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无锡宜兴市投资促进中心公开招聘专职招商人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产业强市战略,不断建强市级专职招商队伍,根据《宜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宜兴市投资促进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招商人员5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合格,品行端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
的人员;
(4)在原工作单位约定的服务期内,或根据规定不得辞职、解聘离开原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宜兴市户籍或籍贯为宜兴市,其他条件或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
3.热爱招商工作,仪表端正、外向开朗,具有较强的对外协调能力、业务拓展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和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驻点招商工作安排。
二、报名方式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考生须从宜兴人力资源服务网(www.yxrcez.com)或宜兴人才网(www.yxhr.com.cn)上下载并如实填写《2023年宜兴市投资促进中心公开招聘专职招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周一)9:00-6月17日(周六)17:00。
3.报名地点:宜兴市投资促进中心综合科(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宜兴市民中心8楼804室)。
4.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2)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先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如被录用,须于到本单位报到前提交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证明材料;
(5)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国外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可提供出入境记录、劳动合同、税单、社保缴纳记录等,外文的需提供翻译件);
(6)如在本市从事政府招商工作的,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注意事项:
(1)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宜兴人力资源服务网(www.yxrcez.com)、宜兴人才网(www.yxhr.com.cn)及宜兴市投资促进中心微信公众号上提前公告。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2,若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须同比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
(2)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内容为招商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设合格线50分,低于50分的直接淘汰。
(3)面试对象确定:笔试成绩在50分以上的,各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设合格线75分,低于75分的直接淘汰。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成绩即总成绩。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总成绩相同的,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四、体检、政审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政审。
五、公示、录用
1.政审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宜兴人力资源服务网(www.yxrcez.com)、宜兴人才网(www.yxhr.com.cn)及宜兴市投资促进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2.新进专职招商人员应在公示结束之日起最迟30日内到单位报到(在职人员须携带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专职招商人员实行一年一考核,全年报酬由基本工资、工作津贴、考核工资和招商实绩奖励构成,待遇从优。
3.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证明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递补
如考生未通过体检、政审,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导致岗位缺额的,在面试合格线以上的相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环节一律不进行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专职招商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0-87985125、87982685。
八、本公告由宜兴市投资促进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1790511。
宜兴市投资促进中心
2023年5月12日
附件:1.岗位简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