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关于对118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作注销学籍处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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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南字发[2017]237号)相关规定,我校有118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 2015级高发本15名,2017级专升本103名)未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
拟对上述学生进行注销学籍处理,并公布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6日至4月10日。 公示期间学生有异议的,可以在2023年4月10日前书面向终身教育学院事业发展中心反映。 电子邮件地址: bjcheng@nju.edu.cn。
附件:
南京大学生涯教育学院
2023年4月6日
来源: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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