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 : 雷虚 (先秦两汉)
1 雷虚:
盛夏之时,雷电迅疾,击折树木,坏败室屋,时犯杀人。
世俗以为“击折树木、坏败室屋”者,天取龙
其“犯杀人”也,谓之阴过。
饮食人以不洁净,天怒,击而杀之。
隆隆之声,天怒之音,若人之呴吁矣。
世无愚智,莫谓不然。
推人道以论之,虚妄之言也。
2 雷虚:
夫雷之发动,一气一声也。
折木坏屋,亦犯杀人
犯杀人时,亦折木坏屋。
独谓折木坏屋者,天取龙
犯杀人,罚阴过,与取龙吉凶不同,并时共声,非道也。
3 雷虚:
论者以为,“隆隆”者、天怒呴吁之声也。
此便于罚过,不宜于取龙。
罚过,天怒可也
取龙,龙何过而怒之?如龙神,天取之,不宜怒
如龙有过,与人同罪,龙杀而已,何为取也?杀人,怒可也
取龙,龙何过而怒之?杀人不取,杀龙取之,人、龙之罪何别?而其杀之何异?然则取龙之说既不可听,罚过之言复不可从。
4 雷虚:
何以效之?
5 雷虚:
案雷之声,迅疾之时,人仆死于地,隆隆之声,临人首上,故得杀人。
审隆隆者,天怒乎?怒用口,之怒气杀人也。
口之怒气,安能杀人?人为雷所杀,询其身体,若燔灼之状也。
如天用口怒,口怒生火乎?且口著乎体,口之动,与体俱。
当击折之时,声著于地
其衰也,声著于天。
夫如是,声著地之时,口至地,体亦宜然。
当雷迅疾之时,仰视天,不见天之下。
不见天之下,则夫隆隆之声者,非天怒也。
天之怒,与人无异。
人怒,身近人则声疾,远人则声微。
今天声近,其体远,非怒之实也。
且雷声迅疾之时,声东西或南北。
如天怒体动,口东西南北,仰视天,亦宜东西南北。
6 雷虚:
或曰:“天已东西南北矣,云雨冥晦,人不能见耳。
”夫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共雷。
《易》曰:“震惊百里。
”雷电之地,雷雨晦冥,百里之外,无雨之处,宜见天之东西南北也。
口著于天,天宜随口,口一移,普天皆移,非独雷雨之地,天随口动也。
且所谓怒者,谁也?天神邪?苍苍之天也?如谓天神,神怒无声
如谓苍苍之天,天者体,不怒,怒用口。
7 雷虚:
且天地相与,夫妇也,其即民父母也。
子有过,父怒,笞之致死,而母不哭乎?今天怒杀人,地宜哭之。
独闻天之怒,不闻地之哭。
如地不能哭,则天亦不能怒。
8 雷虚:
且有怒则有喜。
人有阴过,亦有阴善。
有阴过,天怒杀之
如有阴善,天亦宜以善赏之。
隆隆之声,谓天之怒
如天之喜,亦哂然而笑。
人有喜怒,故谓天喜怒。
推人以知天,知天本于人,如人不怒,则亦无缘谓天怒也。
缘人以知天,宜尽人之性。
人性怒则呴吁,喜则歌笑。
比闻天之怒,希闻天之喜
比见天之罚,希见天之赏。
岂天怒不喜,贪于罚,希于赏哉?何怒罚有效,喜赏无验也?
9 雷虚:
且雷之击也,“折木坏屋”,“时犯杀人”,以为天怒。
时或徒雷,无所折败,亦不杀人,天空怒乎?人君不空喜怒,喜怒必有赏罚。
无所罚而空怒,是天妄也。
妄则失威,非天行也。
政事之家,以寒温之气,为喜怒之候,人君喜即天温,即则天寒。
雷电之日,天必寒也。
高祖之先,刘媪曾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此时雷电晦冥。
天方施气,宜喜之时也
何怒而雷?如用击折者为怒,不击折者为喜,则夫隆隆之声,不宜同音。
人怒喜异声,天怒喜同音,与人乖异,则人何缘谓之天怒?
