚持“深化改革、注重绩效、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厉行节约、防控风险”的基本原则,总体思路为:一是紧扣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把保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摆在首位,全力支持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改革和系列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促进“十三五”各项工作圆满收官。二是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财税改革要求。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稳步推进各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认真落实税制改革。三是大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保持适当强度的支出规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新动能壮大;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和债券限额支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管好用好债券资金。四是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统筹整合,着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资金投向,增加有效供给;改进财政投入方式,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五是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创新财政管理机制,着力促进经济平稳增长,集中财力支持推进“三件大事”、三大攻坚战、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开放融合、县域经济、乡村振兴等。六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扎实做好“三保”工作,合理确定基本民生支出标准,不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七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积极稳妥安排收入预算,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项目支出、专项转移支付从紧安排,严格控制非急需、非刚性和一般性支出,继续压减“三公”经费。八是有效防控财政风险。落实好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积极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继续加大对困难地区补助力度,保障各级平稳运行;统筹考虑未来年度增支压力,完善跨年度平衡机制,确保财政可持续。

(二)2020年全省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安排6.5%,预期目标3986亿元。这一安排是在综合分析我省财经形势、收入结构、增减收因素后提出的,既充分考虑了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以及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和民生政策的增支需要,并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我省“十三五”规划相衔接,也体现了稳中求进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导向,是积极稳妥的。

全省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中央转移支付、债务收入、调入资金等4376.8亿元,收入总计8362.8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067.9亿元,增长13.5%。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中央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294.9亿元,支出总计8362.8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3240.1亿元,下降2.7%;加上债务收入、中央补助收入629.1亿元,收入总计3869.2亿元。支出预算安排3362.4亿元,增长6.6%;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债务还本支出等506.8亿元,支出总计3869.2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6.9亿元,下降35.9%;加上上年超收收入0.2亿元,收入总计17.1亿元。支出安排11.7亿元,增长73.1%;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4亿元,支出总计17.1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326.3亿元,下降10.5%,包括:参保人员缴纳的保险费收入1957.9亿元、各级财政补贴收入1093.6亿元、保险金存款利息等其他收入274.8亿元;支出安排3278.4亿元,增长9.6%;年末新增结余47.9亿元。

以上收支计划安排是省级代编的,待各级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我们将及时汇总,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2020年省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438.4亿元,包括:①省本级收入预算安排778亿元,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643亿元、非税收入135亿元;②中央税收返还收入383.7亿元;③中央转移支付收入2672.6亿元;④市县上解收入52.3亿元;⑤债务收入454.2亿元;⑥调入资金97.6亿元(其中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5亿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1亿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438.4亿元,包括:①省本级支出预算1065.8亿元,增长7.8%;②上解中央支出88.5亿元;③对市县税收返还支出363.1亿元;④对市县转移支付2526.9亿元;⑤债务转贷支出303亿元;⑥债务还本支出91.1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67.3亿元,下降68.5%,包括:车辆通行费44.8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0.9亿元、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3.4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5亿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0.9亿元、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0.4亿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0.4亿元。省本级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收入、债务收入629.1亿元,收入总计696.4亿元。

根据收支平衡原则,省级支出预算安排30.6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债务转贷支出665.8亿元,支出总计696.4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有关规定,2020年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和其他企业均按税后利润的25%上缴收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达到30%、补充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比例达到20%。

收入预算安排2.3亿元,下降56.6%。与此对应,支出总计2.3亿元,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0.2亿元,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8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亿元,补充企业养老保险基金0.5亿元,按省级收入的3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7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36.7亿元,下降0.4%(主要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清算工作大部分在2019年完成,清算收入大幅减少)。包括:参保人员缴纳保险费收入224.6亿元,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收入366.9亿元,企业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补助收入204.5亿元,保险金存款利息等其他收入40.7亿元;支出安排872.2亿元,增长5.6%,其中动用上年结余35.5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为加快地方债发行使用,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提前下达了部分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70亿元。包括:一般债364亿元(占上年限额的66.7%,其中雄安新区105亿元),专项债606亿元(占上年限额的51.8%,其中雄安新区64亿元),已分别编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其中:省级使用一般债61亿元,转贷雄安新区105亿元,其余198亿元转贷其他市县;专项债转贷雄安新区64亿元,其余542亿元转贷其他市县。此外,2020年省级财政专户收入预计60.1亿元,主要是省属高中以上学校收费收入;部门其他来源收入323.3亿元,主要是省属医院医疗收入、省属院校事业收入等,已按综合预算原则,全部编入相关部门收支预算。

