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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口市美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公告(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缺编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243名(中学70名、小学165名,特殊教育8名)。
现将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海南要坚持五湖四海广揽人才”的重要指示为指导思想,以实际行动响应“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以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招录优秀的教育人才到我区公办中小学校任教。

二、招聘岗位与人数

表1:美兰区初级中学2023年社会招聘学科岗位及数量汇总表

序号 学校名称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生物 政治 历史 地理 美术 音乐 体育 心理 总数 备注
1 海口市第七中学 3 1 2 1 1 8 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2 海口市第九中学 2 1 1 1 1 6
3 海口市第九中学海甸学校 2 2 1 1 1 1 8
4 海口市第十中学 2 2 1 1 1 7
5 海口市海联中学 2 4 1 1 1 1 1 1 1 1 1 15
6 海口市桂林洋中学 1 1 1 1 1 1 1 7
7 海口市三江中学 2 2 2 1 1 1 1 1 1 1 1 14
8 海口市演丰中学 2 2
9 海口市大华中学 1 1 1 3
合计 15 15 8 3 4 6 4 4 2 3 2 4 70

表2:美兰区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社会招聘学科岗位及数量汇总表

学校名称 语文 数学 美术手工 音乐律动 体育保健 招聘总数
海口市美兰区特殊教育学校 3 2 1 1 1 8
备注 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表3:美兰区小学2023年社会招聘学科岗位及数量一览表

序号 学校名称 语文 数学 英语 美术 音乐 体育 思政 心理 总数 备注
1 海口市第七小学 1 1 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2 海口市第十三小学 2 2 1 1 6
3 海口市第十六小学 3 2 1 1 1 8
4 海口市第二十一小学 1 1 1 3
5 海口市第二十八小学 2 1 1 4
6 海口市第三十一小学 2 1 1 4
7 海口市第三十四小学 1 1 1 3
8 海口市龙峰实验小学 2 1 2 5
9 海口市英才小学 1 1 1 1 4
10 海口市英才滨江小学 9 6 3 3 2 23
11 海口市白沙门小学 3 2 1 1 7
12 海口市白龙中心小学 1 1 1 3
13 海口市龙岐小学 3 3 1 1 1 1 10
14 海口市美苑小学 2 2 1 5
15 海口市美兰实验小学 1 1 2
16 海口市新埠中心小学 4 3 1 1 1 10
17 海口市红联小学 1 1
18 海口市海甸小学 5 5 1 11
19 海口市桂林洋中心小学 5 5 2 1 1 1 1 1 17
20 海口市三江第二小学 2 1 1 1 5
21 海口市灵山镇中心学校 3 3 1 7
22 海口市演丰镇中心小学 3 2 1 1 1 8
23 海口市三江镇中心小学 4 1 1 6
24 海口市大致坡镇中心小学 2 2 1 1 1 1 1 9
25 海口革命英烈红军小学 1 1 1 3
26 合计 62 47 17 9 3 8 18 1 165

注:乡镇中心校招聘岗位含有空编的完小及教学点。
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二次选岗。
放弃选岗视为放弃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乡镇学校部分岗位对户籍有特定要求的以附件表格要求为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4.具有同教师资格证相对应学科连续一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与报考学科一致),且限制中小学教学岗位,不包含校外培训机构及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的工作经历,劳动合同聘用时间可计算至2023年8月;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所有岗位均不含中职及高校教师资格);

6.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心理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复审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者;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

6.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者;

7.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8.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已被录用或已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以及参加编制内招聘考试拟录用且公示期满的人员;

9.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等人员;

10.依法禁止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惩戒对象(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1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者;

15.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社会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公布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组织笔试、资格复审、组织面试、综合排名、体检考察、录用公示、培训上岗、办理入编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信息

2023年美兰区社会招聘教师工作公告在海口市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mlqzf.haikou.gov.cn/)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10天,即2023年4月4日—4月14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网站及相关要求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考生自行登陆指定网站报名,逾期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教师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学科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美兰区2023年社会招聘教师工作公告》,报名系统操作步骤详见附件《美兰区2023年社会招聘教师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2)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人员以JPG图片形式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4)其他报名需准备上传的材料以JPG图片形式插入WORD(要求97-03版本WORD),将WORD上传至附件(附件大小不能超过10M);

