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体育学院做好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助学站点
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促进自学考试规范化管理,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工作
(一)报考时间
2023年5月19日9:00至5月27日17:00(逾期不再组织补报)
(二)报考流程:
第一步
考生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提交实践性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的报考申请
社会型专业考生若注册专业非拟申请毕业专业的,可在管理系统的报考界面先选择拟申请毕业的专业再选择报考课程后提交
应用型专业考生只能以注册专业报考
特别提示
毕业论文报考应选择课程代码后再保存提交,否则报考不成功
第二步
考生应按照所申请专业对应的主考学校官网发布的通告完成审核(目前毕业论文答辩无需缴费,报考后等待审核成功即可),主考学校审核通过的,则视为报考成功
本着“服务考生”的宗旨,各助学点应主动联系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并告知理由
第三步
报考成功后各助学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践课考核或毕业论文答辩
(三)报考资格
1、实践性环节考核
考生所报考的实践性环节对应的理论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
2、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考生所报考专业下的课程考试(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已按专业考试计划全部取得合格成绩
(四)各助学点根据省上相关要求和本通知制定详细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考核方案和应急预案,毕业论文答辨方式、时间安排等,由各助学站点自行安排
严禁组织未在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实践性环节考核或论文答辩
二、工作要求
(一)各助学站点要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号)、《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办法》(川考委〔2006〕3号)和《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川教〔2021〕124号)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二)在管理系统中成功提交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申请的考生,对应的理论课程须均已取得合格成绩
成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报考申请的考生,所报考专业下的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须按专业考试计划全部取得合格成绩
各助学点应结合申请数据及时组织进一步审核考生个人信息、成绩信息等情况
(三)各助学点是实践性环节考核与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报考审核及组织实施工作
应认真组织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制定科学完善的实施方案,毕业论文相关过程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执行,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四)各助学点应落实专人牵头负责,在考核期间准备好相应的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做好考生的咨询与服务工作,报考期间公布的咨询电话应有人接听
考生若对审核结果或考核成绩有疑问请及时与助学点联系
(五)各助学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成绩评定工作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造成遗留问题的,请助学点负责作好考生的解释工作
三、具体安排
具体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设计)提交材料的时间和要求如下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和《成都体育学院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基本规范要求》,本次论文上报将利用成都体育学院成教管理系统上报所有报考学生(含缺考学生)的成绩(网址
http://222.18.224.15:82/,以下简称“系统”),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助学站点要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全程监控工作进度与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严格按学校整体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2.严抓质量,健全质量监控体系
各助学站点做好过程检查和质量抽查等质量监控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完善毕业论文抽检机制,按教育部抽检办法要求,重点对学术不端、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检查,确保全部毕业论文(设计)符合要求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教育厅要求开展抽检工作,具体抽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上报范围
已经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在籍自考学生,同时要求除了论文成绩以外所有科目全部通过的考生
否则,上报无效
(三)工作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
1、组织好指导教师选拔、选题和开题工作
时间 | 内容 | 具体要求 |
6月1日前 | 确定拟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名单 | 各助学站点根据学生是否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报考确定拟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名单,没有参加报考的不允许参加 |
6月30日前 | 各助学站点完成指导教师选拔 | 所选拔的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有各专业教学、科研经验 每位指导教师每年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学生一般不超过8名 |
确定指导教师 | 各助学站点根据要求确定具体指导教师名单和学生名单 | |
各助学站点完成指导教师培训工作 | 举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专题培训,重点传达《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解读学校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强化指导教师责任意识,着重培养教师掌握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的指导能力,培训可采用线下或线上培训等多种形式完成 | |
各助学站点完成学生培训 | 对学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专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教育部抽检办法文件精神、学术诚信与学术规范教育、写作技巧、答辩要求等,培训可采用线下或线上培训等多种形式完成 | |
学生选题 | 各助学站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和专业培养目标严格审核论文选题,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应大于等于50% 毕业论文(设计)为一生一题 由多个学生合作完成的毕业设计,应尽量采用加副标题等方式区分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同时必须明确每个学生的分工及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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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 | 可采用线上或线下等多种方式开题,开题完成后,各院系应督促指导教师进行指导,督促学生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内及时完成开题报告的提交和任务书的填写 |
2、中期检查工作
时间 | 内容 | 具体要求 |
8月30日前 | 各助学站点完成中期检查工作 | 各助学站点制定切实可行的中期检查方案,并对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进度、撰写规范、教师指导情况 组织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的进度计划,对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等 |
3、毕业答辩工作的组织和安排
各助学站点于中期检查结束后1月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并按学校要求开展毕业答辩工作
答辩时指导教师须回避,不能参加所指导学生的答辩工作,答辩组长原则上为副高以上职称的老师担任
具体要求如下
时间 | 内容 | 具体要求 |
9月30日前 | 答辩资格审查 | 各助学站点应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做好答辩资格的审核和毕业论文(设计)的审阅工作,对于毕业论文(设计)重复比不符合要求(毕业论文重复比高于30%,含校内互检重复比)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学生不允许参加答辩 |
组织答辩 | 各助学站点组织好评阅工作,建立健全评审制度,指导评阅专家严格按照我校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标准,全面地实事求是地评阅毕业论文(设计),督促答辩秘书做好相关答辩记录 | |
终稿上传 | 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各助学站点督促学生按照答辩小组意见修改毕业论文,学生将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的毕业论文终稿提交在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内 不按要求提交毕业论文终稿的,毕业论文成绩记0分 |
(四)材料提交要求
1、论文的相关要求请严格按照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要求完成
2、上报论文成绩需提交以下资料
(1)在系统打印并加盖助学站点公章的论文成绩汇总表和责任报告书1份
(2)毕业论文全套资料纸质版1份(电子版需上传“系统”)
(3)毕业论文查重报告(限万方、维普、知网系统)
相关材料请按照准考证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按照学生姓名装订材料(按照附件1 毕业论文全套材料1-9顺序+论文查重报告顺序装订)
请各助学站点于10月12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命名以准考证号+姓名)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如未按上述要求上报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助学站点负责
特别提醒
助学站点作好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备份,并长期保存
联系电话
028-85072586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成都体育学院健康大厦3楼继续教育学院321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 毕业论文全套材料
附件2 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评阅表 答辩记录表填写
附件3 成都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合格验收标准
附件4 成都体育学院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基本规范要求
成都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6日
- 附件【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