(四)省级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安排情况

为保障各方面合理支出特别是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落实,我们着力盘活存量、调整结构,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改进资金投向和使用方式,努力提高财政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重点把握了以下六个方面:一是人员支出足额安排,并预留资金落实基本工资提标、职务职级并行增资。二是民生政策全面兑现,国家明确要求的提标扩面资金、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民生政策支出全部安排。三是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重点事项、重点领域所需资金均落实到位。四是国家配套逐项配齐,逐项梳理中央政策资金,有配套要求的逐项落实,并预留资金以备执行中新增配套,为争取支持创造条件。五是改革性经费全部保障,适当预留经费用于公安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等增支。六是部门事业支出合理保障,事业发展延续性的必需支出继续安排。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预算安排如下:

1.支持创新驱动。安排40.4亿元,增长19.7%(同口径,下同)。其中:科技资金26.7亿元,重点支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鼓励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创新河北建设;人才培养13.7亿元,落实人才强冀战略,支持“双一流”大学建设,加强人才引进。

2.推进改革开放。安排56.6亿元,增长9.7%。其中:深化改革36.7亿元,重点支持相关领域体制改革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继续创优营商环境;扩大开放19.9亿元,重点支持沿海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开发区承载能力、扩大产业规模,扶持企业走出去,加强招商引资和对外交流合作,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3.促进稳定增长。安排90.9亿元,增长16.1%。其中:支持民营经济31.4亿元,重点用于企业上市奖励、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保费补贴、“政银保”风险补偿等,支持企业创业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县域经济发展18.8亿元,用于兑现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财政政策;推动转型升级30.7亿元,重点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业转型升级、旅游产业发展、军民产业融合、工业设计发展和去产能等;高质量发展及稳增长专项资金10亿元,重点支持绿色节能建筑、应急装备、康复辅助器具、冰雪、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等产业加快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4.推动协同发展。安排96亿元,增长31.4%。其中:基础设施建设71.7亿元,主要用于公路建设维护、高速铁路建设、石家庄轨道交通建设等,推动京津冀交通互联互通;雄安新区建设11.2亿元,支持完善规划设计,白洋淀全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保护,对首届省绿博会建设进行奖补等,支持打造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冬奥会筹办13.1亿元,用于冬奥筹办及项目建设财力补助、延崇高速公路建设,构建河北“两翼”发展新格局。

5.推进脱贫攻坚。安排71.9亿元,其中财政扶贫专项资金69.6亿元,增长26.5%。主要包括:深度贫困县补助资金10亿元、扶贫发展资金56.8亿元、京津对口帮扶省级配套资金2.8亿元、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1.5亿元等,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深化产业、就业、科技、教育和健康扶贫,落实兜底保障政策,推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落实,支持剩余3.4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6.强化生态治理。安排145.5亿元,增长10.3%。其中:大气污染防治92.3亿元,重点保障冬季安全清洁取暖;国土海洋生态修复26.3亿元,支持自然资源监测、气象灾害防治等;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14亿元,用于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加快水利设施建设、创新用水管水机制等,压减地下水超采量6.6亿立方米;水和土壤污染防治5.5亿元,造林绿化7.3亿元,加强生态治理修复,完成营造林800万亩,支持张家口首都“两区”建设等,全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7.助推乡村振兴。安排64.3亿元,增长11.4%。其中:农业供给侧改革26.5亿元,支持“四个农业”建设,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稳定生猪保供,推进奶业振兴;水利建设8.5亿元,重点支持江河湖库整治、水土保持、防汛抗旱、饮水安全项目管护等;农村人居环境改善19.3亿元,深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综合改革10亿元,重点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提高城乡统筹发展水平。