(5)其他报名材料如下:

①《美兰区2023年社会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附件2);

②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③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

④与教师资格证相对应学科连续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经历对应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清单(包括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四险一金”缺一不可);

⑤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

⑥本人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⑦笔试不弃考承诺书(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6)如考生报名时候系统显示“姓名和身份证号不符或验证号错误”或其他问题,请咨询报名系统技术电话(咨询电话公告报名网站时公布)。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考生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相应学科,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如因特殊情况弃考,需提供相关证明。
非特殊情况弃考者,三年内不能参加美兰区各类教师招聘考试。

(三)资格初审

1.通过对考生上传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考生自行登陆网站查看初审结果。

2.经初审资格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学科招聘数量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乡镇小学岗位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指定时间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均划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1.组织笔试

(1)笔试方式:以学科分组,采取闭卷答题形式。
设中小学语文(含特教语文)、中小学数学(含特教数学)、中小学英语、中学物理、中学生物、中小学思想政治、中学历史、中学地理、中小学美术(含特教美术手工)、中小学音乐(含特教音乐律动)、中小学体育(含特教体育保健)、中小学心理健康等12个学科。

(2)笔试内容:不指定笔试指导用书。

(3)笔试时间、地点:以工作公告为准。

(4)注意事项: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相应考场参加笔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通过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6)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
如有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将按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复查

(1)笔试成绩公布后,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核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真实一致。
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空缺人员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告知。

(4)资格复审应提交如下材料:

A.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含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标识的学历认证材料)、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与教师资格证相对应学科连续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经历对应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清单(“四险一金”缺一不可);

B.本人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C.《美兰区2023年社会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网报后网上自行下载,A4纸彩色打印一式2份,手写签名)。

注: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他人委托)。

(5)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不实或材料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复查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其空缺出现的面试考生将按笔试成绩顺延依次递补。
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和办理解聘手续。

(6)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名单和时间、地点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注:考生进入面试前需签订承诺书,承诺入围拟录人选后不放弃录用资格。
不签约者视为失信,三年内不能参加美兰区各类教师招聘考试。

3.组织面试:

(1)面试内容:报考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2)面试要求: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整个岗位的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综合排名

1.综合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确定。
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

2.考生综合成绩通过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考生请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1.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次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人选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2.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考察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查)。

3.体检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录用,所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因怀孕无法完成体检者暂缓录用,孕产期结束体检合格予以录用,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考察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调档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下材料:

(1)个人人事档案(密封完好加盖保管单位公章);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

(3)本人出具的无犯罪承诺书原件(手写签名按手印);

(4)年度考核表或近期工作情况总结(A4纸双面打印,落款处手写签名按手印,有工作单位意见及加盖公章);

5.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并对考生报考资格再次复核以及进行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复核不合格或“涉罪信息查询”有问题者,经查实后取消录用资格。

(七)录用公示

1.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名单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拟录用人员要签订录用协议。
拟录用公示期满,签订录用协议者不得放弃拟录用岗位,违约者按录用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

3.公示期间,如有问题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一律不予录用。
公示期间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出现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培训上岗

1.录用人员按时参加上岗培训,培训期间表现将纳入试用期考核内容。
无故不参加上岗培训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在美兰区属学校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含一年试用期);面向海南户籍或本区在岗编外人员(即临聘教师)设置的乡镇学校招聘岗位定向招录的人员,须在乡镇学校服务满 6年(含一年试用期)。

3.试用期不服从区教育局和学校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服务期内,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出调离本区的申请,否则按违约处理,需按聘用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元),具体条款详见聘用合同。
随军调动的,经教育部门审议认定后可免赔违约金。

5.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办理入编

拟录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审定后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注:新招录教师以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报到时间为准计发工资,并作为正式录用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时间。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为美兰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按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关于印发<深化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琼人才局通〔2022〕8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教师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

(二)联系电话:区教育局0898-65321276(符老师)

(三)监督电话:区人社局0898-65374379

附件:1.美兰区2023年社会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

2.美兰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附件1:海口市美兰区2023年社会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doc

附件2:海口市美兰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考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