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义务教育条例制定最新规定(义务教育新政策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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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全面规范了义务教育的范围、内容、要求以及责任追究等,为山东省义务教育提供了新的政策指导。
1、新政策明确了义务教育范围。《条例》指出,义务教育应当按照全民参与、全过程参与、全面发展的方针,自幼儿园教育阶段开始,一直延伸到高中阶段结束。2、新政策规定了义务教育内容。《条例》中规定,义务教育应当在学生的思想、情感、价值观念、学习能力以及社会生活技能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教育。3、新政策明确了义务教育要求。《条例》中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教育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教育法定的义务教育要求来履行教育职责,认真执行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努力培养学生的个性、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4、新政策规定了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条例》中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教育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教育法定的义务教育要求来履行教育职责,认真执行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并对不履行义务教育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5、新政策规定了义务教育的资源保障。《条例》中指出,山东省政府应当加大公共教育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完善的公共教育财政支出保障机制,确保教育资金充足、及时、有效地到位,实现义务教育资源合理分配。6、新政策规定了义务教育的技术支持。为了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山东省政府将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技术支持,实施教学设备和教学条件的改善,引进新型教育技术和技术应用,推动义务教育改革创新。
通过以上六条政策,山东省义务教育的新政策体现了以全民参与、全过程参与、全面发展为方向,以全面教育、责任追究、资源保障和技术支持为支撑,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水平的宗旨。未来,山东省义务教育新政策将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新的动力,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