10 雷虚:
且“饮食人以不洁净”,小过也。
以至尊之身,亲罚小过,非尊者之宜也。
尊不亲罚过,故王不亲诛罪。
天尊于王,亲罚小过,是天德劣于王也。
且天之用心,犹人之用意。
人君罪恶,初闻之时,怒以非之,及其诛之,哀以怜之。
故《论语》曰:“如得其情,则哀怜而勿喜。
”纣、至恶也,武王将诛,哀而怜之,故《尚书》曰:“予惟率夷怜尔。
”人君诛恶,怜而杀之,天之罚过,怒而击之,是天少恩而人多惠也。
11 雷虚:
说雨者,以为天施气。
天施气,气渥为雨,故雨润万物,名曰澍。
人不喜,不施恩
天不说,不降雨。
谓雷、天怒,雨者、天喜也。
雷起常与雨俱,如论之言天怒且喜也。
人君赏罚不同日,天之怒喜,不殊时,天人相违,赏罚乖也。
且怒喜具形,乱也。
恶人为乱,怒罚其过,罚之以乱,非天行也。
冬雷,人谓之阳气泄
春雷,谓之阳气发
夏雷,不谓阳气盛,谓之天怒,竟虚言也。
12 雷虚:
人在天地之间,物也
物、亦物也。
物之饮食,天不能知
人之饮食,天独知之。
万物于天,皆子也。
父母于子,恩德一也,岂为贵贤加意,贱愚不察乎?何其察人之明,省物之暗也!犬豕食,人腐臭食之,天不杀也。
如以人贵而独禁之,则鼠洿人饮食,人不知,误而食之,天不杀也。
如天能原鼠,则亦能原人。
人误以不洁净饮食人,人不知而食之耳,岂故举腐臭以予之哉?如故予之,人亦不肯食。
13 雷虚:
吕后断戚夫人手,去其眼,置于厕中,以为人豕。
呼人示之,人皆伤心。
惠帝见之,疾卧不起。
吕后故为,天不罚也
人误不知,天辄杀之。
不能原误,失而责故,天治悖也。
夫人食不净之物,口不知有其洿也
如食,己知之,名曰肠洿。
戚夫人入厕,身体。
辱之与洿何以别?肠之与体何以异?为肠不为体,伤洿不病辱,非天意也。
且人闻人食不清之物,心平如故,观戚夫人者,莫不伤心。
人伤,天意悲矣。
夫悲戚夫人,则怨吕后。
案吕后之崩,未必遇雷也。
道士刘春,荧惑楚王英,使食不清。
春死未必遇雷也。
建初四年夏六月,雷击杀会稽靳专日食羊五头,皆死。
夫羊何阴过,而雷杀之?舟人洿溪上流,人饮下流,舟人不雷死。
14 雷虚:
天神之处天,犹王者之居也。
王者居重关之内,则天之神宜在隐匿之中
王者居宫室之内,则天亦有太微、紫宫、轩辕、文昌之坐。
王者与人相远,不知人之阴恶
天神在四宫之内,何能见人暗过?王者闻人过,以人知
天知人恶,亦宜因鬼。
使天问过于鬼神,则其诛之宜使鬼神
如使鬼神,则天怒,鬼神也,非天也。
15 雷虚:
且王断刑以秋,天之杀用夏,此王者用刑违天时。
奉天而行,其诛杀也,宜法象上天。
天杀用夏,王诛以秋,天人相违,非奉天之义也。
16 雷虚:
或论曰:“饮食不洁净,天之大恶也,杀大恶不须时。
”王者大恶,谋反、大逆无道也
天之大恶,饮食人不洁清,天之所恶,小大不均等也。
如小大同,王者宜法天,制饮食人不洁清之法为死刑也。
圣王有天下,制刑不备此法,圣王阙略,有遗失也。
17 雷虚:
或论曰:“鬼神治阴,王者治阳。
阴过暗昧,人不能觉,故使鬼神主之。
”曰:阴过非一也,何不尽杀?案一过,非治阴之义也。
天怒不旋日,人怨不旋踵。
人有阴过,或时有用冬,未必专用夏也。
以冬过误,不辄击杀,远至于夏,非不旋日之意也。
18 雷虚:
图画之工,图雷之状,累累如连鼓之形。
又图一人,若力士之容,谓之雷公,使之左手引连鼓,右手推椎,若击之状。
其意以为,雷声隆隆者,连鼓相扣击之意也
其魄然若敝裂者,椎所击之声也
其杀人也,引连鼓相椎,并击之矣。
世又信之,莫谓不然。
如复原之,虚妄之象也。
19 雷虚:
夫雷、非声则气也。
声与气,安可推引而为连鼓之形乎?如审可推引,则是物也。
相扣而音鸣者,非鼓即锺也。
夫隆隆之声,鼓与锺邪?如审是也,锺鼓而不空悬,须有笋𧇽,然后能安,然后能鸣。
今锺鼓无所悬著,雷公之足,无所蹈履,安得而为雷?
