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自考的最新消息「国家自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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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招考局获悉,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4日至16日举行,我市报考人数为1576人,考点设置荆门市招生考试局直属考点(荆门市东宝区天鹅路西段25号)1个考点,考试时间为9:00至11:30,14:30至17:00。
考前7天,考生须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打印《考试通知单》。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考点将对入场考生进行身份核验。
市招考局工作人员提醒考生:考生应事先了解赴考路途交通情况,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为入场身份核验预留充足时间,避免耽误考试。考试期间积极配合考点工作人员的考试管理,证件和证明材料不全或迟到15分钟以上将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到达考点后,可根据考场分布图和自己的《考试通知单》,找准自己所在的考场和座位,根据考点的统一指令进入考场,自觉接受安全检查。考生除必要的考试文具(如2B铅笔、黑色签字笔等)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书籍、资料和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违禁物品入场。考试全程在视频监控环境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发现考生有夹带资料、抄袭他人答卷、使用手机等违纪作弊行为,将取消当次单科或全科成绩,情节严重的停考1-3年,有违法行为的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考生应主动配合课程笔迹信息采集,在答题卡指定区域按规定完整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不抄写、不签名或抄写不全,字迹不清晰者,该科考试成绩无效。毕业时省教育考试院将对每张答题卡上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笔迹进行复核,凡笔迹不一致,经鉴定为代考的,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作出成绩作废、延迟毕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等处理。
考试结束后1个月公布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只对考生本人公布,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通讯员姜杰 记者赵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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