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天津法律专业(大专)专业代码:515
自考专业 •
天津法律 (大专) 专业代码:515
法律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
报考对象
不受年龄限制,有志于通过自学考试提升自己学历层次者均可报名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年龄、民族、种族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课程设置
法律专业(专)专业代码:515
主考院校:天津师范大学
开考方式:面向社会
序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类别 | 考试方式 | 可顶替的原计划课程(学分) |
1 | 1178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 | 必考 | 笔试 | “哲学”(4)或“政治经济学(公共)”(4)可顶替“ 1178 ”和 “1179 ”两门课中的任意一门 |
2 | 1345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4 | 必考 | 笔试 | |
3 | 1126 | 大学语文 | 4 | 必考 | 笔试 | 大学语文(6) |
4 | 0106 | 国际法 | 6 | 必考 | 笔试 | |
5 | 0179 | 经济法概论 | 6 | 必考 | 笔试 | 经济法(6) |
6 | 0209 | 民法学 | 7 | 必考 | 笔试 | 民法(6) |
7 | 0211 | 民事诉讼法学 | 5 | 必考 | 笔试 | 民事诉讼法(4) |
8 | 0320 | 宪法学 | 4 | 必考 | 笔试 | 宪法(4)或宪法学(一)(4) |
9 | 0333 | 刑法学 | 7 | 必考 | 笔试 | 刑法(7) |
10 | 0335 | 刑事诉讼法学 | 4 | 必考 | 笔试 | 刑事诉讼法(4) |
11 | 0338 | 行政法学 | 5 | 必考 | 笔试 | 行政法(4) |
12 | 0407 | 中国法制史 | 5 | 必考 | 笔试 | |
13 | 0557 | 法理学 | 7 | 必考 | 笔试 | 法学基础理论(7)或法理学(一)(7) |
注:1.自2015年10月起公共政治课程调整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两门课程
凡通过原三门政治课程中两门及两门以上的,可顶替两门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或“邓小平理论概论”或“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可顶替“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可顶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
2.本专业自2009年10月份考试起,新生须按照新的主考学校进行报名报考
2009年8月1日以前取得本专业准考证的考生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仍可按照原主考学校申请毕业,自2014年起须按照新的主考学校申请毕业
就业方向
法律专业就业方向如:1、考取律师资格证,当律师;2、考公务员,包括行政和司法机关职位;3、从事法务工作,包括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务,上市法务等;4、其它社会职业,如销售、策划、文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