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 : 物势 (先秦两汉)
1 物势:
儒者论曰:“天地故生人。
”此言妄也。
2 物势:
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也
犹夫妇合气,子则自生也。
夫妇合气,非当时欲得生子,情欲动而合,合而生子矣。
且夫妇不故生子,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
然则人生于天地也,犹鱼之于渊,虮虱之于人也,因气而生,种类相产。
万物生天地之间,皆一实也。
3 物势:
《传》曰:“天地不故生人,人偶自生。
”若此,论事者何故云:“天地为炉,万物为铜,阴阳为火,造化为工”乎?案陶冶者之用火烁铜燔器,故为之也
而云“天地不故生人,人偶自生”耳,可谓陶冶者不故为器,而器偶自成乎?夫比不应事,未可谓喻
文不称实,未可谓是也。
4 物势:
曰:是喻人禀气不能纯一,若烁铜之下形,燔器之得火也,非谓天地生人与陶冶同也。
兴喻人皆引人事。
人事有体,不可断绝。
以目视头,头不得不动
以手相足,足不得不摇。
目与头同形,手与足同体。
今夫陶冶者,初埏埴作器,必模范为形,故作之也
燃炭生火,必调和炉竈,故为之也。
及铜烁不能皆成,器燔不能尽善,不能故生也。
5 物势:
夫天不能故生人,则其生万物,亦不能故也。
天地合气,物偶自生矣。
夫耕耘播种,故为之也
及其成与不熟,偶自然也。
何以验之?如天故生万物,当令其相亲爱,不当令之相贼害也。
6 物势:
或曰:五行之气,天生万物。
以万物含五行之气,五行之气,更相贼害。
7 物势:
曰:天自当以一行之气生万物,令之相亲爱,不当令五行之气反使相贼害也。
8 物势:
或曰:欲为之用,故令相贼害
贼害相成也。
故天用五行之气生万物,人用万物作万事。
不能相制,不能相使
不相贼害,不成为用。
金不贼木,木不成用
火不烁金,金不成器,故诸物相贼相利。
含血之虫相胜服、相啮噬、相啖食者,皆五行气使之然也。
9 物势:
曰:天生万物,欲令相为用,不得不相贼害也,则生虎狼蝮虵及蜂虿之虫,皆贼害人,天又欲使人为之用邪?且一人之身,含五行之气,故一人之行,有五常之操。
五常、五常之道也。
五藏在内,五行气俱。
如论者之言,含血之虫,怀五行之气,辄相贼害
一人之身,胸怀五藏,自相贼也?一人之操,行义之心,自相害也?且五行之气相贼害,含血之虫相胜服,其验何在?
10 物势:
曰:寅、木也,其禽虎也。
戌、土也,其禽犬也。
丑、未、亦土也,丑禽牛,未禽羊也。
木胜土,故犬与牛羊为虎所服也。
亥、水也,其禽豕也。
巳、火也,其禽虵也。
子亦水也,其禽鼠也。
午亦火也,其禽马也。
水胜火,故豕食虵
火为水所害,故马食鼠屎而腹胀。
11 物势:
曰:审如论者之言,含血之虫,亦有不相胜之效。
午、马也,子、鼠也,酉、鸡也,卯、兔也。
水胜火,鼠何不逐马?金胜木,鸡何不啄兔?亥、豕也,未、羊也,丑、牛也,土胜水,牛羊何不杀豕?巳、虵也,申、猴也。
火胜金,虵何不食猕猴?猕猴者、畏鼠也。
啮猕猴者、犬也。
鼠、水,猕猴、金也。
水不胜金,獮猴何故畏鼠也?戌、土也,申、猴也。
土不胜金,猴何故畏犬?
12 物势:
东方、木也,其星仓龙也
西方、金也,其星白虎也
南方、火也,其星朱鸟也
北方、水也,其星玄武也。
天有四星之精,降生四兽之体,含血之虫,以四兽为长。
四兽含五行之气最较著,案龙虎交不相贼,鸟龟会不相害。
13 物势:
以四兽验之,以十二辰之禽效之,五行之虫以气性相刻,则尤不相应。
14 物势:
凡万物相刻贼,含血之虫则相服,至于相啖食者,自以齿牙顿利,䈥力优劣,动作巧便,气势勇桀。
若人之在世,势不与适,力不均等,自相胜服。
以力相服,则以刃相贼矣。
夫人以刃相贼,犹物以齿角爪牙相触刺也。
力强角利,势烈牙长,则能胜
气微爪短,诛胆小距顿,则服畏也。
人有勇怯,故战有胜负,胜者未必受金气,负者未必得木精也。
孔子畏阳虎,却行流汗,阳虎未必色白,孔子未必面青也。
鹰之击鸠雀,鴞之啄鹄雁,未必鹰鴞生于南方,而鸠雀鹄雁产于西方也,自是䈥力勇怯相胜服也。
15 物势:
一堂之上,必有论者
一乡之中,必有讼者。
讼必有曲直,论必有是非,非而曲者为负,是而直者为胜。
亦或辩口利舌,辞喻横出为胜
或诎弱缀跲,蹥蹇不比者为负。
以舌论讼,犹以剑戟鬭也。
利剑长戟,手足健疾者胜
顿刀短矛,手足缓留者负。
16 物势:
天物之相胜,或以䈥力,或以气势,或以巧便。
小有气势,口足有便,则能以小而制大
大无骨力,角翼不劲,则以大而服小。
鹊食猬皮,博劳食虵,猬、虵不便也。
蚊虻之力,不如牛马,牛马困于蚊虻,蚊虻乃有势也。
鹿之角足以触犬,猕猴之手足以搏鼠,然而鹿制于犬,猕猴服于鼠,角、爪不利也。
故十年之牛为牧竖所驱,长仞之象为越僮所钩,无便故也。
故夫得其便也,则以小能胜大
无其便也,则以强服于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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