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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做好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衔接院校、校内助学班
根据桂考院﹝2023﹞83号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我校毕业申请流程,确保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申请时间及办法(一)考生网上申请
515-21,逾期不予办理
1.考生自行登录网上系统(https://www.gxeea.cn/lstd/zk/index.htm),在个人账户“毕业管理—毕业申请”中,按照提示步骤逐步完成申请工作
2.下载“广西自考”手机APP,登录后进入“毕业管理”菜单栏进行网上申请
目前“广西自考”手机APP仅支持安卓用户使用,请考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二)网上确认
522-29
网上确认具体操作流程由自治区考试院另行发文告知,请考生即时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通知
网上确认且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上传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30日12:00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申请或进行网上确认,视为无效毕业申请
二、毕业材料校对及上报时间(一)我办在考生网上确认结束后,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给衔接院校在“助学单位意见”栏盖章确认
(二)专本衔接、网络助学考生的实践与应用课程成绩单一式两份(附件2)须上报纸质版审核
(三)以上材料应于65日上午12点前上报我办
三、毕业申请注意事项(一)本次毕业申请及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上半年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有关规定》(附件1)
(二)考生在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时,将在网上申请阶段进行前置学历校验,对前置学历校验通过的考生,不再核验其前置学历证书原件,也不再收前置学历证书复印件和电子注册备案表
如考生前置学历校验未通过,须现场核验电子注册备案表(见附件2)或学历认证报告(见附件3)原件,并提供给考试院审核
(三)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本衔接试点考生,“助学单位意见”栏由参加助学考生所在高职高专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审核,盖继续教育学院或学校公章
校内助学班及网络助学班考生,则由我校负责审核及盖章
四、其他事项(一)领取毕业证书和考籍档案时间暂定2023年7月5日,各衔接院校于7月10日前将所领毕业证书发放完毕
(二)合作院校在发放毕业材料时,要求考生现场核对其毕业证书和考籍档案中姓名、身份证号、照片、专业名称及学历层次等基本信息,并将核对结果于2023年7月12日前汇总反馈我办
(三)本次毕业数据预计于2023年7月30日前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电子注册,学信网可查询本次自学考试学历的具体时间,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确定
(四)在开展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审核期间,同时受理因遗失、损坏自学考试学历证书需办理毕业证明书的申请
毕业系统开放期间,考生可在网上提交办理毕业证明书申请(见附件5),并就近到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进行现场确认即可完成相关申请
考生网上申请及网上确认期间如有疑问,请拨打我校自考办电话咨询,咨询电话
0771-3260548
附件
1.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有关规定2.实践与应用课程成绩单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样本)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申请表

广西民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2023年5月10日


附件【2023上半年自考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