8.保障改善民生。安排347.4亿元,增长9.8%。其中:社保就业169.4亿元,重点用于就业再就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教育事业130亿元,重点用于各级各类生均拨款和学生资助,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城镇义务教育扩容增位工程,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公共卫生27.4亿元,重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防控、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中医药事业发展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健康河北;公共文化16.1亿元,重点用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等,推进文化体育强省建设;城镇建设4.5亿元,用于加快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雨污分流管网建设等。保障20项民心工程顺利实施,切实解决好民生大事难事急事。

9.强化社会治理。安排39.2亿元,增长3.1%。其中:公检法司33.1亿元,重点保障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司法救助、护城河工程和扫黑除恶相关项目建设;安全生产3.7亿元,支持非煤矿山治理、防震减灾、物资储备、应急救援等,维护社会大局和谐安全稳定。

此外,预备费安排10亿元。省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92亿元,下降15.6%。包括: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2.11亿元,下降19.6%;②公务接待费0.34亿元,下降4.9%;③因公出国(境)费0.47亿元,下降1.4%。

(五)2020年雄安新区本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45.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43.9亿元、非税收入1.2亿元。新区本级收入加上上级税收返还1.7亿元、上级转移支付125.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0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87.5亿元。支出预算安排227.3亿元,加上对托管三县税收返还支出1.7亿元、对托管三县转移支付支出58.5亿元,支出总计287.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01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8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亿元。新区本级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81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4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165.2亿元。根据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城乡社区支出79.2亿元、其他支出64.2亿元、债务付息支出21.5亿元、债务发行费支出0.3亿元等,加上补助下级支出322万元,支出合计165.2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0.43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5万元,收入共计0.43亿元;支出安排0.15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37万元,支出共计0.15亿元;年末新增结余0.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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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0年预算执行重点工作

2020年,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人大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围绕上述预算安排,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依法理财,深化财税改革,优化管理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强化保障措施,扎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着力提升依法理财水平。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部署,大力推进财政制度立改废,进一步织密依法理财制度笼子。结合贯彻新《预算法实施条例》,适时出台《河北省预算管理规定》。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理财能力。严格执行各类专项资金管理文件和制度规定,确保发挥制度效用。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加强会计、资产评估等行业管理,提高规范执业水平。全力做好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试点推广工作,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监管能力。严格执行预决算公开相关规定,深入推动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点领域保障,进一步加大对推进“三件大事”、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系列三年行动计划等支持力度,引导资金投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完善工作举措,巩固拓展成效,让企业和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强化部门、市县协调配合,加强项目储备,争取国家在政策资金和试点示范等方面,继续加大对我省的支持力度。创新财政管理机制,落实好财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励市县招商引资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调动县级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财政金融合力支持企业发展政策,规范有序推进PPP模式,加快新增政府债券拨付使用,充分发挥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积极作用。

(三)全面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密切关注财经运行形势,科学分析预测,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努力实现收入目标任务。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严控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和“三公”经费;大力盘活存量资金,按规定及时收回长期沉淀资金,统筹用于其他亟需支持的领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认真落实加快预算支出进度长效机制,推行支出承诺制、通报考核制和资金挂钩制,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及早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流程,健全制度体系和指标、标准体系,高质量实施“双监控”和重点绩效评价,着力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四)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落实国家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部署,研究推进省以下收入划分体制改革,调整完善省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分配思路;按照国家部署,推进国防、公安、文化等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指导市以下加快改革进程;深化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等改革,确保国家各项税制改革落地落实,积极推进健全地方税体系。深入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健全完善制度体系。继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政府购买服务和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管理试点“全覆盖”等改革,全面做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

(五)积极防控财政运行风险。严格管控政府债务风险,健全规范举债融资机制,严格落实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要求,组织各地稳妥化解存量,健全预警通报体系,强化违规举债责任追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防范县级运行风险,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审慎制定新的民生政策,加强重大建设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防止盲目追求高福利和违规举债;做好县级“三保”支出预算审核,督促县级优化支出结构,做到足额安排;认真落实“三保”支出保障情况月报告和“重点关注名单”制度,指导高风险县化解运行风险,确保县级财政平稳运行。加强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完善绩效考核挂钩机制,积极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财政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牢记职责使命,主动担当作为,全力以赴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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