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做好10月份自学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10月份自学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助学单位
湖北省2020年10月高等教育自考考试将于10月16日—18日举行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10月9日武汉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会议精神,为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0月16日至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考生分类
根据省自考办考试改革规定,本次考试将考生分A、B两类进行考场编排
A类考生
衔接助学班专科、中职衔接年龄20岁以下且注册时间3年内
衔接助学班本科、高职衔接以普通在校生学籍注册且注册时间3年内
B类考生
衔接助学班专科、中职衔接年龄20岁以上或注册时间3年以上
衔接助学班本科、高职衔接未以普通在校生学籍注册或注册时间3年以上
三、考试地点
依据考生分类,按照武汉市招考办确定的考务原则将A类考生锁定在相应考点后,B类考生将在全武汉市进行混合编排
据此原则,A类考生本次所有考试将在本校考点参加考试
B类考生由武汉市随机编排考点参加考试
四、注意事项
1.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组考工作,所有考生均须执行防指的相关要求,按照省、市和考点学校疫情防控指挥要求参加考试,佩戴好口罩出行,做好防护措施
考点学校须排队进行体温监测方可入校,私家车一律不得入校,请各位考生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准备考试
2.所有考生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两证”缺一者不得进入考点和考场
考场通知单由考生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打印
4.各二级学院及合作办学单位要做好考生赴考的安全
若统一组织考生到考场的单位要安排带队老师,车辆要安全合法,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自行前往考场的考生,需提前了解考点位置,注意考试时间和交通安全
5.考生须按考场规则抄写诚信应考承诺并签名,对不抄写诚信应考承诺、不签名、或抄写不全、字迹不清的考生,将认定为考试违纪,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第五条第九款“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进行处理,该次考试课程全部成绩无效
6.各单位务必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认真组织学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等规章制度和《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让考生了解有关考试纪律和违纪作弊的严重后果,消除侥幸心理,增强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
7.本考试所有考点均全程视频监控,考场视频资料将成为违规处罚考生依据
根据武汉市出台的《武汉市自学考试考场监控及视频录像审看管理办法(试行)》相关精神,将严肃查处违纪考生,考生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小抄、纸条等资料,一律按违规处理,取消各科成绩
8.各组学单位务必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得参与或组织考试作弊行为
一经发现,学校将与其终止合作关系
9.学院自考办电话
027-84730297
联系人
李老师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