20 雷虚:
或曰:“如此固为神。
如必有所悬著,足有所履,然后而为雷,是与人等也,何以为神?”曰:神者、恍惚无形,出入无门,上下无拫,故谓之神。
今雷公有形,雷声有器,安得为神?如无形,不得为之图象
如有形,不得谓之神。
谓之神龙升天,实事者谓之不然,以人时或见龙之形也。
以其形见,故图画升龙之形也
以其可画,故有不神之实。
难曰:“人亦见鬼之形,鬼复神乎?”曰:人时见鬼,有见雷公者乎?鬼名曰神,其行蹈地,与人相似。
雷公头不悬于天,足不蹈于地,安能为雷公?飞者皆有翼,物无翼而飞谓仙人。
画仙人之形,为之作翼。
如雷公与仙人同,宜复著翼。
使雷公不飞,图雷家言其飞,非也
使实飞,不为著翼,又非也。
夫如是,图雷之家,画雷之状,皆虚妄也。
且说雷之家,谓雷、天怒呴吁也
图雷之家,谓之雷公怒引连鼓也。
审如说雷之家,则图雷之家非
审如图雷之家,则说雷之家误。
二家相违也,并而是之,无是非之分。
无是非之分,故无是非之实。
无以定疑论,故虚妄之论胜也。
21 雷虚:
《礼》曰:“刻尊为雷之形。
”一出一入,一屈一伸,为相校轸则鸣。
校轸之状,郁律嵔垒之类也。
此象类之矣。
气相校轸分裂,则隆隆之声、校轸之音也。
魄然若襒裂者,气射之声也,气射中人,人则死矣。
22 雷虚:
实说雷者,太阳之激气也。
何以明之?正月阳动,故正月始雷
五月阳盛,故五月雷迅
秋冬阳衰,故秋冬雷潜。
盛夏之时,太阳用事,阴气乘之。
阴阳分事则相校轸,校轸则激射,激射为毒,中人辄死,中木木折,中屋屋坏。
人在木下屋间,偶中而死矣。
何以验之?试以一斗水灌冶铸之火,气激襒裂,若雷之音矣。
或近之,必灼人体。
天地为炉,大矣
阳气为火,猛矣
云雨为水,多矣,分争激射,安得不迅?中伤人身,安得不死?当冶工之消铁也,以土为形,燥则铁下,不则跃溢而射。
射中人身,则皮肤灼剥。
阳气之热,非直消铁之烈也
阴气激之,非直土泥之湿也
阳气中人,非直灼剥之痛也。
23 雷虚:
夫雷、火也,气剡人,人不得无迹。
如炙处状似文字,人见之,谓天记书其过,以示百姓。
是复虚妄也。
24 雷虚:
使人尽有过,天用雷杀人,杀人当彰其恶,以惩其后,明著其文字,不当暗昧。
《图》出于河,《书》出于洛,河图、洛书,天地所为,人读知之。
今雷死之书,亦天所为也,何故难知?如以一人皮不可书,鲁惠公夫人仲子,宋武公女也,生而有文在掌,曰:“为鲁夫人。
”文明可知,故仲子归鲁。
雷书不著,故难以惩后。
夫如是,火剡之迹,非天所刻画也。
或颇有而增其语,或无有而空生其言。
虚妄之俗,好造怪奇。
25 雷虚:
何以验之,雷者火也?以人中雷而死,即询其身,中头则须发烧燋,中身则皮肤灼燌,临其尸上闻火气,一验也。
道术之家,以为雷烧石,色赤,投于井中,石燋井寒,激声大鸣,若雷之状,二验也。
人伤于寒,寒气入腹,腹中素温,温寒分争,激气雷鸣,三验也。
当雷之时,电光时见大,若火之耀,四验也。
当雷之击时,或燔人室屋,及地草木,五验也。
夫论雷之为火有五验,言雷为天怒无一效,然则雷为天怒,虚妄之言。
26 雷虚:
虽曰:《论语》云:“迅雷风烈必变。
”《礼记》曰:“有疾风迅雷甚雨则必变,虽夜必兴,衣服,冠而坐。
”惧天怒,畏罚及己也。
如雷不为天怒,其击不为罚过,则君子何为为雷变动、朝服而正坐子?
27 雷虚:
曰:天之与人犹父子,有父为之变,子安能忽?故天变,己亦宜变。
顺天时,示己不违也。
人闻犬声于外,莫不惊骇,竦身侧耳以审听之,况闻天变异常之声,轩𨍰迅疾之音乎?《论语》所指,《礼记》所谓,皆君子也。
君子重慎,自知无过,如日月之蚀,无阴暗食人以不洁清之事,内省不惧,何畏于雷?审如不畏雷,则其变动不足以效天怒。
何则?不为己也。
如审畏雷,亦不足以效罚阴过。
何则?雷之所击,多无过之人,君子恐偶遇之,故恐惧变动。
夫如是,君子变动,不能明雷为天怒,而反著雷之妄击也。
妄击不罚过,故人畏之。
如审罚,有过小人乃当惧耳,君子之人无为恐也。
宋王问唐鞅曰:“寡人所杀戮者众矣,而群臣愈不畏,其故何也?”唐鞅曰:“王之所罪,尽不善者也。
罚不善,善者胡为畏?王欲群臣之畏也,不若毋辨其善与不善而时罪之,斯群臣畏矣。
”宋王行其言,群臣畏惧,宋王大怒。
夫宋王妄刑,故宋国大恐
惧雷电妄击,故君子变动。
君子变动,宋国大恐之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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