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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上海法学专业(本科)专业代码:030101K

上海法学 (本科) 专业代码:030101K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才兼备的法律工作专门人才
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

报考对象

凡专科及专科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

报考条件

各学科门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课程设置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教材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序号1-12为必考课
       序号3为公共外语任选1门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英语(二)自学教程 14
00016 日语(二) 新编日语(1)
       
       新编日语(2)
       
       新编日语(3)
14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法律文书写作 3
5 00249 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 4
6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7 00230 合同法 合同法 5
8 00227 公司法 公司法 4
9 00167 劳动法 劳动法 4
10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11 00226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 4
12 05680 婚姻家庭法 婚姻家庭法 3
13 00263 外国法制史 外国法制史 4 序号13-22为选考课,任选3门及以上
14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15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16 05678 金融法 金融法 4
17 00233 税法 税法 3
18 00257 票据法 票据法 3
19 00258 保险法 保险法 3
20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21 00169 房地产法 房地产法 3
22 00024 普通逻辑 普通逻辑 4
  10232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需答辩
1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5 加考课程
2 05677 法理学 法理学 7
3 05679 宪法学 宪法学 4
4 00245 刑法学 刑法学 7
5 00242 民法学 民法学 7
合计       65及以上 15门及以上课程(不含毕业论文)

说明: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须加考民事诉讼法学(00243)
2、原自学考试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时,已通过婚姻法、公证律师制度课程者,不得重复报考婚姻家庭法(一)、公证与律师制度课程,必须另行报考其他选考课程;原法律(律函)专业专科毕业生已通过中国法制史课程考试者,应报考基础科段的行政法学,在专科段已通过行政法学课程考试者,必须参加中国法制史课程考试,同时可少选一门本科段的选考课
3、原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时,已通过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婚姻家庭法课程考试者,不得重复报考法律文书写作、婚姻家庭法(一)课程,必须另行报考其他选考课程;已通过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考试者,必须另行加考基础科段的中国法制史课程,同时可少选一门本科段的选考课程
4、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法理学(05677)、宪法学(05679)、刑法学(00245)、民法学(00242)和民事诉讼法学(00243)等5门课程
5、年满35周岁及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必须加考4门及以上选考课程,其学分不少于14学分
免考外语者在完成全部考试计划后,只颁发本科毕业证书,不授予学位
6、毕业论文是本科段学习的必修内容
论文选题以所学专业的专业课程内容为选题范围,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
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
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

就业方向

法律专业毕业的学生可以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